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安装摄像头,女员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判了

2024-06-12  本文已影响0人  微言微评

民间有这么个习俗,不要轻易打伞,尤其不能在室内打伞。

按照老人的说法,室外打伞,很容易招来鬼魂。鬼魂都是怕见阳光的,只要看到有伞出现,立刻把他当作最佳的藏身之地。

另外,伞和散发音相同。况且,伞是挡雨的。没事在室内打伞,只会对人的运气造成不好的影响。

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但是已经深谙人心,甚至成为了一种不成文的规矩。

不过,很多事情都是利弊共存的。打伞也不例外。关键时刻,打伞不但挡雨,还能有效避免女人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光外泄。

千万别不相信,有人不但这么想,而且还这么干。

深圳一家公司在工作区域安装了高清摄像头。明白人都懂得,工作区域其实就是公开的场合,安装摄像头早已成为常态。

可是,这样的举措让公司一位女性中层管理人士非常不高兴。她认为严重侵犯了个人的隐私。甚至走光之举都会被拍摄到。况且,上司还是一位男性。

也能理解。深圳的天气炎热,女性在穿衣方面相对单薄,难免在不经意间发生走光现象。如果再被摄像头拍到,肯定非常的尴尬。

于是,这位女士采取了神操作。干脆在工位上撑起两把雨伞,把自身遮挡得严严实实。这样一来,高清摄像头成为了摆设。

对于她的举措,公司自然表示不同意。人事经理多次与其耐心沟通并两次发出警告信,但她依旧我行我素。这种行为持续了18天。

不得已,公司以其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对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她自然不服气,随后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把公司告上法庭,并支付赔偿金。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公司也只能积极应诉。经过多次审理,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合法合理,驳回了女员工的赔偿请求。

法院认为,女员工的行为不但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还给其他员工带来了不良的负面影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落得这样一个下场,这位女员工可谓得不偿失。可是,该去责怪谁呢?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摄像头太常见了。多年前,从国家层面上还特意启动了天眼工程。通过电子警察监控,为老百姓生产生活正常运行提供良好保障。

最常见的有,马路路口所有方向都有着高清摄像头,只要经过,就被抓拍。难道就以此说侵犯个人隐私,或者不再出门了?

至于公司安装摄像头,同样不稀罕。其目的是避免和监测意外的发生。一旦有意外发生,事后便于鉴定是谁的责任。

当然,公司安装摄像头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提前告知相关人员,有清晰的提醒标识,且安装区域是公开的场所。

说句玩笑话,要是在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里安装摄像头,绝对行不通。那才是明目张胆地侵犯个人隐私,妥妥地构成违法。(文/孙新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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