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六章

2023-08-27  本文已影响0人  读写缘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解析】

    古代善于行使“道”的人,并不是让百姓变得聪明巧智,而是让百姓变得质朴、纯真。

百姓之所以难以治理,往往就是因为他们过于巧智。因此,用巧智治理国家,必然是国家的祸患;不用巧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

    能够懂得这两者之间的不同,也就懂得了治国的法则。总是处于领悟这个法则的状态,就是最高的德行。最高德行深不可测,远不可及,与万物一同回归质朴的原点,最终顺应“道”的理念。

【认识及感悟】

道的本意质朴纯真,我们不能智取巧夺。在质朴和巧智两方面要懂得利用和取舍,人的本质也是善良,不受环境影响都是有德之人。

在治理国家还是管理单位中,不是让人民群众变得聪明巧智,因为聪明反被聪明误,而应该是让人民群众善良和纯真,这个团体才会自发成长和壮大。这就是顺道而为的管理模式,与万物一同回归质朴的原点,最终顺应“道”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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