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群众”
袁文长
“群”字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写法来看,造字者的本义是,牧羊者吆喝驱赶,将羊只集聚在一起。当汉字定型以后,“群”在说文解字中的意思是“辈”也,量词,多的意思,百辆车为辈,两百只羊为“群”。
“众”字从甲骨文和金文的写法来看,三人成众,为多的意思。多了的话就要有人去看着,需要管理。当汉字定型以后,说文解字中的意思是人多眼杂,是需要看着的许多人。
当“群”和“众”两个字以并列形式在汉语里形成词组的时候,从字面上解释就是聚会在一起的人,可以引申为需要有人引导的一群人。在古汉语里面,“群众”二字也与“人民”一词同义。《荀子·劝学》:“群众不能移也”这里的“群众”就是指人民;在现代汉语词典里面对“群众”这个词的解释多了一层意思,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人,用于表明人们政治身份。所以特定含义下,群众一词的近义词有大众、民众,它的反义词有领导、管理者等。
当“群”和“众”这两个汉字及“群众”这个词意义的演进和变化时,“群众”作为所指代的一个社会层面的外延和内涵也随之而变动。奴隶社会,对于当时天子来说,“群众”所指的应是封国上的王和侯,因为那个时代奴隶起码人的资格都不具备,根本不在天子视野中。所以孔夫子提出的“克已复礼”,是对封国王侯们提出的要求。到了封建时代,“群众”的外延扩大到拥有独立支配土地使用人的群体。封建王朝矛盾的焦点是在土地的集中与分散以及因土地而演生出的税赋上。明朝农民战争提出的“均田免粮”、太平天国制定的“天朝田亩制度”都集中反映出这一问题。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中的核心问题便是土地问题,即平均地权,让更多“群众”拥有土地。当中国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形态时,中国共产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的口号,团结绝大多数对土地有要求的“群众”一起革命,从而建立起新的政权。当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的时候,相对于党组织来说,“群众”的外延和内涵又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和丰富。
英语里有没有“群众”这个词,不得而知。如果寻找近义词的话,首先想到的词应该是“公民”二字,而“公民”这两个字最早出现在希腊奴隶制,爱琴海岸边的城邦国家中,与国王对立的均为“公民”。从欧洲社会演化中可以看出,短暂的封建社会通过羊吃人的运动,大量的在失去土地以后的农民便和产业工人一起变成了“公民”。“公民”的准确含义是指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有时候称西方发达国家为“公民”社会,因为这些国家一切法律和利益指向的根本出发点便是“公民”。比如美国护照上就有:美国公民无论何时何地受到美国国家保护的字样。其实,现代国家大多数法律法规的出发点均是“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也不例外。
从词语的政治特性来看,“群众”和“公民”两个词还是有不小差异的,但是从词语的相对性来说,“群众”和“公民”两个词的词义的重合度或在95%以上。比如乡镇干部到村居开展工作,与老百姓谈心,算是联系“群众”的活动;那么省市县领导到乡镇无疑也是与基层“群众”接触;而省部级干部对于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说肯定是“群众”的一个部分;而这些层级的领导干部和最最基层的人民“群众”,只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又可统统归类为中国“公民”,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汉语言词汇具有多义性,同时也具有特指性。“群众”这个词现阶段的特指肯定不再包含驱赶和吆喝的原始意义了,渐渐与“公民”这个词的语义趋同,或许有一天,“群众”会被“公民”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