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全国城乡无障碍设施及残疾人娱乐设施的意见和建议
此篇文章我准备发到国家残疾人联合会,因为我一月份发到过沈阳残联,没有任何回应,毕竟我认为国家是自上而下的模式。不管有没有回音我都打算发发试试。
背景
本人于2012年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本科毕业后在2013年出国去澳大利亚攻读法律博士JD(Juris Doctor)学位,后2017去美国西雅图欲继续求学、工作(半工半读),2018年9月25日做了切除髓母胶质瘤(脑瘤)手术,其后平衡、语言、记忆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积极恢复并取得一系列进步,却依然无法继续从事法律工作与学习,甚至由于无法专注于多件事而无法从事任何工作。于2024年6月离婚回国。回国后被评为肢体残疾4级。
以下建议是本人阅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以及在国外旅居十年,对国外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的见闻和对中国无障碍建设的展望,如有笔误,在此事先道歉:
一、个人看法
(一)无障碍设施建设需要完善
1. 本人在西雅图及美国各大城市均可以一人乘坐出行,独自乘坐公交、火车、飞机。公交车有方便轮椅上下的升降板,司机会等所有上车乘客坐好或站稳再启动车辆;火车、飞机均有完善的无障碍设施;
回到沈阳,本人却不能独自一人乘坐公交车,或单独出行,更不用提去外地旅游了。出行需要占用自己和家人的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
2. 本人回国后不敢独自过马路、穿越人行横道线,虽然国内有严格的扣分机制,但也仅是在大马路上;机动车礼让行人虽较几年前有改善,但司机、尤其是电动车驾驶者仍需要礼让行人;
3. 公共厕所没有完全为残疾人或有需要的人提供坐便,导致有些人蹲不下去,尤其是医院。而且蹲下起来没有扶手,造成不便,本人深受困扰;
4. 施工没有足够的醒目标识及临时通道,或者有临时通道也不安全。建议发展老年人、残疾人友好型公共交通及相关设施建设、提示。比如很多地方都有台阶而不是坡道,不方便行动不便的人;
5. 盲道依然被临时被施工、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非常不方便盲人出行。但是国外没有盲道,所以盲人也不会被“误导”。
(二)残疾人文体娱乐生活
本人在西雅图2022-2024均可以参加轮椅击剑活动,回国却没有找到相关场地,除非是为残奥会准备的残疾人运动训练营。
回国后并没有找到残疾人支持小组,而且出行也是一大障碍,需要占用家人时间。
本人在西雅图可以多次独自去电影院去看电影,回国以后必须有家人陪同,因为电影院没有扶手,没有预留残疾人专属座位供订票选择。
以上是本人的国内外对比体会及个人看法。
二、立法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九条,提出以下立法意见:
1. 切实落地、有针对性的开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比如定期上门检查、询问根据个人需要提供社区上门服务;询问残疾人的具体需求;
2. 鼓励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的同时,也应当建立、鼓励残疾人参与学习、娱乐等场地、设施;比如简历残疾人兴趣爱好小组、俱乐部、公益性体育活动等;希望以上兴趣小组和俱乐部以社区为单位,这样也减少交通成本;
3. 改善公共交通,尤其是公共汽车,为残疾人、老年人友好型,而不是上班族友好型:建议公交车增设方便轮椅上下的升降板而不是台阶;
4. 继续加强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车对人行横道线的停止意识,登记电动车并实施必要的拍照扣分机制。限制或阻止电动车在人行道上肆意穿行;
5. 建议修缮公共厕所,尤其是医院及各公共场所需要增设坐便,以方便残疾人或者有需要的人;
6. 建议援引法律标准。建议在提到任何法律规范或行政时,有提到标准、时间、或具体细则的,建议在页尾标注详见哪一法律、规则,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64条;
7. 开展国际交流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第12条,我愿参与到残疾人的国际交流活动,利用我的语言和专业优势为我国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改善出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