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书评

《一个人的朝圣》

2018-07-06  本文已影响1人  净是书

我看过沙漠下暴雨,看过大海亲吻鲨鱼,看过黄昏追逐黎明,没看过你....

我忘了置身濒绝孤岛,忘了眼泪不过失效药,忘了百年无声口号,没能忘记你...

1个人,87天,627英里。

哈罗德,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一群傻子看一个疯子发疯的故事。为了弥补心中的遗憾,为了帮助失联多年的老友,不管路途多长,但是始终在坚持。

而看似鲁莽的行为,却散发着一道不可磨灭的人性光芒。跟随他的脚步,心里会涌动出许多久违的词汇:信仰、忠诚、救赎、希望、改变和勇气…… 它们在心里不停地闪光,照亮曾经的灰暗与迷茫,甚至在他暗自哭泣想要放弃的时候,会先哭出来。

尽管最后没有奇迹出现,他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但是他一路坚持走了下来,却完成了自我的救赎与反省。

徒步,最简单的行为,而一直的坚持和不断的重复,却赋予它震撼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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