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和它的概念——江山
导语:多年以前,先后看到了江老师的三本书《中国法理念》、《法的自然精神导论》和《互助与自足》之后,我叹为观止,脑子里浮现了一个朦胧的宏观的大厦,心想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构完全。之后没几天又在人民大学旁听哲学课程时听到这样一句话:黑格尔建立了一个哲学的大厦,而他自己却住在小茅屋里面。我就想:不知江山老师够建好哲学的大厦后,会在何处呢?之后多年忙于管理、科研和教学三方面工作,几乎无法静下心来读书,往往是遇到困顿时,才会想起读圣贤书。这也说明人是有惰性的,只有痛苦方能促进人的反思和反省。最近又在一位传奇的老师指导下读到江山老师近些年的著作,我不由地感叹道:我真惊讶于江老师的建构概念的能力,因为文中的东西在我的脑海里是以相的状态存在的,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如今读来,看到无形的思想被江老师用文字以严谨的形式,诗意的风格表现出来,真是充分感受到阅读的乐趣了。
以下分享的文字节选自江山著作《法的自然精神导论》第一章第三节。
存在的非绝对,乃因为存在是诸相(Xiàng)的同构——诸相的暂且同一构成。此语可表述为,存在即同构,非同构不为存在。同构是诸相的同构,这些相可勉力解释为时间、空间、属性、形在、质量、功能、能量、法则、颜色、味道之类。同构即这些相的同一聚集。每一相都有各自的表征、作用、价值。其中,法相的意义可约定为诸相同一的标度。可以说,同构之成立,实是其自身之法相约制的后果。
存在是诸相的同构、同一、互助、互养,存在也是同构的多维复合或同构的同构。这种多维复合是说,同构可以相对独立的单一形在为形式,也可以若干形在的共同结构为形式。前者如我们的躯体,表面上它是一单一形式,而其实是无以数计的诸次级、次次级、再次级的同构为之的同构;后者如人类、太阳系、银河系、宇宙之类,形式上各形在是独立、异形且自在的,而实则互为依存、失谁均不可的同构、互助、互养系。任何同构——不论它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只要它呈显为在,就有法相为之规约、限制,故法是存在本身。有关法的研究,当从存在的研究开始,这是本书的一个立足点。
存在是诸相的同构、互助、互养。这指明了世界有相与在的分别。
体即本体,它是诸相的混元未分,既非存,亦非在,是形上,是无,是空。体是全部世界的动源,一切均从它那里获得可能性。然而,它本身不能直接为诸在或诸用所利用,或成为诸在、诸用本身。它得有相的过渡和中介。
相是体的变转和分析。然相本身亦不是在,或相不是一可以独立为在的在,或单一的任何相不成为在。它们只是存,只是在的构成质素、要件、因缘。相是体的分析,故从体获得了动的自发性、自主性。一当它们之间因之发生互助、互养,就有某种全新状态呈显出来。这种状态称为在。
在由诸相的互助、同构而呈显,故没有相就没有在。诸相的互助、互养是同构复杂化变化、进化、迁升的根本原因。故变相和互养是意识自觉理解世界的关键所在,亦是本体论和存在论所能给出的真觉之所在。
用是相对于体而言的。经过变相和互养,体便呈显为用。用是存在、同构及其生、流、是、为、有、象、化的趋势和结果。体变相、诸相互助、互养而为用,这是用之为用的本质所在。用或在是由诸相的互助、互养且同构而呈显出的,故亦有体的自主、自发能动性。这种能动性的表征就是世界的进化和复杂化。由于用是体变、相养的必然趋势和结果,由于体变、相养的无限性,这亦决定了用的价值取向:用是显体的——通过非线性的复杂化、多维化的自足而至体用不二。价值的实现总是由具体的过程和方式承担的。这意味着,呈显与自足得以诸用的互助、互养为实现方式,故以相养相便可进而解释为“以用养用”或“以在养在”。如此便知,诸相、诸用的互养是存在世界的真实内涵。所谓存在,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为以用养用、以在养在,或说,用是诸在、诸同构、诸相的互助、互养、互流、互是、互生、互在、互有、互摄。
养是互相的,任何单一的同构或存在都不可能绝对地自养或自在。互养是在之为在的本质所在,其涵义是,没有养就没有在。此命题得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其一,有利于定在的互养、互助,它是和谐、秩序,是凝滞、会聚、摄敛,是生长、养育、丰满、完善、翕、正义、果;其二是不利于定在的互养、互助,它是毁灭、耗散、死亡、湮灭、坍塌、破坏、吞噬、对抗、冲突、分裂、辟、混乱。根据价值判断,人们通常把第一层面的互养称为善,把第二层面的互养称为恶。于是,我们又注意到,养有善与恶的二重价值取向——养的真实涵义即善与恶的互助。
善向的养,是同构得以为在的本质要求,或者说,善是存在之能存在、同构之所以同构的保证。没有善的保护,存在只会具出流散、混乱、无序的单一性,结果当是同构的毁灭。这显然不是体变相养用显的必然所要求的。所以说,存在就离不开善,没有善就没有存在。
然而,如果养一味地善化,也是存在的又一单一性的显示,它亦会使存在或诸用因此而失去动因,结果还是导致无养,也无存在。而这,也不是存在之为存在的真实。适度的恶是诸相、诸用不充分、不完善条件下得以呈显全体的动因,没有恶的推动,存在难乎为继。
互养不仅有善恶的二致,而且还有内外的差别。
在生命同构中,以用养用或以在养在的法则被进一步具体为了“以生命养生命”的非真必然。然而,这还不是以相养相之真必然被歪曲的最后成果。
在智能同构中,意识自觉是非真必然的结果,但不是非真必然的终结。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种更深度的歪曲。人作为互养过程中受赐甚厚的同构类型,在利用非真必然有利于自我的可能性上,表现出了独到的长处,这是他生命同构所望尘莫及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意识自觉的实际价值除了有利于人类的存在、生存之外,似乎还没有其他意义呈显出来。为了生存的有利,人类不仅在人际间强化自我的优先性(人类中心主义),亦在人域之内相互争夺生存有利的优先性。人演化成了个人或家庭自我。这使得互养人为地达到了极端状态——以生命养生命进而极化为了以利益养利益或以分养私、以恶养恶,一切唯利是图。这是一种对非真必然更深度的歪曲,我称为人为必然。人为必然是非真必然的特化表现。
上述表明,所谓真必然并非经验的客体或知识,它只能为先验的真觉、直觉或真念所把握。经验中的必然总是非真或人为的。非真或人为必然是真必然的形式化呈显。
同构因互养或养的需求而有善与恶的二致和内外判别,乃致生命现象中的善己本能、人类中心主义……。这是存在之为存在的那种真实和必然显示,或者说,它是大用显全体的初步。没有充分的二致、差别、善己、自我、恶行,根本无法消除用之于体的障隔。只是,这种真实是虚假的真实,这种必然也是非真的必然。它们有过程、实践、实在、手段的意义,但不是价值终极。价值终极的逻辑定义是体用不二、以相养用、以相养在。在这样的境遇中,由于用、在为相所养,而不为用、在本身所互养,便最终地消除了诸用之间因养的需求而有的一切恶。恶的消失,也就无所谓善的比较,亦无内外的差别。现说所谓以相养用、以相养在、用体不二,彼实已无所谓体用。如此便是真正的体即用、用即体。
![](https://img.haomeiwen.com/i4289720/a5c640c9d4d87e06.jpg)
![](https://img.haomeiwen.com/i4289720/a26af25399f65e1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