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不灭性和其允许的三种主体运动
唯论中的可能,量子物理中的概率波,是物质出现之前已经存在的特殊存在,是用宏观物质无法类比理解的状态。可能,是没有灭亡的可能的特殊存在,因灭亡也属于可能,灭亡之后的可能仍属于一种“可能”。
可能不会灭亡,灭亡对可能来说仍是一种可能到另一种可能的变化,而不是通常宏观之“形态”的变化。
“形态″附着于本质,并被观察者看到。而″可能”是本质得以存在的空间,没有这个存在空间,将没有本质。"可能”有很多很多,繁杂的微观量子态便由此而来。在只有"可能"存在的量子态层,宏观常说的“本质”(即存在)还没有出现,只有“可能态”。所以,附着于宏观本质的“形态”也不可能出现,也就没有用宏观"形态″类比微观“可能"的这种可能。
可能就是知识,可能构成空间。可能是一切存在得以存在,运动,变化的前提和之前的存在。
存在是在时间中持续坚持一种规律运动的本体产生的“恒定”。存在所在的空间包含多种可能。(空间中仅且只有一种可能的存在就是“一定存在”的本体。)本体依单一规律依次成为一个个可能,从而实现在空间中有规律的运动。
可见,存在有两个要素,缺一不可。一个是有规律的运动,这是在空间中实现的。一个是持续坚持单一规律,这是在时间中实现的。
这两要素之一的空间,就是由可能构成的。所以,可能在一切存在之前。
运动,包括单主体运动,多主体运动和无主体运动。单主体运动有两种。多主体和无主体运动各一种,是分别在本体自由理性混沌四种世界中发生的。
本体的单主体运动,首先是在只有一种可能的空间——本体世界中实现的。空间中仅且只有一种可能,本体仅且只能以这一可能对应的形态存在。本体在时间和空间中始终以一种形态存在,又可称为“没有运动”或“静止”。此运动的特点是:主体在空间內但不运动,时间与空间中的存在等同。
本体的单主体运动,第二次是在包含多种可能的,理性世界的空间中实现的。特点是理性空间中只有理性(理性即“有规律的运动”),没有理性所产生的在时间中的恒定——存在。此运动的特点是:主体在空间内且运动,时间空间中的存在不同。
自由(“一切在”)的多主体运动,是在包含所有自由体的自由世界的空间中实现的。主体就是所有自由体。比运动的特点是:主体在空间内且运动,时间空间中的存在相同。
混沌(“不在”)的无主体运动,是在一个变化周期內包含所有存在可能的混沌世界中实现的。但在观察者的最小时间单位——“窄时”內,空间中仅且只有一种可能。
现实中的观察者和观察仪器都有一个最快响应时间,不同的观察者的最快响应时间——“窄时”都不同,它们眼中的混沌也不同。所以,混沌是一个与观察者相关的概念。
某观察者眼中的混沌世界,在一个周期的时间內可出现所有存在可能。但从反应比他迟钝的观察者看来,这个混沌世界內的物,可能是缓快变化的,可能是一天一变的,可能是一小时变的,可能是时时随机的,可能是一无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