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江歌案:理性抑或虚荣,规劝抑或炫耀

2017-11-15  本文已影响0人  曹美门

对于江歌案本身,我想说的在《刘鑫一家:已非麻木不仁所能理解的恶意》里基本都说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但现在有一种声音很有趣:呼吁大家不要谴责了,保持静默。我就想说,你替刘鑫挽尊,且不说人家领不领你的情,你自己本身也不过在彰显自以为是的理性和冷静,既然要静观其变,那自己又出来嚷嚷什么呢?既然大家都只是在议论,那就没有高下之分。不要用高高在上的态度对别人进行规劝,摆出你的逻辑说出你的理由就好,好为人师有时候会显得品味恶俗。 而且等审判结束再说这种话更是谁都会说,平庸的真理最正确但也最无用

在我看来,真的在探讨案情讲道理的还是有的,可也有的人只是为了跟大多数人不一样而已。这种人本质上也不过是在用另一种形式满足自己的一点点虚荣心,我大致模拟了一下这种人的内心独白:

大家好像都将矛头一致对准刘鑫了,我作为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怎么能跟他们一样,这时候我必须出来呼吁冷静和理性才显得有深度才是。

事实不清楚,真相不得而知,我们不该让舆论干预司法,等审判结果出来之前妄加评论都是不对的。嗯,这个说法必然没毛病。这种温和坚定的形象真是好棒棒。炒作就要炒作的高明一点,像那种义愤填膺的说辞一看就too simple。

咦,他们并没在案件真相上打转啊,他们好像在说刘鑫事后不出面、不出席江歌葬礼、威胁江母不出庭作证并拉黑江母微信这些问题。这可不好办了,不管案件真相是什么,刘鑫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证人好像这些行为都有点说不过去了。而且刘鑫的父母真是猪队友,居然辱骂江母,这可怎么帮他们掰票呢?只能说是一时气愤有点没素质了吧,这个实在不好掰。不成不成,我必须要与众不同,跟大家观点一样我就没存在感了。对了,我可以从人性出发,每个人的自私与懦弱都是可以理解的,刘鑫一家就是个遇事自保没担当的怂货,没必要口诛笔伐。哇,我这招明踩暗捞真是精髓,有正义感的同时又很有情怀。

接着,可以讨论中国的舆论环境,不论如何江歌母亲的行为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且这些网络暴民的道德谴责确实过火,引用阿伦特的“平庸之恶”的理论好像很合适呢。虽然我也不知道这个究竟是什么意思,但好像可以用。这就很有理论深度了。再对比对比国外的案件,这又显得我很有国际视野。

看吧,你们都是愚民,只有我最冷静最客观。

这些跳梁小丑因为表演欲过强忽略了一个人们比较切身的担忧:我的身边如果有刘鑫这样的朋友怎么办?可以说,这揭示了刘鑫的行为之所以比陈世峰更遭人恨的原因。真正的民意不仅仅是愤怒,更是一种恐惧。刘鑫一家让人们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惶恐,对道德的约束作用产生质疑,人们拼命攻击她的很大原因就是出于对自己基本同理心的捍卫。

当然,他们也不是不明白这层含义,只不过过分双标了而已。憎恶刘鑫就是圣母婊,原谅刘鑫就是理性人?这个案子讲法律的就是公民,讲道德的就是暴民?刘鑫父母咒骂江母就是一时气话,网民咒骂刘鑫就是语言暴力?我的愤怒确实莽莽撞撞,但你的冷静却也太高高在上了。

最有意思的说法是:民意在逼死一个幸存者?

那么我就不禁质疑一下,你们是不是在假定陈世峰要杀刘鑫的基础上作出的判断呢?因为只有这样才构成幸存者这一说法。陈世峰就一定是没有预谋的杀人吗?你们怎么知道陈世峰就不想杀江歌呢?你们既然说事实不清不要妄下断言,那这又算什么呢?狼人杀不知道玩过没有,你们这种开天眼的行为,非神即狼。大家公投你出局,真的没毛病。

民意不一定是对的,但民意也不一定就是错的。你告诉我别太武断,原话奉还。

你有不评论的自由,我也有评论的权利。你告诉我别太情绪化,原话奉还。

你说民意高高在上,替天行道,但是自己又何尝不是摆出救世主的姿态拯救所谓的愚民呢?

在我看来,与其做一个为反对而反对刻意去彰显与众不同的天才,不如做一个忠于内心判断的普通人。

理性抑或虚荣,冷静抑或炫耀?

贵在自知。

江歌案:理性抑或虚荣,规劝抑或炫耀

“我以前没的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好啊,去跟大家说,看他们让不让你做好人。”

“那就是让我去死。”

“对不起,我不是警察,但还是个人。”

“谁知道?”

“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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