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吗.
走过青砖古瓦的小镇,流浪于灯红酒绿的繁街,痴迷过爱而不得的人,又厌倦曾死死相守如今相忘于江湖的路人。
我的二十岁,二十岁。听谁说过,人这一生,能错过是福气,遇见也是。
这一路,光着脚停停走走,春光无限好,身边两三人。偶尔也阴郁,踏着荆棘,切肤之痛亦认真承受。因为所谓活着,即是最大的难事。
一度想要把生活写成一首无用之诗,做一个无用之人,也是有滋有味。生活本就是一种简单又复杂的东西,藏在她的眼睛里,从模糊到清晰。
想做一只守着宝藏的野兽,凶猛又天真,强大又孤独。只是这颗心无时无刻不再孤独。有时候又天真的像个傻比。
“知世故而不世故”“了解生活仍热爱生活”只有处于饥饿困苦穷途末路的生活中的人才能体会到大千世界某个让人忽略的角落里的绝望。心灵鸡汤这种东西,不是喝了就会变得幸福的。唯有苦尽甘来的人,经历过人世种种的不堪之后才能继续热爱生活。我做不到。
对不起,我真的是一个负能量爆棚的人。可能敏感真的会让人变得不幸福。看透了丑陋,总觉得这似蜉蝣的人类中,没一个是快乐的。可仍艳羡活得洒脱的人,纵使再不快乐,也是笑着的,尽管笑的有点丑。
钟情于那些有趣的拿着吉他唱着歌的诗人,一句就是一个故事,一杯酒。我知道冥冥中注定,我也会是那故事里端着酒的人。要走过他们走的路,做他们那样的人。
漫漫人生路,我无悔做一只热爱装逼的矫情狗。我知道人活着,总要为点什么。想是为了有一天,像陈粒唱的无论何时何地手边有银财,方寸永不乱。随大众迎世俗,必然的命运。芸芸众生的跟风者,不可笑。
懒惰的人,思绪和心脏狭隘的只属于爱的人,所以注定要失去些什么。十三唱过,我的生命一直没有意义。我的生命一直没有意义,直到你出现,我想把我全部的生命留在你的身体里。想做到绝对占有,是不是就不会那么自由了。无能为力。
大多时候,放轻松,摊开手,该扔的扔掉,该撒手的撒手。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