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5日 日常供稿 供稿:阎晓佳、发稿:王子翔

2018-12-09  本文已影响0人  16康复大家庭

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者日),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如今已有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国际志愿人员日作为国际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标志已经深入人心,而今天我们就将迎来第33个国际志愿者日。

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志愿者服务工作是一项公益活动,只要大家都奉献一些爱心,社会就会变得和谐美好。 联合国将志愿者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不关心报酬奉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的人。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其实,对问路的陌生人指路;为不会上网的农民工订张回家的火车票;献血,用可再生的血液,用你的爱心为需者献上一份温暖......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只要伸出你的援助之手,你也是一名志愿者。

2018年12月5日 日常供稿 供稿:阎晓佳、发稿:王子翔
2018年12月5日 日常供稿 供稿:阎晓佳、发稿:王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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