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间爱、情、爱情是如何产生的?
男女之间的“爱”,是一种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的纯洁感情;是指双方接触的一瞬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直观直感之后速即产生的感情;是一种原始的、发自内心的冲动反应,通常跟外表有关。
但是,这样的冲动反应只能称为是“爱的欲望”而已,只存在于最初相识的那几秒,假如没有的话,再怎么努力也不会有。
或许有人会认为,男女之间最初产生的那份感情,只是喜欢而不是爱。
确实,喜欢跟爱一样,也会在男女双方最初接触时的那几秒产生,而喜欢的极限即是“爱的欲望”。
只是,要把这个或长或短,随时会消失的“爱的欲望”巩固下来成为真正的爱,却又需要其他因素的渗入,其中“性”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虽然,“性”并不能保证一定会把“爱的欲望”转变成为真正的爱,但,性是获得爱的必经之路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先人创造的“性爱”、“做爱”等等词组,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要知道,我们的中华祖先最先创造的汉字,都是单个字,而之所以会组词为“性爱”,而不是“爱性”,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先认为是先有性,才有爱的。
男女之间的“情”,是后天培养出来的感情,是指男女双方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了解之后,心中逐渐对对方形成的一种感受。
这种感受,会随着了解的深入而不断变化。其中,对方的性格、爱好、经济条件、才华、谈吐…甚至对方的肤色、国籍,包括对方的家庭成员和朋友对自己的态度等等,都会影响到自己的感受,也即“情”的有无与深浅。
而且,男女之间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或快或慢的逝去;但男女之间的情,却有无限増长无限维持的可能。
而所谓的“爱情”,从文字与排序上就可以知道,是爱与情二种感情的混合体,是一种只能用来形容男女之间的感情称谓,是指男女双方有了“爱”之后,通过恋爱逐渐培养出“情”之后的那种双重叠加式的感情,有无限发展维持的可能。我们平时所说的“爱是要靠培养的”,其实指的是“爱情”或者“情”,而不是“爱”。
要知道,“爱”这个简体汉字,是大约公元前1300年的商朝,从最初的金文、大篆、小篆等一路演变过来的。
因此,假如“爱”是靠培养的话,我们的中华祖先,在还处于男女授受不亲的商朝,是无法创造出金文的“爱”字出来的。
【后语:“爱”的本质,其实就是性冲动和多巴胺而已。纵观周围,大家或许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女人没有爱,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而绝大多数男人有爱,却时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