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青春故事

我们的爱情里有只猫咪

2016-11-16  本文已影响145人  小小七

(一)

华夏小区里有一个小花园,那里种了月季、茉莉、茶花、百合、木芙蓉等各式各样的小花,程轩有事没事都喜欢到里面去逛逛。她天生喜欢花,每一次进去不自觉就待了很长的时间,从花蕊到花瓣,从花枝花叶到花的香气,她总能一点一滴地看得仔细,闻得明白。她说每一朵花都是一只精灵,带着美丽悄悄来到人间,埋下种子,生根发芽,等着有心人去发现,去欣赏,去和它们一起嬉笑。那天她如旧,慢慢走,慢慢看,突然听见“喵——”的一声惨叫,发现自己踩到了一只猫,那猫一下子远离了她,站在远处睁着一双绿宝石般的眼睛望着她,一副警惕的模样,程轩抱歉地回望着它,一身白绒绒的毛发,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一双圆圆的眼睛,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煞是可爱,刚才没太注意听,不然它走路的时候肯定会有叮铃铃的声响,刚想迈开步子走近它,它却突然头也不回地蹿得更远了,程轩望着它离去的背影,心里觉得有些对不起,花也不看了,转身往家的方向走。

有时候缘分真的很神奇,遇上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下次和再下次。程轩和猫咪的第二次见面还是在花园里,只是这一次没有再踩上猫尾巴了。她在木芙蓉花下驻足,看着花瓣的颜色还是再一次惊奇不已,木芙蓉花真是爱漂亮,一天就要换三次妆,从白到粉,再到红。

“喵——”

听到一声猫叫,低头看了看脚下,那只白猫正在她身边打转,程轩很惊讶,蹲下身子谨慎地看着它有没有怕,白猫似乎已经忘记了她那一脚,这时候还想跟她玩,它“喵,喵,喵”地边叫边望着她,时不时还用身子蹭蹭她的脚,一副自来熟的模样。程轩很喜欢它,摸着它的头说着:喵咪,你长得好可爱啊!那天不小心踩到你,真是对不起呢。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呢?你的主人呢......

渐渐的,程轩和猫咪熟悉了起来,偶尔她会抱着它,到榕树下的木椅上坐着,逗它,喂它吃东西,偶尔就带着它一起看花,偶尔追着它跑,偶尔只是静静地看着它在一旁玩。一来二去,他们仿佛成为了最好的玩伴,在有空的时间里一起玩,时间到了,就互相道别,各自回家。

只是有时候,生活里总有些事情发生得不按轨迹,于是会遇上些出乎意料的人,发生些意料之外的事。

那天在他们两刚刚分开后,程轩就听到背后一阵“喵喵”、“汪汪”的叫嚷,这才发现猫咪被一只黄色的土狗咬了一下,她立刻脱了高跟鞋往土狗身上砸去,又从地上捡起一枝枯树枝气势汹汹地赶过去,土狗发现局势不对,扭头就跑了,剩下猫咪流着血,四脚蹲地在那里惨兮兮地叫着,程轩抱起它就往兽医店去了,处理完伤口的时候天色都暗了下来,程轩想,这下该急死猫主人了。

果不其然,抱着猫咪在花园的木椅上坐了一会,猫主人就一脸焦急地赶到了面前,猫咪喵的一声就跳下她的怀抱,跑到他脚边,抬着无辜的眼睛望着他。这是一个看起来霁月风清的男子,穿着白色的羊毛衫,一条简单的休闲裤,站在她面前气喘吁吁。

“那个,猫咪被狗给咬了,我带它去包扎了一下所以它才晚到家了,你别怪它。”

所俊听着她清澈的声音,内心里因为找猫的焦急和不安倒是霎时清减了许多,他扯开嘴角笑了笑说:

“真是麻烦你了,小白这臭小子,整天就不呆家里的,总爱到外面玩。还以为它不见了,吓个半死,没事就好了。”说着蹲下身子把猫咪抱了起来,顺了顺它的毛发,看着它说:

“叫你贪玩,这下吃苦了吧。”

“喵——”

猫咪似乎在不满,又似乎是在撒娇,程轩看着他们,不自觉就笑了,

“你们好有爱啊!猫咪叫小白呀?”

所俊也笑了,回答说:

“嗯,它叫小白。”

“我很喜欢它,你以后还会让它出来玩吗?”

“会的,它就喜欢玩,不让他出来这臭小子哪肯啊!你喜欢它的话我还可以带它去你家串门呢!”

听了这话,程轩倍感欣喜,说话的语气更是轻快了几分,

“真的呀!那你有空记得带它来,我家就在这里C栋303。”

所俊点点头说:“嗯嗯,好。我家在f栋509,你要是想跟它玩也欢迎你来。”

程轩笑得甜甜的,点点头说:“谢谢!”

因为猫咪,他们家的地址交换得如此随意。也正因为此,才有了后来的继续。

(二)

星期日那天早上八点钟,程轩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着《儒林外史》,看到蘧公孙娶鲁家小姐那一段,又是老鼠掉进汤里,又是摔碎了粉汤,又是鞋子砸到饭桌上的,不觉哈哈大笑,还没笑完就听见“叮登、叮登”的门铃声,穿上拖鞋来到门边望了望门眼,发现所俊抱着小白站在门口,即刻打开了门,小白看见她之后就“喵”了一声。

所俊伸手将小白递到她面前,程轩伸手接了过来,小家伙几天没见伤口恢复得差不多了。

“今天周末,想着没什么事就带着小白来找你玩玩,没打扰到你吧?”所俊笑着说,那笑容带着阳光的温度,看起来暖暖的。

“没有没有,我今天也是没什么事的,快进来吧!”程轩抱着小白侧过身子给所俊让了道。

“你在看书呀?”走到沙发旁所俊拿起了那本《儒林外史》,“不错,经典作品,挺好看的。”

程轩把小白放在地毯上,边向厨房走边回答着:“你也看吗?”

“嗯,偶尔也看看。”所俊坐到沙发上,小白在他身旁坐了下来。

程轩拿着一杯茶走了过来,“那你喜欢哪本书呢?”

所俊接过程轩的茶,说了声谢谢,“路遥的作品我倒是挺喜欢的,不过比起《平凡的世界》,我更喜欢她的《人生》,那本书看完之后我久久不能平复,高加林的努力,高加林的抉择,还有他的痛苦,他的后悔都让人觉得心痛,觉得人生太过无可奈何。”

“嗯嗯,我也喜欢《人生》,只是我不同情高加林,因为结果都是他自己选的,有些人,错过了注定就是一辈子。人生就是因为没有那么多的重新再来,所以很多人,很多事才那么弥足珍贵。”

所俊听她讲述着她对他喜欢的那个故事的看法,那绵绵不绝的声音就像山泉水那般清澈动听,听着舒服极了,不知不觉就让人想再多听一些,于是他问:

“那你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呢?”

程轩也很开心,感觉就像是伯牙遇上钟子期,撞上知音之人了。果然能把小白养得这么可爱的人也是不会有多差的,当下程轩就决定要把他当成朋友了。

她也很清楚,现代人的时间都太宝贵,更多的人只想争分夺秒地把时间留给自己,所以想要遇上一个愿意听自己讲的人会有多不容易,她笑了笑说:

“我最喜欢的书是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你看过这本书吗?”

“嗯嗯,看过,关于两代人的爱恨情仇。”

“对,不过我感兴趣的是里面玉器梁还有韩子奇对于玉器事业的呕心沥血,新月和老师对翻译事业的共同追求,我觉得这些都体现着人的追求,人的梦想,人生的意义,所以看着一块玉被精雕细琢成一件件活灵活现的物品,看着韩子奇忍辱负重从一个小匠人成长为一个玉器行业的龙头老大,看着新月和她的老师一点一滴将外国作品翻译过来时,他们的那种辛苦、那种心甘情愿,那种有一点成就时内心的雀跃都让我特别感动,我在想,真正的人生也应该是这样的吧,有梦想,有追求,有勇往直前的坚定。”

“嗯嗯,我也在想......”

那天,他们两就像是天生的朋友,从古谈到今,从中国谈到外国,谈到时间太少,想说的又太多。

小白在阳光下舒服地睡着了,午饭的时间点早就过了。

后来,程轩对所俊说:遇上你之后,我才知道相见恨晚究竟意味着什么。

(三)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从陌生到熟悉需要多久?或许只是需要一个上午。一个人向另一个人靠近需要迈开多远的距离?或许只需要把一本书从序言翻到跋语。

自从星期天所俊带着小白来串门后,他们两人之间就有了往来,有时候约着一起吃饭,一起喝咖啡,有时候一起逛超市买菜做饭,有时候一起看个电影,有时候带着小白一起逛花园,有时候......

两人之间是怎样的一种状态,谁都还未曾清晰地明了,只是觉得在一起呆着的时候很自然,很舒服,彼此间的怦然心动似乎还被隐藏在深处,又或许根本就没有,所以偶尔觉得可以试试,偶尔又觉得不可以尝试,谁也没有轻易地再靠近一步。

人的世界里,有时候犹犹豫豫是因为想要好好珍惜,也是因为还差某种催化剂。

可是一旦心意确定,一切都会变得简单和容易。而心动,往往只是需要一瞬间的时间。程轩对所俊的心动是在一个夜晚里,那天是月半,夜空中的月亮又圆又亮,他们走在月色中说着说着说到了卡农,突然所俊对程轩说:

“你想听卡农吗?”那自信的模样让程轩觉得连他背后的星光都变得暗淡。那时候,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脏加速地跳了一下、两下,嗯,心动的瞬间。

程轩笑了笑说:“好啊!原来你还会弹钢琴呢!早该让我见识见识了。”

所俊听完呵呵地笑了笑。

钢琴是黑色的,干净得锃亮锃亮的,台上放着调音器,还有一个铜色的自行车模型,那是一个时钟,有趣极了。

所俊坐在钢琴椅上,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说:“来,坐着。”

打开琴盖,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便在琴键上跳跃了起来,八十八个琴键,黑白相错,在他手中就像是有了生命,一上一下在诠释着它们的价值。程轩望着他舞动的手指,内心阵阵赞叹,还未尽兴《卡农》已经演奏到终点。

没有掌声,没有转过头来的称赞,所俊转过头看见程轩还愣愣地望着他的手指发呆。

“好听吗?”

一句话把程轩从神思中拉了回来,程轩笑着用左手拿起他的右手,将他的手掌跟自己右手的手掌放在一起,说:“嗯,手掌比我大,手指比我长,所以我弹不出这么好听的曲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所俊说:“我教你。”

程轩说:“我不想学。”突然,我只想听你弹。只是后半句她有点不敢说出来。

喜欢啊,有时候就发现得如此莫名其妙。

所俊发现自己喜欢上程轩是在出现了“第三者”的情况下,有一天黄昏,他抱着小白想要去程轩家蹭饭吃,到她家门口的时候发现程轩搂着一个男人的胳膊,笑得很开心,两人一起走出了C栋,不知道要去哪里?那时候所俊心里没来由地难受,像是打翻了好多瓶醋,酸溜溜得厉害,又像是突然间失去了可以攀援的东西,在大海上漂浮得无依无靠,总之是有些害怕,有些紧张。

那天晚上他在床上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止不住地总是想起程轩,想着她看花,看书,逗猫,想着她买菜,做饭,不肯洗碗,想着她喜欢看电影,喜欢听他弹钢琴,想着她挽着别的男人的手笑得那么开心,越想越睡不着,越想心里越是烦躁,索性起来,站在阳台上吹吹冷风。

他是喜欢她的,不然就不会因为别的男人这么坐立难安。答案在冷风里越发清晰,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就是要把他的喜欢说出来,他觉得这是对感情的最大尊重。喜欢她是他的事,喜欢谁是她的事,他们都有权利按着自己的心意走。

决定做完了也就不纠结了,隔天早上一大早,所俊就站在C栋楼下等着程轩出门。

“你怎么一大早就站在这里呀?”程轩在第一眼看到所俊的时候惊讶了一下,匆匆走了过来,“怎么一副熊猫眼的模样啊!发生什么事了吗?”

“嗯!发生一件大事了。”所俊神色认真地说。

听完之后程轩也紧张了起来,“所俊,发生什么事了?”

“程轩,怎么办?我喜欢上你了!”所俊的眼睛片刻不离地盯着程轩说。

程轩愣了两秒,随即咯咯笑了起来,

所俊的脸一下就红了,“真的,真的喜欢上你了。”

程轩止住了笑,向前走了一步,两步,然后伸手抱住他说:“这么巧,我也喜欢上你了。”

“那——”

“那我们就在一起吧!”所俊话还没说完,程轩就插嘴了。

谢谢命运,谢谢你让我喜欢的人也正好喜欢着我,我知道那样真的好不容易。

(四)

后来所俊和程轩结婚了,那个程轩曾经挽着手臂的男人也来了,和所俊一起喝了很多酒,程轩来到他跟前撒娇着说:

“哥,你别让所俊喝那么多酒,晚上我们还有正事要干呢!”

程杰听完后伸出手指点了点他妹妹的头,急急地说:“你这小混蛋,啥话都能说吗!女孩子家的不知道羞字怎么写吗?啊!”说完又举杯要所俊喝。

“我要去跟妈告状!”说完真的就要往她妈妈那桌走过去了。

“别别别,小祖宗,听你的就是了,长这么大了还占着老妈偏心你,整天想着跟她告状。”程杰鄙视地看了她一眼。

“哼,有用就好。”程轩倒是一副傲娇脸。

所俊在一旁看着她,宠溺地笑了笑。

办一场婚礼真是一件蛮累人的事,洗完澡程轩便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了。小白在床下的地毯上自由活动着,时不时发出喵喵的声响,似乎在今天,它也特别地高兴。

所俊洗完澡出来就看见好像睡着了的程轩,拉开被子压到她身上,在她的耳朵边呵着热气,轻轻地说:

“不是说要办正事的吗?怎么就要睡了呀?”

那声音像是带了电,程轩的身上霎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缩了缩身子,说:

“那个,那个,所俊,我有点紧张。”

所俊咯咯地笑了起来,边笑边吻着程轩的额头,鼻子,脸颊,嘴唇,

“不怕,今天开始,我就是你老公了,傻瓜。”

“喵~”

小白在这时候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仿佛是听不下去所俊所说的话了。程轩哈哈笑了起来,

“小白在嘲笑你呢!”

所俊闻言,在她的脖子咬了一下,

“哎呀!”程轩吃了一惊,“臭所俊,”说完也往他的肩膀咬了一口。

两人在被窝里闹得很欢,却好像把小白吓到了,它似乎以为他们在吵架,“喵喵”地叫得有些急躁。

所俊转过头说:

“小白,爸妈没有吵架,你乖乖睡觉了,不许偷看,不许偷听啊。”

“喵~”

……

幸福是什么?

幸福就是有了你以后,我发现快乐变得那么轻而易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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