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固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错置举证责任
《庄子》的名篇《秋水》中有这样一段: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
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诶!”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不知道听完庄子最后这句话后,惠子是什么心情。
大概是明知有理却欲辩无言的郁闷。如果惠子当时知道“错置举证责任”这个逻辑谬误,这段对话大概就不会被收进《庄子》里了。
所谓“错置举证责任”是指“不恰当的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争议的某一方”。本该由对方证明其断言正确的时候,人们往往被不经意间诱导,认为必须由自己证明对方的断言是错的。
在这里,惠子就被庄子带沟里了。
为什么举证责任在庄子呢?
理由如下:
01
初信度
初信度顾名思义,就是断言初听起来的可信度。庄子说鲦鱼快乐,乍听起来就引人疑虑。且不说鲦鱼究竟会不会“快乐“,如何知道它快乐也让人不解,惠子那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合情合理。
庄子的说法初信度不高,从这一点看,举证责任在庄子。
02
肯定/否定
其他条件相同时,举证责任在肯定的一方,而不是否方。庄子在问惠子“为何并非如此“之前理应先证明”为何如此“。
作为肯定的一方,举证责任在庄子。
而庄子最后那句:“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更是诡辩,“你问我如何知道鲦鱼快乐那句话不就说明你很清楚我知道,所以才来问我的”,惠子想让庄子证明其断言,但庄子却把惠子向自己提问这件事本身作为论证的前提。但是我想你提问并不代表我觉得你一定知道,只是我认为举证责任在你。要是我只是想责难你呢?你还认为我相信你一定清楚地知道吗?
如果当时惠子知道这些,对话也许会变成下面这样:
庄子曰:“鯈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知何谓举证责任错置乎?子之所问,诡辩也。…”
庄子go die
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遇到这类“反问“。这种反问有时还是有意为之的,用来把我们推向辩护的角色。如果落入圈套,我们就得证明那些问题,而这并不是我们的责任。
A:“我们国家的应试教育体制应该要改进。“
B:“为什么要改?“
A:“为什么不改?“
了解了这个概念后,我们不仅能轻松反驳A的观点,我们还可以主动选择做那个A。
(开始更“回归逻辑”专栏了,感兴趣就关注罢)
打完这几个字才凑够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