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社工,再谈行业发展
参加了两天的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主办的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研讨会,一个最大的感受不是收获了什么具体的新观点,新概念和新技巧。反而是反思,在反思这么多知名的学者教授、资深实践者、甚至有国内最厉害的精神病院来的精神科医生,他们都在呼吁要在现有精神医疗服务体系中增加社工的位份,组建多专业的团队,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厦大研讨会
有学者会提到国外的经验,港台的经验,在这些地区社工如何如何在精神健康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比国内,只有零星的几个精神病医院有引入社工,建立自己的社工部和开展医院里的社工服务。因此呼吁国家、卫计委要向先进地区学习,增设医院里的社工配备。
也有学者强调,精神病不是单纯的生物化学手段就能够“治疗”的,精神病病因未明,因为根治目前做不到,所以应该将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投放到社区康复中,而且也从心理-社会模式去解释精神病的形成乃是有很重的心理及社会因素在发挥作用。而处理心理、社会因素,可以讲是社工的看家本领。所以最后学者想说明的是社工在精神康复工作中不可或缺。
我觉得,他们说的都对,但是光有这些,似乎并不能真的推动什么事情的发生和发展。如果社工人,或者社工系的教授学者们永远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立足于自己的社工身份去发声,往往就会存在一个自我设限的问题,自从自己的角度出去去看事情。
小时候我们都听过井底之蛙的故事,但当我们自己成为了井底之蛙时却又往往不自知。查理·芒格说过,拿着锤头的人,眼中的尽是钉子。当我们身上只有社会工作一个身份的时候,难免看什么都觉得可以用社工的方法来解决。
只不过,当我尝试放下社工的身份,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待这些的时候,我会看见社工只不过是多个专业分工中的其中一个部分,任何一个新生职业在社会中的出现和发展必然有其经济、社会、文化等环境条件。在社工人大谈社工的作用和重要性的同时,我们是否也可以去看看,社工对于目前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是一个怎样的位置。
本科读过社工的都知道,早期的社工是从宗教的慈善救济活动中发展出来的,并非政府推动,乃是民间力量自发形成,过去西方社会由于有着基督教的影响,很多基督徒基于“神爱世人“的信念去接济穷人,并在帮助穷人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到一些方法、经验,其后吸收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专业知识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职业。
反观国内的情况,社工有着明显的政府推动行迹,从社工数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可见一斑,我们看到近几年,社工在国内就像进入了大跃进时代,政府的投入一下子增大了许多,很多领域也开始有社工进入,医院、社区、学校、政府部门等。多少还有点计划经济时代的味道。我想这就是中国国情,毕竟经济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就是政府强大的执行力,只是我会想在经济领域行之有效的办法,换到社会服务领域同样能够行得通吗?
首先,人才的培育就明显跟不上了。我不太清楚国家层面是如何看待这个职业的发展的,但在基层,干部们期待的社工是具备专业能力的,而目前很多社工只是持证社工并非受过严格专业训练的社工,专业能力从何谈起。而基层干部看不到专业能力,支持力度自然是要减少很多的,不管上层怎么大力推广。若得不到支持,反过来专业化进程也会受阻,这是个恶性循环。
个人认为,要获得认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首先要学会适应环境,把能做的事情做好,即使专业能力不足,但起码办事能力在线,购买方能够放心地把事情交给社工去做,这个过程其实也是双方建立信任关系的过程,和社工跟服务对象建立关系的过程并无二致。在得到基层领导的认可后,就能争取更多空间和支持去发展和展现专业的能力,形成良性的循环。不过在研讨会上就有人提出了,社工感觉自己不是在做社工的工作,没有存在感和价值感。而我会觉得,在真实的工作情境中,别人都是先认可你这个人的能力,再认可你的专业,毕竟对方不是专业人士,区分不出什么是专业能力,但你是不是一个靠谱的人,把事情办好的人,对方还是心里有数的。而这个认可的先后顺序是难以反转的,起码在目前的国情下,必须先放下社工的身份,做好眼前能做的事情,不分做的到底是专业范畴里的还是非专业范畴里的事,努力建立一个职业形象,是十分有必要的。
再来看看大环境,目前国内经济发展是不错,特别是一线城市已经有足够的财力,政府也有意识要开展社会服务,这个是比较有利的条件。而在文化层面,坦白讲,老百姓有事认的还是政府,毕竟国家塑造的大政府形象难以在短期内消除;在社区里,一般百姓更加信任的是居委和街道,所以本人认为广州走家综路线还是十分合适的,很多居民会误会家综就是社区中心,是政府办的,容易建立信任。虽然很多社工觉得被误解很不爽,只是从大局来看,被误解总比拒绝要好得多,起码有了接触机会后,居民还是能逐渐区分社工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所有新生事物要被接纳都有一个过程,过程中的误会,是可以接受的代价吧!至于学校啊、医院啊等服务场所,确实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社工这个职业在这些单位里存在过啊,校长和院长不接纳也是情有可原的,即使国外有社工驻校驻院的成功先例,但毕竟国情不同,社工也某程度上让一些原有的从业者如学校心理老师、医院护士感受到了生存的威胁;如果没有如台湾香港等地法律上的规章制度,强制要求学校、医院等地方配备足够的社工人手,恐怕社工要成为这些服务场所的常备职业者之一,还有相当漫长的路要走。
有幸,在这次研讨会中,已经看到一些高校老师和实务工作者,已然学会放下身段,暂时放下社工的身份,现在这些从来没有社工的服务场所中,从做一个有用的人开始,逐步去改变院长、医生、护士的认知,一个一个医院地去突破,虽然进度缓慢,但星星之火,谁又能阻止
日后的燎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