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学习的29篇《邶风 日月》(全)

2022-03-23  本文已影响0人  流水王丽霞

弘毅乐学书院之学妹读经

《诗经》学习第29篇《邶风 日月》

【原文阅读】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译文参考】

太阳月亮放光芒,光明照彻大地上。

竟有这种人啊,不依古道处事把人伤。

何时日子能正常?竟然不顾我心伤。

太阳月亮放光芒,光辉普照大地上。

竟有这种人啊,背弃情义和我断来往。

何时日子能正常?为何与我不答腔。

太阳月亮放光芒,每天升起在东方。

像他这种人啊,说得好听做得却不同。

何时日子能正常?使我把忧伤全遗忘?

太阳月亮放光芒,日夜运行自东方。

我的爹呀我的娘,为何让我离身旁。

何时日子能正常?让我不再述冤枉。

【字词注释】

(1)居、诸:语尾助词。

(2)乃:可是。

(3)之人:这个人,指她的丈夫。

(4)逝:助词,无实义。

(5)古处:一说旧处,和原来一样相处;一说姑处。

(6)胡:何,怎么。

(7)定:止。指心定、心安。

(8)宁:一说乃,曾;一说岂。

(9)冒:覆盖,照临。

(10)相好:相爱。

(11)德音:好名誉。

(12)畜我不卒:好我不终。

畜,同“慉”,喜爱。不卒,不到最后。

(13)不述:不循义理。

【诗歌赏析】

        这是一首弃妇申诉怨愤的诗。《毛诗序》说:“《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之诗也。”朱熹《诗集传》说:“庄姜不见答于庄公,故呼日月而诉之。言日月之照临下土久矣,今乃有如是之人,而不以古道相处,是其心志回惑,亦何能有定哉?”都说此诗作于卫庄姜被庄公遗弃后,以此诗作者为卫庄姜,所指责的男子为卫庄公。

        鲁诗认为,这是卫宣公夫人宣姜为让自己的儿子寿继位而欲杀太子伋,寿为救伋,亦死,后人伤之,为作此诗。今人一般认为这是弃妇怨丈夫变心的诗。

        第一章诗人就把我们带入这样的境界:在太阳或月亮的光辉照耀下,一位女子在她屋旁大呼日月而申诉。日月能如常地照耀大地,为何我的丈夫不能如以往一样顾念我!

        日月出自东方、照临大地,是有定所,而结为夫妇的“之人”却心思漂移,“胡能有定”。作者之所以反复吟咏日月,正是为了陪衬其反复强调的“胡能有定”。

          第二、第三章承第一章的反复咏叹,第四章沉痛已极,无可奈何,只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我之不辰了。真是“一诉不已,乃再诉之,再诉不已,更三诉之。三诉不听,则惟有自呼父母,而叹其生我之不辰。盖情极则呼天,疾痛则呼父母,如舜之号泣于旻天、于父母耳。此怨极也。”(方玉润《诗经原始》)。 “埋怨父母极无理,却有至情”(牛运震《诗志》)一个人往往在内心痛苦之极时,不由地呼天唤地,喊爹叫娘。

        诗中着重刻画了女主人公复杂的心理。她有被遗弃后的幽愤,指责丈夫无定止;同时,她又很怀念她的丈夫,仍希望丈夫能回心转意。理智上,她清醒地认识到丈夫“德音无良”;但情感上,她仍希望丈夫“畜我”以“卒”。

      这种见弃与有望之间的矛盾和复杂心理,恰恰是女子真实感情的流露。既责备丈夫对她不闻不顾,不理不睬,抒发心中怨愤之情。甚至不由得怨起天地和父母来:埋怨老天爷不长眼睛,为什么不惩罚自己品行不端的丈夫;埋怨爹娘当初不审慎,竟将自己嫁给一个如此无良的男人。但她内心又没有完全绝望,依然期盼他只是一时的迷失,等待他心定下来的日子。正是这样生动真实的心理状态,才能强烈触动着读者的心灵。

【《日月》学习的反思探讨】

《日月》是庄姜伤逝还是殷遗怀旧

        很多人认为,本诗是“卫庄姜”(卫庄公夫人)感喟“州吁之难”(卫庄公庶子“公子州吁”弑杀庄姜养子、卫桓公“姬完”的宫廷政变)的穷困诗。(详情可参考《燕燕》一篇的【背景知识】)

        以这种观点来看,日月比喻国君与夫人,未亡人庄姜目睹宫廷剧变(卫公子州吁首开弑杀犯上之风,挑衅姬周宗法制度,被时人认为大逆不道),所以作诗追念先君亡夫,痛惜枉死的嗣君养子,哀叹自己的不良遭际。

      结合周初历史和人的渊源来综合看待,将这首诗同样视为殷遗怀旧的歌谣可能也解释得通。因为周朝推翻商朝后,最初的政策对亡国民众比较友好,武王君臣采取了各种措施极力安抚;后来因殷顽叛乱、周公旦才在镇压平叛后对其施以重大惩罚。

        如果将周人、商人这段恩怨变化的背景套入到《日月》篇中,则很多细节就更容易对号入座、解释通畅。日月起兴,是因为天道有恒,衬托人世容易变幻,暗喻商族亡国亡族(没有灭族,少数大贵族和小贵族保留了商族血脉,但纣王和武庚禄父这条主根化为浮云了)的沧海桑田悲剧。两厢难处,是当年周、商两族复杂关系的真实写照。

        处境飘摇窘困,是因为大叛乱后惩罚加身。作为曾经显赫、现在弱势的“殷顽”,自然会抱怨周朝,很容易将所有灾难都委过周室而不愿意深刻自省。所以诗中屡屡出现“逝不古处”、“宁不我顾”、“德音无良”的抱怨,希冀处境得到改善,如此才“俾也可忘”。

      抱怨父母其实完全是比喻。犹如说:我们商人的祖先是天下共主,轮到我们这代人却不仅失去霸权,还因两次战败(前为武王克商的“牧野之战”,后为周公东征的二次征服),宗族亲人被离析打散、族群主体被监视居住。“胡能有定?报我不述。”也可以顺理成章做出解释。

        中国上古传统,灭人国而不绝其祀,夏、商、周三代均遵循这条重要国际规则。传说夏后(夏朝君主的称号)册封上古著名氏族为诸侯(实际上是认可);汤王灭桀,也专门册封禹王的后人,承认各地氏族部落首领的诸侯地位(夏商封建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封建制度,所谓封国其实是氏族部落或更大型的联盟而非地域国家,周朝的封建制是真正意义的叠层封建联盟体制,周朝封国很多都是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地域型国家);武王遵守传统,册封周人认定的上迄黄帝、炎帝、下止夏禹、商汤的后裔为诸侯。只是由于武庚组织叛乱,周公才粉碎了武庚的政权,重新安排处置“殷顽民”。

        诗中的“报我不述”应该是指武庚政权被粉碎的事情,诗人认为周朝这样处置不合古礼和惯例。对这首诗的新解一家之说,可以存疑。

【《诗经》学习的背景知识】

孔子研究《诗经》的贡献(1)

~孔子开《诗》学理论研究之先河

      《诗经》创作时间大都集中在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五百年左右的时间内,大约最终在春秋中叶集结成书。穿越三千年时空的过程中,经过无数人的传播,多次重要的结集解读。

        其中,孔子整理、研究、传播、教授《诗经》,奠定了《诗经》学的基础,为《诗经》的流传与保存做出了巨大贡献,对后世影响深远。

        孔子不仅整理了《诗经》,而且用心研究了《诗经》,由此拉开了《诗经》理论研究的序幕。战乱纷扰的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礼乐文化遭到巨大破坏。孔子秉持着复兴周礼的理想,整理典籍,传承文化,其中就包括对《诗经》的整理。

      《论语》记载孔子自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由此可知,孔子曾亲手修订、整理过《诗经》。经过孔子整理后的《诗经》,具有了更为确定的内容和形式,并且可以合乐演奏,故《史记·孔子世家》称:“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徐复观先生认为:“从《论语》看,他对《诗》、《书》、礼、乐及《易》,作了整理和价值转换的工作,因而注入了新的内容,使春秋时代所开辟出的价值得到提高、升华,因而也形成了比较确定的内容与形式。”

        孔子不仅整理《诗经》,而且研究《诗经》,开《诗》学理论研究之先河。《诗》可以培养个人丰富的想象能力、观察能力,故孔子提出“《诗》可以兴,可以观”之说;个人的思想感情需要互相交流,人际关系需要协调,故孔子提出《诗》“可以群”之说;个人的情感需要宣泄,故孔子重视诗歌的抒情功能,提出《诗》“可以怨”之说;孔子曰“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以为通过研习《诗经》,近可以明白事父母之理,远可以知晓事君上之理,从而使人具有完善的道德感。

        徐复观先生指出:“由《诗》在春秋时代的盛行,《诗》对人生所发生的功用,当然当时的贤士大夫已经感受到。但一直到孔子‘《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的提出,《诗》对人生社会政治的功用,才完全显现出来。

        《诗》之所以有此功用,乃来自《诗》得以成立的由个体感情通向群体感情的激动。兴、观、群、怨的功能的陈述,即是《诗》的本质的陈述,这是一针到底的对《诗》的把握,用现代语来表达,这是对《诗》的深纯彻底的批评。《诗》的本质是永恒的,孔子对《诗》的批评也是永恒的。”孔子此论对后世的诗歌理论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孔子对《诗经》的思想特色进行探讨:“《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所谓“思无邪”,三国时期曹魏学者何晏以为即“归于正”之意。宋代学者程灏以为:“思无邪者,诚也。”孔子指出《诗经》思想纯正,具有教育意义,最适合用作人生启蒙教材。“思无邪”在总体上概括了《诗经》思想内容的特点,成为后世评价《诗经》的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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