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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郑随记《法外正义》

2017-12-13  本文已影响44人  TU1900先生
小郑随记《法外正义》

每次看关于法庭的热点事件,网上被骂的最凶有两种人,一种是穷凶极恶的暴徒,比如上海杀妻案的朱某某,这次江歌案的陈世峰,但对他们来说,任何口水都没现实意义了,要么死刑,要么几十年后出来。这类人挑战人类文明的底线,被骂太正常了。

但还有一类人,严格说来,目前的法律还很难给他们定罪,但遭遇的口水不会比第一类人少,比如马蓉、翟欣欣、刘鑫、以及教科书式的老赖黄淑芬。

甚至这批人被骂的更难听,我也在思考这到底是为什么?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法律无法惩戒的恶,会让人绝对更加恐怖。

我们从小就会有一个公平社会的假设,无论现实中是否存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这种朴素的价值观,行善未必求报那是求心安,但作恶必须有恶报,否则就等于鼓励人去做坏事,佛教的因果轮回,基督教的天堂地狱,说的也都是这道理,如果说一个人的行为,所有人都觉得太恶毒,但法律去没有办法,这时候就会出现很多有趣的现象。

比如婚姻法24条,欣欣向蓉的故事,会让人觉得既然法律拿坏人没办法,那索性不婚不语保平安。

南京的彭宇案,包括这次江歌案,传达的价值观就变成了,各扫自家门前雪,做人要做精致利己主义,帮别人好人没好报。

这类事情多了,甚至会出现对法外正义的祈求,那就是希望蝙蝠侠或者侠客,看所有美国超级英雄的故事,基本上都是法外正义的故事,那些超级英雄既是正义的化身,很快又会成为凌驾法律的恶魔。

这也许就是为何法律,司法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必须选择通过法律作为人类纷争的最后解决方式,因为其他方式的代价我们更承受不起,那既然选择了法律,就要知道必然会出现上述第二类法律无法惩戒的恶,这就是没有完美制度的成本,幸好法律制度之外还有舆论,算是弥补了这缺憾,越是法律无法惩戒的恶,越是容易造成恐慌,就越容易被骂,人类社会有趣的就是这种平衡。

那些逃避法律制裁的恶人,天下皆知,那天下就是她们的监狱,悠悠之口,岂能尽封。

郑良旭201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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