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
清晨的阳光刚爬过窗台,我就听见了客厅里轻微的“呲啦”声——是她在熨衬衫。
我趿着拖鞋走过去,看见她站在熨衣板前,左手轻按着衬衫领口,右手握着熨斗,慢慢从领口滑向袖口。她总这样,熨我的衬衫要比熨自己的衣服仔细三倍,领口的折线要对齐,袖口的扣子得翻出来避开熨斗,连肩膀上那道被我背包磨出的轻微褶皱,她都要反复熨两遍。“刚买时多挺括,你总不爱惜。”她嘴上嗔怪,手下的动作却轻得很,像在抚摸什么易碎的东西。
我想起刚认识她那年,我穿着件洗得发皱的衬衫去见她父母,回来后她没说什么,第二天就抱回个熨衣板。“男人出门,衬衫得板正点。”那是她第一次给我熨衣服,手还生,熨斗没控制好温度,在衬衫下摆烫出个小小的黄印。她急得眼眶都红了,非要拿去干洗店试试能不能补救,我笑着把衬衫套上:“这样才好,别人一看就知道有人疼我。”她没理我,却在后来的日子里,把熨衣服的手艺练得愈发熟练,我衣柜里的衬衫,再也没出现过褶皱或烫痕。
她的手不算好看,指腹有薄茧——是常年给我剥核桃磨的,虎口处有道浅疤,是去年切水果时为了护着我,不小心划到的。可就是这双手,把我们的日子打理得妥帖又温暖。每天早上,我的咖啡里会放刚好半勺糖,是她记了我随口说的“太甜腻,太苦又睡不着”;晚上我伏案写东西,她会悄悄把台灯往我手边挪两寸,再放一杯温蜂蜜水,杯沿永远对着我伸手就能拿到的方向;我出差前收拾行李,她总在我叠好的西装口袋里塞一包纸巾,在行李箱侧袋放好充电器和晕车药,连我自己都忘了的小习惯,她记得比谁都清楚。
有次我感冒发烧,躺在床上昏昏沉沉,感觉她坐在床边,用手背贴我的额头,又用体温计反复量了好几次。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她轻手轻脚地去厨房煮姜茶,水开的声音、切姜片的声音,都轻得像怕惊扰了我的睡眠。等她把姜茶端过来,用勺子舀着吹凉了喂我,我看着她眼里的红血丝,忽然想起前一晚她还在赶项目报告,熬到半夜才睡。“你怎么不叫我自己来。”我哑着嗓子说,她笑了笑,用手背擦了擦我嘴角的水渍:“你好好躺着,我来就行。”
现在她还在熨衬衫,阳光落在她的发顶,几缕碎发贴在额角,她时不时抬手拢一下,动作自然又温柔。我走过去,从背后轻轻抱住她,她没回头,只是笑着说:“别闹,马上就好,不然你上班该迟到了。”我把头靠在她的肩上,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香味,和熨衣板上残留的水汽混在一起,暖得让人心里发颤。
原来所谓的美好,从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模样,就是她熨衬衫时认真的侧脸,是她记了我无数个小习惯的细心,是她那双带着薄茧却总能给我温暖的手。是她,把日子里的每一个平凡瞬间,都酿成了我这辈子最珍贵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