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伯庸:新手写作,不拼天分拼勤奋
马伯庸,笔名里的庸,即“平庸”之意。
他认为自己“是一个卷不动的人。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
01 始于模仿
2000年初,马伯庸开始在网上发表文章,他的写作就是“从模仿开始”的。他白天上班、晚上写作,有时午休或者提前完成工作,他就趴在电脑前敲键盘,用字句搭建想象中的世界。在不断模仿中,他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写作靠天分,同时也靠积累。前者只能乞求上天赏饭吃;后者却是可以自己做主。大量阅读前辈先贤的著作,从蹒跚学步到健步如飞,才能找到自己的道。这一步是无法跳过的。数万字的资料,常常只能凝成书中一处只言片语的不起眼细节。
虽说,爱好阅读不一定让一个人成为作家,但作家一定是热爱阅读的。创作者的想象力必然要构筑在大量阅读之上。
当一个人掌握了足够多的资料,见识了足够多的风景,自然便会有故事可以讲,有情绪可以抒发。
02 写作之初
无论你什么时候有了创作冲动,无论想法幼稚粗糙到了什么地步,也要先写下来,即便是烂到惨不忍睹,至少也会给你一个可以修改的基础。
一个创作者要想保持创作热情的话,除了灵感之外,最重要的依然是积累。甚至创作灵感,其实也是可以从大量阅读中捕捉到的。
无论写得多不成功,至少写完一部小说。事实上,小说写作比拼的是意志力,咬着牙完成一部完整作品,你就体验了一次创作的全过程,看到的风景和随便写写是截然不同的。
谈及灵感,马伯庸觉得在落实到笔端之前,它不过都是一团混沌暧昧的思想雾气,是一种模糊的感应,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脑海中去描摹出作品的每一个细节。
只有将脑海中的想法落实于纸面或者屏幕上,它才能凝结成确定的文字,灵感才会落地生根,发芽生长。
对于写作来说,想象与逻辑缺一不可。写作之中,事件可以虚构,但逻辑和情感必然是要真实的,它们要符合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逻辑思维,否则将毫无共鸣,乏善可陈。
在马伯庸看来,真正能够打动读者的永远不是作品中所叙述的人和事,而是读者从这些人身上找到了与自己的共同之处。
03 勤奋写作,不拼天分
马伯庸将自己定性为勤奋型写作选手,而非天才型。
马伯庸最大的优点还是比较勤劳。至少保持一个输出的状态,虽然很多时候是用一些笨办法。没办法一出手就写出那种精妙句子,那就一点一点写,一点一点攒,日拱一卒。
决定开笔之前,马伯庸会花很长时间收集资料并消化。这是一个苦功夫,没有捷径可走。读书的多寡,决定了作品的高度。
一个人如果是100分的话,我觉得勤奋占80分,到了80分以上才是拼天分。但如果只有天分却不努力的话,整个卷面也只能拿到20分。
马伯庸认为每一部作品,都必须有“术”和“道”。“术”是指小说选题、叙事技巧、文笔渲染、人物塑造等方面,保证作品的可读性,是技巧。
但小说不能只有技巧,还应该拥有一些作者想要表达给读者的想法——就是语文课上要总结的中心思想。读者除了阅读愉悦之外,应该在作品里寻求情感上的共鸣,这就是“道”。以术言道,以道托术,这样的作品才算完整。
04 写作兴趣
想要快速掌握写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动机,有了动机,就有了动力。
如果你觉得写作是个苦差事,那我建议还是别干了。写作和搬砖不一样,要发自内心地喜欢,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否则没法获得读者的喜爱。
写作没什么特别的技巧,唯手熟尔。写作是个创意行业,但也需要持续不断的练习,让语感更加敏感,对文字的运用更加纯熟。
每次写完一段以后,冷藏三天,会发现很多需要修改的地方。像葡萄酒一样,三蒸三酿,才会有一篇流畅可读的文章出来。
在创作时,马伯庸很少参考他人的意见,他将迎合读者,视为创作者的陷阱。
马伯庸认为,写作不是迎合读者的过程,而是争取读者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