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 第三讲惩罚原理及应用

2021-02-24  本文已影响0人  润物细无声201808

第一节 与惩罚相关的概念

惩罚有两种观点:

一、依从于某行为之后的事件,该事件将减少该行为出现的可能性;二、惩罚是基于某行为而呈现负性强化物或者撤走正性强化物的过程。

行为科学领域关于刺激的概念:

首先,在行为科学领域,刺激泛指一切事件(物、事、人以及物、事、人之间的关系或者关联)。

其次,在应答条件化中经常用传统的S=f(R)公式来反映行为作为刺激的直接结果,是由刺激直接引发。

再次,通用语义上的刺激,通常都与负性的或者恶性的生活事件相关。取第一个关于惩罚的定义,它是减少某行为出现可能性的一个举措,是在某行为之后出现的某一事件,该事件使得该行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下降。如果该事件表现为额外给予某一刺激,比如体罚、责骂、电击等等,则称为正惩罚;如果该事件表现为原本归属于行为者的某刺激物被撤走或剥夺,则称为负惩罚。负惩罚表现为两种形式:永久损失和暂时损失。前者如违章罚款;后者如某些特权(优先权)的暂时丧失(比如剥夺他/她一次举手发言的机会)。

厌恶控制策略:通过呈现不喜欢或者厌恶的刺激,无论是行为之前或者之后,来改变行为出现的可能性的策略。一般而言,厌恶控制策略改变人的行为的可能性是通过负性强化或者正惩罚的技术实现的。在行为矫正领域,当今不推崇采用惩罚的措施来改变或减少问题行为。只有一种相对温和的负惩罚措施——罚时出局,到目前还拥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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