让规范规范我们的行为

2020-08-15  本文已影响0人  灵犀一点点

利用假期时间,我认真学习了《长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教师应该有的行为有了更明确地认识。

《规范》中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公共礼仪等行为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也让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有法可依。

众所周知:“教育者是受教育者的一面镜子”。教师行为对学生好似一面美好的镜子,具有强大的震撼力,能够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在各种场合必须要有得体的行为,而《规范》恰恰就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尤其是师德师风及教育教学方面,更是我们的行动指南。

有人说,教师只是我赖以谋生的职业而已。我想,不管是把教育当作谋生的职业也好,还是当成自己一生的事业也罢,都需要我们按《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惟有让《规范》规范我们的行为,惟有不断的自我发展、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才能更好的履行教育这一神圣的职责。一名优秀的教师,就应是教学能手,更是科研先锋,这样的教师,才能可持续发展,才能更好的履行自我的职责。

既然选取了这一职业,就要爱我的职业,爱我的学生,在自我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心尽责,以心换心,以爱博爱,倾我所有,去换取明天的桃李芬芳。加强师德修养即是社会赋予我们教师的职责,也是我们教师适应教育改革的必然需要。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要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我,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我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这样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才能更好地培养“四有”新人,才能逐步成为“四有”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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