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的盛宴(二)
头发长了
现在,再照镜子的时候,头发已经可以或飘逸,或蓬松的触及胯。不用偶刻意的歪头放水,即可跨越那两个该挺却向来任性,以她们自定义的加速度,按部就班下垂着,还好意思自称是尤物的凶胸。喔喔,头发和胸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想说明下什么叫实力。
(Ps:舒米勒飘过,温柔的问:宝儿么么达,你说,咱头发都长这么长了,怎么看上去还像个男人泥!诶,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索性来了个神来之吼——“橙汁儿”)
余华曾在《活着》的序中,写道:所有人类的错误,都是因为没有耐心。
在想,那些对我没有耐心的人算不算犯了错误?如果这个命题成立,我不容许自己也是其中一个!
成功的路真有那么窄吗,不推倒几个身边人,就无法保证自己到达终点?如果是这样,我倒是希望路上搭几个和我一样缺心眼儿的伴儿,哪怕不是生死之交,也可以聊一路的闲话,采点野花,嗅嗅狗尾巴草,摸摸露珠折射的光,啥啥啥。
很多人,知道我写散文,很少人知道,我也写诗。因为没人懂,我写的很放肆,不仅写,还读,不仅读,还录…
后来,一个常年出海的男人,不小心读懂了,在2005年的早春。
我说,我写了新诗,想读给你听。
他说,你等,我去找网吧。
我等了两个小时,天黑了,没法再等,于是,就在网吧录了那首诗,讲一个玫瑰为什么哭的故事。
再看他的留言时,已经过了好久好久,他说,他终于找到了网吧,
他说,耳机不好使,他在换机器,
他说,听到了,但声音好小,
他说,那首诗他听了33遍,
真好!
我忽然恐慌,删了所有的诗,再也没写过。现实生活中,我从不祈求被谁理解,但,依旧害怕被误解,为此,切断了好些本能了解的路。我不说谎,不是怕自己记不住或圆不过来,而恰是自己记性太好,无法面对一个相信自己的人一直的信任。
出海的男人叫自己石子儿,有张信哲一样的声音,有吴尊一样的脸,还有颗玻璃一样的心。我们不是恋人,不是情人,因为,生活无法交集,甚至算不上朋友,但,却是知己。十年间,只有一个电话。
他是我高二以后文科班的同学,天天被几个开朗的女生围着,炫歌,嬉笑。坐在前排的我是懒得回头凑热闹的,甚至有时候,会想,总这么里三层外三层的被围着,他能不能被捂出毛来!!!
大学,他进了部队,这么写的时候,我竟然控制不住的哈哈大笑,就好像把他送进宫了一样!部队有纪律,缺女人,这个比喻不太恰当,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但,他应该知道。
大二,我坐了好久车,差点儿在自己的家乡迷路,为了去部队跟他吃一顿晚饭,表达一下,那两年,他看完了我在人人上所有的日记,还篇篇留言。
见面的时候,陌生极了,一下午讲的话大概是高中讲的三倍。最主要的是,真的真的太帅!帅的让人没法正视,觉得单凭长相看,他那么帅的人有我这样的朋友,简直是他的耻辱!
(一向认为自己长的也蛮帅的舒米勒起初还认为我是夸张,后来,有一次,他们见了面…那天石子儿还穿着拖鞋,带了鸭舌帽!结果回家后,我就开始怀疑舒米勒是不是性取向发生改变了。这时,我才第一次觉得自己长的像男人,也是有点儿优势的。)
那次的晚餐后,回家,石子儿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他说,谢谢你,陪我过了生日。对,他就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陪他吃了一下午饭,还莫名其妙的欠了他一份生日礼物。
当时,手边有一本新出的当月的青年文摘,我顺手拿过,用毛笔沾着蓝黑的钢笔水,写了满满一本的信给他。然后,用报纸,像每次写书法作品送人那样,卷起,封好!
我说,你给我个地址,我邮给你!
(那时,我就很不爱出门的,要不然,同一个城市,送过去也不算麻烦)
他说,好的。
结果,邮费不够。当时便没寄。
后来,开学了,我离开大连,忘了带那份礼物。
一年后,想起来,该邮给他,又要地址,他又说,好的。
然后,我又忙忘了…
六年后,他给我留言,说,他结婚了,家定在青岛。我说,给我地址,他没在回。
七年后,我结婚了……
搬家的时候,那礼物竟然被老妈翻出来,问我还要不要,不要就当废纸卖了。老妈总是把我写的东西当废纸卖,有的时候,真不知道,是该为此多写点儿,还是少写点。
再见礼物的时候,外面的报纸已经发黄了,蓝黑的墨迹也泛出淡淡的藏青色,好看极了。我没有拆开,也没决定寄给他,只是,放在了书架,书的缝隙中。
出书的那一年,他又开始看我的文章,偶尔留言,从不问彼此的近况。
第一版书下来的时候,我把书和礼物一起发给了他,那天,我正要启程第二次进藏。走前,还亲自去嘱咐快递的小哥,千万不要发错了地址。
路上,有一刻在想,石子儿看见这份礼物的时候,不会哭粗来吧!于是,眼前呈现了一幅遭天杀的画面:
一个大男人,坐在甲板上,迎着大北风,嚎啕大哭,双肩抖动,满手的大鼻涕!
一年又快过去了,有天深夜电话响起,他在公海上唱了张信哲的歌给我,没有稳定的信号,也无法回拨。就那样恰到好处的断了,留下更多的回味,我在想,这时若有泪,该是海风的味道,或多或少吧…
…待续…
作者:唐施师 微信公众号:读独斋(转发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