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科斯关于产权的界定
2018-03-17 本文已影响0人
陈望伟
第二遍听薛兆丰教授关于产权界定一课,这里他引入了科斯关于产权如何界定的方法和结论,即谁能更好的利用,产权就归谁。关于论证方法和结论我有几点疑问:
1.针对科斯的结论至今仍在继续,当年有一位芝加哥大学的教授理查德.爱波斯坦曾提出了123归纳法来解释科斯的想法。比如,以牛吃了邻居家的庄稼为例,他说科斯的结论之所以争论这么久,是因为庄稼和牛属于不同的人,如果它们同时属于一个人,那么问题就简单了。他会比较牛和庄稼带给他的效用,谁带来的效用高就选择谁。
我认为这个假设是存在问题的,物品属于两个人,每个人对各自物品的效用估值只能在自己的效用清单中进行排序,而二者之间是无法比较的,因为价值是主观的。虽然这样的假设使问题简化了,但是他的出发点就已经错了,得出的结论无论多么正确也没有了意义。
2.按照科斯的想法,谁能更好的利用资产,谁就有产权,这是典型的功利主义思想。如果他的结论成立,那么会引来两个问题:
A.人们无法形成对产权的预期,因为更好利用资产是在获得产权之后。比如,张三有头牛用来耕田,李四想做牛肉生意,他对张三说,牛肉用来买卖对社会的财富增加更多。张三会不会说,你连牛都没有,怎么证明给我看?
B.基于科斯的想法,功利主义会盛行,引来的一个不良后果就是权力被滥用。比如,国家说,房子拆了建厂房更有效益,于是各种因强拆导致的冲突层出不穷(我并未说所有强拆都不合理)。
每听一遍地道经济学都有新的收获,第一遍是先不质疑,去接受,第二遍就要带着自己的判断去吸收,如此知识才会真正属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