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元宝去讨饭

2024-01-17  本文已影响0人  马力不足

今天和父母聊天,知道了一些老家人的近况和家乡的现状,不免唏嘘感慨。人的确是短视的动物,抛弃原宝去讨饭,背井离乡去追求所谓的好生活,结果抛弃了自己原本就有的未经开发的璞玉,反到让别人捡了宝。

在我的老家,黄土高原上的大山深处,零散的分布着一些村落。原本都是祖祖辈辈半耕半牧为生,在黄土地上挥洒汗水,在黄土地里谋求生存,在黄土地上过生活,度日月。改革开放以后,小山村里的人通过读书,打工等相继出走。原本的村子,原本的山头因为一家又一家的农户搬离,前往城市定居,讨生活而衰败,沦为无人村。土地逐渐成为了无主之地,最开始还承包流转给隔壁村还留在土地上过生活的庄家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无人的村落越来越多,在我的村子附近,早在10年之前,我就知道有三个村子成为了无人村,村子里的土地成为了无主之地。其中一个村子是隔壁省的,原本剩下的几户人家政策移民,异地安置,所以村子的土地就被县上的林场所有。另外两个村子,都是外出打工,进而举家搬迁,土地以极低的价格租借给外村的农民。

偏僻山村,虽是贫瘠的山地,但是数量不少,一户人家少说几十亩土地,如今人更少,地更多。即便是留在村子种地的人,也是半机械化耕作,一人种几百亩地。

我在想,和我一样的农村娃,我们从小放羊,为了更好的生活,所以读书考学,去外地求学,工作。辛苦买房背贷款,为了孩子能上学把户口迁移到别人的故乡,抛弃了自己的家乡,短期看为了子女教育,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长期来看的确值得吗?

土地是一切的根本。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一旦村子里人都走了,那么土地归谁所有呢?

我的户口迁出了村子,我们村子目前还有十几户人家,那么我父母的土地我是否能继承?我的孩子还能继承么?

农村土地确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这个集体是村集体,那么村集体名存实亡后归谁呢?乡集体?县集体?包产到户是将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承包到每一个家庭。但是现在,大多数农民进城成了农民工,土地又转租给别人,别人拥有了经营权。问题是承租权什么时候到期,到期后又如何承包,承包的集体又包括那些人呢?

这的确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土地永远是根本,对于政权,对于集体,对于个人,都是如此。

曾经我们看不上的,亲手抛弃掉的土地,在现代农业,现代养殖业和现代商业的催化下,绝对可以点石成金,成为巨额财富的肥沃土壤,重要的是谁去开发,谁去发展。

我们从小被教育:好好读书,通过读书走出大山,去城里过轻松的好日子,但事实上这是个巨大的错误。首先城里的日子并不轻松,其次,用当下的口号来讲,美好的生活是需要奋斗得来的。我们出生在这片土地上的年轻人都离开,自私的只管自己一走了之,那么生我养我的这篇贫瘠的土地靠谁来发展?

出走多年,我不止一次想过回归,但是如何回归,用什么样的方式去做一些事情,这的确值得深思和采取行之有效的行动。与其流落他乡成为无产流民,不如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求发展,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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