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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案:我可以死,但我妈的尊严,比我的命更重要!

2017-03-26  本文已影响58人  青栀菇凉
“我很贪生怕死,但有些东西,拿我命去换都再所不惜!”

01

相信今天,不少人的朋友圈肯定都被刺母案的文章刷屏了。

此刻的跟贴量已达210万+

血案发生于2016年4月14日,因暴力催债引起。

在整个暴力催债过程中,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等行为持续不断,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当众脱下裤子,用JB往苏银霞脸上和嘴里蹭,“被按在旁边的于欢咬牙切齿,几近崩溃。”

赶来的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为父母和自己的尊严而战,致一死四伤。

02

我不太懂法律,但我能明白于欢。

我也知道,那种面对母亲和自己的尊严被人践踏时候的不顾一切的反抗。就算我是一个弱女子,我也会义无反顾的掏出刀去捍卫我母亲的尊严。

我并非不是不怕死,其实我很怕死,

但我明白,有些尊严,比命更重要!

如果没有尊严,人靠什么面对所有的亲戚朋友?

凭什么活在这个世界?

我就算是死,也不愿意没有尊严的苟活!!

03

是赶来的民警的冷漠,是法律正义的匆匆来迟,如果这件事没有上热搜。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否就此成为过去。

这个案子令我们太绝望了。我相信换做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当一群人在你面前如此无底限侮辱你母亲的时候,我不相信你们谁能忍下去……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正义,但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以执法的名义逼普通老百姓做窝囊废。如果法律都无法保护我们的安全和尊严,那我们该何去何从!

04

生命可贵,但是尊严,有时候值得用生命去捍卫。

项羽无尊严面对江东父老,为尊严而自刎。

吉鸿昌为尊严而死—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文天祥为尊严而死,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虽然我很怕死,但是我有一颗更高贵的头颅!

这个世界上尊严最可贵。尊严是无价的,有些人活着,但他却死了,有些人死了,他却活着.一个有生命的人,没尊严的活着,比死更可怕。尊严的重要,早就超越了生死。

为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做出任何行为从情感上都可以理解。我相信,如果再给于欢一次选择,他依旧不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马雅可夫斯基曾说:“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我相信,正义终将来到!我相信,有一天,法律和警察都会平等的捍卫我们的尊严和生命,无论犯罪的是谁。

如果不能,就是让我死一万次,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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