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边角故事文学共济会

回头

2015-05-20  本文已影响806人  墨烬词琼

回头

有很多残酷的词,例如“离开”、“归来”、“回头”。“离开”是一个残酷的词,纵然思念已下眉头,却难耐它又上心头;“归来”亦是一个残酷的词,纵使已经归来,也难掩曾经离开;“回头”也是一个残酷的词,即使已经回头,也暗示着转过身去。

当然,也有很多温柔的词,例如“离开”、“归来”、“回头”。“离开”是一个温柔的词,纵然身在他乡,心也一定在故乡;“归来”亦是一个温柔的词,纵然去日苦多,也知归期将至;“回头”也是一个温柔的词,离去的时候,他要是不回头看你,那就是不在乎你。

我痛恨在每一个故事的开头写上一个“我”字,说的好像每个故事都和我有关系,说的好像我那么的自私,偏偏要去沾染每一个故事。正是这种痛恨,所以写下开篇的两段文字。倘若我不那么写,它们肯定要变成:“我的心里有很多残酷的词”,或是“我的心里有很多温柔的词”。可世上总有那么多偏偏,我写的那三个词,丝毫不差地对应着故事里的三个人,三个姓顾的人,三次回头。

我的生命里有三个姓顾的人:顾厌、顾易、顾吟姿。

顾厌于我来说,如缠绵时的前戏。笔下词穷时,一想到他,就忍不住动情。让我心动的不是顾厌本身,而是顾厌的两次回头。

十二三岁的他,写过这样的句子:“所有需要耐心的事,我都厌恶。”

如他名字一样,他讨厌许多事。唯独两件例外。

那时写作依旧是能够带给我们快乐的事情,我最大的志向是写一本很便宜的书,再正大光明地告诉我的读者:“这本书只值一块钱,剩下的都是我的情怀。”我的情怀值多少钱,我不会去关心。至少我能用此证明两件事:一是,我能出书;二是,我的书并非一文不值。

顾厌的想法总是匪夷所思。他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任何时候,走在街上,都有人能认出他;他停下来,张嘴说话,会有人愿意停下来听他说话。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什么实际一点的梦想,他说:“有生之年,变成作协主席。”我听完之后叹了口气:“俗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然后解散作协。”

我们两个写了很多年,我没能出版一本书,也没有多少人愿意看我的文章;顾厌没有当上作协主席,大多数时候,他连和熟人说话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在路上与人搭讪,会有人理他。

“这世道变了。以前和别人说话,他们会听你在说什么;现在要拍一下他们的肩膀,他们才会意识到是在和他们说话。”顾厌喝了口茶,吞下水,说道。不一会儿,他又补了一句:“你说,以后是不是要随身带一把榔头,得狠狠地敲他们的头,他们才愿意去倾听。”

我看了他一眼,道:“你这人本来就话少,说话又不添主语,谁知道谁在和谁说话。”顾厌垂眼看了我一眼,道:“在你和她面前,话不少。”

那女子是顾厌的女神,是顾厌倾心多年的姑娘。她对顾厌的重要程度,犹如一个标签贴在他的脸上。别人在我面前提起她,我就会想到顾厌。我想我之外,恐怕只有那姑娘一个人了然这段情。

“我今天想说说别的。你知道我为什么封笔吗?”顾厌端起水杯,举在半空,没喝。

封笔是三年前的事,在我依然不倦写着文章的时候,他毅然决然选择封笔。“以命立誓,永不回头。”

我和他都深深地明白,写作予我们的痛苦可能要远远大于快乐。他是天赋极高的人,在同龄人都在背唐诗的时候,他已然看起《文心雕龙》之类的书;在他的文章得奖的时候,他已然在质疑评委没有看懂他的心思。

“回头是一件相当残酷的词,纵然回头,也意味着曾经转身。”十四岁的顾厌如是写道,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也以为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女神。当然,只是以为而已。

在几年的纠缠不休之后,顾厌终于决定向我证明他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于是向我发誓,这会是他付出的最后一次努力:与女神定下一个三年之约——三年之后,无论如何要独自为女神发表一篇文章,作为生日礼物,在她生日那天送给她。

这次见面也没有见成。那时他已经封笔三年,三年里他没有写过一篇文章,连被要求去参加写作比赛的时候,他也只是在纸上写上一段话:“许多年过去了,我的文学依旧只配得那么几个不痛不痒不好不坏的奖,那些作家依旧煲着他们的烂鸡汤,编着令人作呕的故事。一夜之间,所有故事开头都变成‘我有一个朋友…’,看到这里我就知道那又是一个胡编乱造出来的揪心故事。他们与我都像是嫖客,十年如一日造访同一家妓院。可我爱的面容已经老去,他们却依然卖力地挺动着下身,无论软硬。任凭功夫再好,奈何云英已老。”

一次我和他在书店相见,我问及“三年之约”爽约的原委时,顾厌正在店内的涂鸦墙上留下他的墨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接着握住水杯,没有举起来,问我:“你还记不记得我托你写的那个故事。”

那是一个雨夜,顾厌在夜半敲打我的窗。我开窗看他时,他全身湿透。我原以为故事的对白会是这样:他开口说道:“我梦见你身在危难之中,心有惶恐,见你平安,我便心安。再见!”但故事的对白却是这样:他嘴里呵出热气:“请你帮我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我有她。不要拖稿,谢过。”然后转身离开。

“你知不知道,因为那个故事,我和她再也没有说过话。”女神在读完我的故事,只觉得好恶心,觉得我写的故事恶心,觉得我的顾厌恶心,觉得顾厌的那份心更恶心。

这份恶心让我不想再提起那个故事。我在故事里写下“女神钱包里的银行卡,都是顾厌去办的。”而女神对此的回应是:“我相信你应该明白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区别,你那么说,像是我在花你的钱一样。”我和顾厌都是相当虚伪的人,能够毫无保留地相信别人,不容易。

毕竟我和这个世界不熟,但这绝非是我虚伪的原因。我依旧有很多的真诚:拿不起、放不下、离不开、舍不得。

当我写下这些年顾厌的每一份心意,也深信了一件事:用这份心意可以打动所有的女生。“你不要怪她,她太较真了。其实很多时候,你不是那个意思,你所表达的,只是我的心意很珍贵,而不是她糟蹋了我的心。可是她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就觉得我不懂她,我怎么会不懂她。我记得她十三岁的时候,有人骂她是公主病,那晚她直接就把个性签名改成:‘我从小被奶奶带大,怎么会被娇生惯养?’年纪稍大之后,她一定要出去打工,锻炼自己。我只是心疼她,就对她说:‘你缺钱的时候只管和我开口,不要客气。’,她却驳斥我:‘我有手有脚,为什么要管你要钱?’我只觉得我先文章赚稿费,钱多少要比她来的轻松点。可她比你还要敏感,自然会不理我,我也不是觉得她这样不好,我觉得她什么都好。配不上她,可她又觉得她不值得我这样努力。你说我们两个人,其实终究是错过了,对不对?”顾厌的手放在水杯边,方才他说话的时候,手不小心碰到了杯子,里面的热水翻了一些出来。

他那么说,我反而想去看看那个我写的故事,故事里,我设计了一场他们两人对彼此的告白。告白的时候,顾厌如是说:“我这人的运气不多,都用来遇见你了。这些年攒下来想和你一起做的事,我都忍不住独自做完了。这些年存下来对你心存内疚的事,我还留着慢慢反省,告诫自己以后要对你好一点。姑娘,喜欢人不犯法,可我只能到喜欢这里了,但愿我还能继续喜欢下去。希望你能记着我的好,把我做的那些不好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虽不知何日君再来,但愿此去不经年,后会能有期。你多保重。”

我把这段话背给顾厌听,顾厌笑了:“以前我总觉得‘我用尽一生的运气遇见你’这样的话很傻,既然用尽一生的运气去遇见那个人,那余生要用什么来厮守呢?后来我发觉,相守一生也不是那么重要,那些第一眼看到就心动的人,她活着,或死去;她喜上眉梢,或垂泪千行,她存在过。我能知道这些,就足够幸运。”

他的手远离茶杯,尽管桌上的热水已经变凉,但水迹未干。

“这世界上最容易察觉的就是拒绝,刮奖的时候‘谢谢惠顾’,刮到‘谢’就不必再往下刮了;给杂志社投稿的时候,前两个礼拜还没有收到用稿通知,就不必等了;和别人表白的时候,听到‘但是’两个字就不必再听了。每个人都会在心里设置一个期限,那是对事实的接受程度,也是对绝望的接受程度,这个程度测试着我们要有多难过才能永不回头。”

听这些话的时候,我只觉得我的心一直往下沉,就快要沉到杯底。

“她不理我之后,我很想写信给她,毕竟喜欢八年之久,但我落笔的时候,又想到《繁花》里姝华给沪生写的信:‘我写信来,是想表明,我们的见解并不相同…人已经相隔千里,燕衔不去,雁飞不到,愁满天涯…我们不必联系了,年纪越长,越觉得孤独,是正常的,独立出生,独立去死。人和人,无法相同,人间的佳恶情态,已经不值一笑,人生是一次荒凉的旅行。我就写到这里,此信不必回了。’我只觉得我已经心动了,偏要回头,动了心魔。但我还是想那么写‘我写信来,是想表明,我们的感悟并无不同…心哪怕相隔千里,燕衔之去,雁飞即来,情在天涯…我们都不必再孤独了,年纪越长,越觉得荒凉,是迷路了,为爱托生,为爱转世,人和人,性灵相同,时间的佳恶情态,早已泯然一笑,人生是一次逍遥的翩跹。我就写到这里,你收到信便是回了。’”

顾厌说着说着,我有些潸然,他却笑着,说完这个故事的最后一段话:“三年里,我酝酿过一篇文章,最后在投稿的时候,夹带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的时间不多了。’后来想想,居然有过如此低声下气的经历,不觉得可悲,只觉得可叹。有次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和她很像的人,我们擦肩而过的瞬间,我回头看了那人一眼,又放心不下,生怕错过,再跑回去看,发现我认错人了,再回头继续走我的路。我走过无人的街,也淋过彻夜的雨,却从未放下回头的执念。有人能让我回头,我却还不知足。”

以前我写过:“爱情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离别中完成的。如果我喜欢一个女孩子,那每次见面结束,互相告别离去的时候,我都会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回头看我;但我知道,我放不下了。”

回去的路上,顾厌顺路去邮局寄稿子,上面署着新笔名:东风复来。写作也好,爱人也好,他都忍不住要回头看一眼,因为太美,因为心魔,也因为水杯里的水终于能喝。

这个世界上本不该有顾易的存在,在那个计划生育严抓严打的年代,谁家生了二胎,都是要遭罪的。顾易的父母本都在银行任职,他母亲在生完他之后直接下岗,计生委把他家在乡下的房子扒掉一半墙。

他的母亲也曾经想过不要这个孩子,尽管家里条件尚可,但念在夫妻双方的工作与整个家庭的生计,这个孩子会成为一个负担。

曾经听闻这样一句话:“你知道你有多恶心吗?当你妈妈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你的存在时,她吐了。”而顾易的父亲知道他老婆吐了之后,他执意要留下这个孩子。

那十个月里,他母亲掩盖身材上的变化,以躲过同事的眼睛和计生委的爪牙。

直到顾易的父亲出事。放在现在,那是不大不小的事,无非就是他把银行里的客人介绍去了别的银行,从中拿点好处。毕竟家里即将有两个孩子,担子也不小,可偏偏就被人发现。

那年冬天,他母亲到处求人,连工作也早早地丢了,家中变卖典质,让出刚刚在城里分到的房子,还上银行的亏空与那笔数目不小的好处费,又搬回了乡下。他母亲生下他之后,一度抑郁,他父亲从那时开始每日喝酒,喝完便说:“这孩子像希望一样来到我们家,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

顾易的童年,家中的光景很是惨淡,母亲在乡下开了一家杂货店,父亲年年外出打工。那条叫做“投机倒把”的罪名一直压在他的心里,弥补亏空之后,家中债台高筑。当时银行的人就给了两条路:还债、坐牢,一家人还是咬咬牙,选择前者。

一路的成长史都足以让家人骄傲,年年的三好学生,最后在高考中考到全省前三千名,考到上海。从小城市跳出去是他心里的梦想,实现这个梦想,他用尽十二年的大好光阴。

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顾易的父亲摆了酒,请我家在内的亲戚聚一聚。饭桌上,他父亲藏不住心中的喜悦,喝了一杯又一杯,微醺之后,他父亲说:“当年我念书的时候,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啦!最喜欢《荷塘月色》和那篇《背影》!”顾易在旁边嗤笑:“他哪知道什么文章好,他只晓得想办法去赚钱。”

报道的日子如期而至。那地方没有火车,得坐长途车去上海。那时他父亲已经开了家生意不错的饭店,因为忙,本已决定托家中亲戚去送他,结果还是放心不下,怕亲戚关照不够。那时顾易十八岁,上海已来往过三两次,自然是没什么人生地不熟。但父亲还是执意要送他去;顾易再三劝他留下照看生意,他只叨叨:“儿子考上大学,要送的,要送的。”

他们拖着几件大行李,进了车站。父亲买票,顾易照看行李,到上海的票是八十块。父亲去售票处问了详细,又踌躇了一会儿,东张西望;一会儿,他的目光定格在一处,要向前去的时候,又踌躇了一会儿,还是走上去和一个拎包的女人说话:“这趟车是你们家老徐开的吧?”

那女人瞧见他爸,一口一个“顾老板”的叫。顾易搬着行李,跟了过去。“那就那么说定了,我们在老地方等车。”顾易的父亲招呼完那女人,便领着顾易到车站外的第一个转弯口。

“怎么不去买票了?”顾易拖着箱子,亦是有些吃力,他怕误了车,便问父亲。

“买好票了,我们在车站外等车。等车子开出来了,会来接你的。”父亲提着两个大包,答道。

“既然这样,为何不在车站上车?”顾易越想越觉得这事情不对,接连追问。

“我每次去上海的时候,都坐这趟车。车站里买的票,是归车站的,那女人是这趟车司机的老婆,他们只收五十。”走到约定的地方后,他父亲放下包,解释道。

这仿佛就是对顾易的一次侮辱,他立刻问道,声音也响了起来:“又不是什么大钱,就三十块,也要省!我现在又不是去讨饭,是去上大学的!家中也不差这点钱,你要舍不得,我来出!”

少年的自尊总是敏感而脆弱,顾易立刻歇斯底里起来。想起这些年与同龄人之间那层有形无形的差距,他就觉得委屈。我曾经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节目上的一对母子,儿子已到中年,母亲也已垂垂老矣。母亲指责儿子未尽赡养的义务,儿子对此却矢口否认,说每月都有给母亲寄钱;母亲认为儿子收入颇高,给的赡养费实在太少。主持人一番调解后,儿子只静静地说了一句:“我小时候,同龄人都在和汽水的时候,你连矿泉水都舍不得给我买。”

那不是三十块钱的事,那是他作为一个即将离家的大学生的尊严。与父亲争执着,他的眼泪就淌了出来;时间不等人,未等他擦完眼泪,车子就来了。他在父亲与那“老板娘”的嘱咐声中独自上了车,父亲再三拜托他们要在高架下来的路口让儿子下车,这样坐车会方便些。顾易擦干了眼泪,心里如同朱自清的父亲送别朱自清时一般,暗笑父亲的迂:托他们也是白托,五十块的车,又有谁会照顾我!

那女人招呼着他坐了下来,还和旁人打趣,大学生离家时总要流些眼泪,这孩子有良心。那时的他真是有些自以为是,心里一边埋怨父亲的“小气”,一边又暗自嘲笑那女人的世俗。

这件事是导火索,直接导致顾易单方面与家人关系冷淡,两年没有回去过一次。“其实父亲还是好的,他在我行李里偷偷塞了两千块钱,没告诉我,估计也没有告诉我妈;其实我也不是那么在意那三十块钱,只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为什么他就不能大方一点呢?那可是我考上大学出远门呀!”想起这件事的时候,顾易这样对我说。

如果让我用四个字来评价他爸的一生,我想我会用“命运多舛”。我一直深信,生活远比小说和故事要跌宕。顾易考上大学之后第一次回家,竟是回家奔丧。

他父亲的一生起起落落:自学考上大学,又到银行上班。这是农村人想都不敢想的事。要不是一步走错,也不至于家道中落,好在后面又东山再起,把饭店开的像模像样。谁知一日独自喝酒,就死了。

死了,像余烬消失在灶火里。

我叫他坐着我家的车,连夜赶回去。

那是一场无比揪心的葬礼,依照乡下规矩,白天须有人来吊念,晚上须有人守夜。白日上门来的人有许多:只见过一面的亲戚、他父亲落难时毫无问询的“好友”。依照规矩,凡有客人来吊念,来去时家中一定要有哭声。我听着他的奶奶一边哭一边唱词,像是在唱黄梅戏。心里对此反感,觉得这很假。那些未曾有过几次照面的人,上门来磕几个头,上几柱香,眼泪都不流一滴。别时还会揣走几包烟,就算是来祭奠过,过几天再把烟倒手卖掉,又或是做人情散掉。这哪是悼念,这分明是一桩生意;这哪是在哭逝者,这是哭一种气氛。

乡下的丧事,常有路过的流浪汉敲着快板、吹着唢呐,上门来唱喜乐,不给钱是不走的,能唱一晌午。“顾易,给他们点钱。”他母亲不想去招呼这些人,顾易便掏钱去打发流浪汉们。

“给你们一人十块,你们快走吧,家父大丧,你们不要这样。”顾易递过去一张二十块,挥了挥手,示意让他们离去。

吹唢呐的人停下他的作恶,说道:“小弟,你再给我们一人多加五块,三十块,一口价,我们就走。”

这本就是不可理喻的事情,别人家里办丧事,他们上人家门口奏喜乐,分明就是趁机敲竹杠。那时顾易的家境已经好转,已在城里买上新房。回村里办丧,对他父亲来说是落叶归根。他本不差这点钱,但听到“三十块”这三个字时,整个人却又暴跳如雷。他顺手抄起门口的农具,叫到:“让你们滚,你们就快滚。我爹的丧事,岂由你们胡闹!”他挥舞着农具,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这是一个结,解铃还须系铃人,而这个系铃人已不在人世。

他父亲出殡那天早上,顾易正在洗脸,我说:“今后家里就你一个男人,你可要顶天立地。”他用毛巾遮住脸,好一会儿之后,用力地擦了一擦,擦完之后,眼睛有些红。但那神情又如他当年一定要考出这个小地方一样坚定。我不知道那毛巾上是否有眼泪,守夜的那三天里,他一滴眼泪都没有流过。

当年那个为了三十块钱会和父亲争执得面红耳赤的少年已经不在;但他现在会为了那三十块钱和别人争个面红耳赤。前者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后者是捍卫父亲的尊严。

他父亲出殡那天,村里封了路,一大队人十分夸张地走在村里的马路上,路过人家的时候,顾易都会撒些烟和糖,以求诸神保佑,邻里关照。结束的时候,一大队人又浩浩荡荡地从他父亲的墓前离去。依照规矩,不能马上回家,要绕着全村走一圈。顾易站在墓前,迟迟不肯离去,他的嘴在动着,我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他肯定在埋怨父亲为了省一点钱,去买便宜的酒,以至于会买到假酒;他肯定在咒骂那些酒厂的人,为了赚钱,把假酒卖给别人;他肯定在后悔,这些年与父亲的关系淡薄;他肯定在立誓,要替父亲照顾好这个家。

顾易和我是最后离去的,我走在前面,他跟着。走了几步之后,我回头看他,他正回头看着那处他父亲安睡的地方。起风了,风把他的头发都吹乱了,风把刚刚烧完的纸钱都吹得扬起来了;风把他的心都吹动了。

几年之后,我在过年时和顾易一起同桌吃饭。大人们谈论起一些关于文学的事,不知不觉就谈起那些年在学校里学过的散文。若是在以前,我和顾易都只会埋头吃菜,心里暗笑大人们的迂:他们只懂赚钱,哪会懂文学?但这次,顾易他忽然搁下筷子,说:“我觉得课本里最好的那篇散文,是朱自清的《背影》,里面有些话我还记得,我背给你们听…”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他的儿子。”

顾易不是故意不回头,而是故意要回头。尽管向前容易,回头太难。

曾经他想大步向前,不回头。可偏偏还是在第一次考上大学,坐长途车离去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毕竟谁都不知道,回头会看到父亲转头渐行渐远的背影,还是父亲扭动着发福的身躯在追赶孩子的身影。

我与顾吟姿是高中同学,但那段时光里,并无太多交集。除去学生会的共事,亦只有同班一年多的情谊。回忆高三,我只记得老师强行把我分进顾吟姿的学习小组。那个小组只有我一个男生,而且班里明明有更适合我的学习小组。可我就偏偏入了顾吟姿的组。每次小组讨论,我都似是而非地在听,那是一群姑娘的天地,没我插嘴的份。每每我神游得厉害时,顾吟姿就会问我:“你到底懂了没呀?”我总是连忙接话:“懂了懂了,就是这样嘛!”

其实她们再说什么,我哪里会有什么兴趣,无论是和学习有关的,还是和学习无关的,我只觉得被分到这个小组是一件让我害羞的事。“小组学习本就是一种愚蠢的做法。”我在心里暗暗说到,但后来想想,或许老师是觉得班里只有顾吟姿才能制住我。

顾吟姿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会先介绍一下她名字的意思:“吟百家诗,姿千人色。”最开始我不觉得这个名字起得高明,因为从音律的角度来说,念这八个字时,前四字很有节奏感,后半句容易读破句;时间长了,我意识到是我没文化,我读这八个字时,习惯这样读:“吟百家诗‖姿千‖人色‖”这么一读,就会破句。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我仔细鉴赏了这个名字:

单论“顾吟姿”这个名字,不仅没有重名,其中语调上的起承转合,韵母上的延伸发展都恰到好处。附上“吟百家诗,姿千人色”这个内涵,方才惊为天人,深感其父母的功力。

每逢谈起这个名字,姿姿都会很肯定地表示她自己很喜欢这个名字,我们也都会附和,毕竟这是独一无二的名字。

毕业之后,我和顾吟姿的交集一下子变多,我也改口,唤她做“姿姿”。

有时一夜要说的话,比我们过去三年里说过的话还要多。大一将尽时,她选择转系,我亦按照原先设定好的路准备出国。她转系考那天,我很冒昧地跑去她的大学找她。

她的学校距离市区很远,好在我们一起回来,路途也显得不是那么长。那天暮色将至,我们在离高中不远的地方下了地铁。我很冒昧地请她和我一起吃晚饭,她欣然接受。我对那家店很熟悉,尽管已经有些时日未光顾。

依然记得,很多年前,我和前一个女朋友分手一年多后,她执意要见我一面。“你就那么狠心?都不愿意见我一面?你就见我一次,好不好?”我不得不试图去忘记这几句话,但我当想知道我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反而记得更清楚。那时我很疑惑,分手的时候明明是她不要我,为什么后来还要和我见面。出于我犹豫之后的决定,还是约在那家店里,与她见了一次。我不愿意说太多话,因为那都是徒劳。付账之后,她依旧坐在店里,而我则披上外套,推开门,伸手打了个招呼示意我要走了,头也不回地说了四个字:“不要回头。”

多年未去那家店之后,我依旧熟悉地报出许多招牌菜的名字。事后回忆起来时,又发觉当时心中的感觉,好像不止是想让姿姿品尝美食,更多的,像是我给了自己一个机会去回忆记忆中的味道。这种心情里有一种感激,也有一种无奈。走进这家店之前,我心中闪过一次犹豫:带姿姿来这家店是不是不好?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很恶心,但后来我还是非常从容地请她去那家店,因为东西好吃。

那天我们相谈甚欢,我心中突然有了一种感觉:无论我在说什么,她都在试图理解我的话。

餐后,风起。我们走在路上,穿过延长路上的上海大学,来到离高中更近的地方,坐车送她回家。这又让我回想起,每次我和高中同学一起回学校看老师,老师都会叮嘱我要送姿姿回家。我分不清这是玩笑还是什么,但我每次都照着做。

我送她回家,或是送她去地铁站。总是站在原地,非要等她上楼,又或是她走下地铁站的自动扶梯,身影消失在人海之中才肯离开。而她,也会在身形渐远时,回头看我。

我常与人说:“女孩子啊,要是在约会结束回家的时候,没有回头看你,那就是不喜欢你。”

其实这无可厚非,她回头,也未必是喜欢我。但我偏偏愿意等她,看她会不会回头。

她在我的心里,是和高中的生活相挂钩的。我回忆起那段时间的时候,总觉得自己现在不得不努力向前,总会质疑我的选择有错,但又总是给自己安慰:“过了这几年,回头看看,都好。”

后来我写了一个关于姿姿的故事,结尾是这样的:“我一直称赞她的名,行文至此,我想称赞一下她的姓:‘顾’这个词本身是回头看的意思,组词得来的‘顾及’、‘回顾’,都有着一层考虑别人的意思。形意拳里有一招,叫做‘老猿挂印回首望’,关隘不在‘挂印’,而在于“回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此中牵挂,恐怕只有频频回顾才能做到,回头看她,回头看我们,回头看来时的路,再回过头去走未来的路。想到此处,深感“顾”姓的温柔。”

如果我与她在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忘记一些事,我希望她能忘记我的不好,亦希望我自己能常回头看看。回头于我来说,恐怕就是“凡情留不尽之意则味深,凡言留不尽之意则致远。”

我永远都忘不了大话西游的最后一幕,在那句“那个人好奇怪,他好像一条狗”的台词之后,镜头锁定在了一路西去的唐僧师徒身上。突然,孙悟空回头,远远地望着城门上那对相拥在一起的人,看了许久,又蹦蹦跳跳地回头去追师傅他们。

一时的回头缘自内心深处分分秒秒的心动,纵然这一刻回头会让步伐停滞,那也绝不会影响前程与终点。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回头的目的,就是为了初心。

回头终究是一件温柔的事,回头看看,那些曾经看错、看漏、看偏的事,说不定就又被看到了。

这就是我生命中三个姓顾的人的故事,与他们的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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