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专题致青春最后,TA们没有在一起

再见了,我喜欢了十年的你

2016-07-31  本文已影响1854人  江杉
一厢情愿 愿赌服输

程木,有件事,我想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喜欢了你十年。

而今天,我要跟你说再见了。

01

程木,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初一第一堂班会课上,我们同时被班主任喊到讲台前,你站在我的旁边,高我一个头,眉目舒朗,神采奕奕。

班主任跟大家宣布今后你和我是班级的正副班长,我才第一次将你的名字和人对上号。

是的,我记得你,光荣榜上第一名,以超过我二十分的成绩,压住了我的光芒。

我曾经恶质地揣测,叫程木这个名字的人肯定又黑又呆又死板,事实证明我错得多么离谱,你长得很好看,笑起来很温暖很醉人,甚至完全打消了我对你的记恨。

我们共同负责班级事务,主持班级活动,成为很好的哥儿们。

是的,哥儿们,在少女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对你动了心,而在你心里,我却只是哥儿们。

那时不懂爱情,想着哥儿们就是哥儿们吧,至少可以明目张胆地勾肩搭背而不被怀疑,至少可以结伴玩耍,我可以陪你打篮球、乒乓球,你也会陪我溜冰、扫荡美食,再好不过。

若是我知道一旦被放在那个定位上再也下不来,我绝不会,绝对不会成为你的哥儿们。

成绩上一直是你来我往,同学们戏称我们是“雌雄双霸”。我很喜欢这个称呼,你知道为什么吗?雌雄双盗、雌雄双侠,但凡扯上雌雄的,两人之间总归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想,我们之间大概也会有这样的联系吧。

我们也会因为一个数学题争论地面红耳赤,因为一首诗而引发无限感慨,那个时候,真好。

02

高中我们都进了一中,我选了文,你选了理,最终被分到不同的班级。

那个时候你的个子飞速地往上窜,而我的身高却在初三长到极值,任凭我如何运动,再也长不高。可是我们是最萌身高差啊,你不知道,我为此暗喜了很久。

那个时候黄轩还不红,现在想来,你们长得真像。高中你的轮廓基本定型,疏朗俊逸,不能说特别帅,但一笑起来却足以让人神魂颠倒。

我混迹在你的朋友圈里跟你们一起打球,学着你们对围观的姑娘吹口哨,大概短发、小麦色肤色的我看起来很帅,竟然还收到了女孩子的情书。

你为此揶揄我,说什么“男女通吃,魅力无限”,我当时只是觉得对方可能把我当男的了,现在想来,她喜欢的就是女生也未可知。

你喜欢我们班那个娇滴滴、长发飘飘的文艺委员,我真的觉得你的品位很差,除了长相,她有什么呢?却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给你递了情书。

似乎更多的时候是三人行,你俩约会我还给你们放风,你们也不在乎我这个灯泡。

也不知道我哪来的自信,就想着你终究会发现我的好,蓦然回首,只有我为你守候,你最终只会是我的。

你跟文艺委员一个月就分了手,理由也很奇葩,她问你能不能跟她一辈子在一起,你很认真地思考然后回答:一辈子是一个太过于庞大的概念,毕竟我们都不知道以后会怎样,但是我可以保证在高中时对你不离不弃。

她嫌弃你榆木脑袋,生气了,你也不知道哄,我也觉得你是情商低,不然的话,你早该知道我喜欢你了吧。

03

大学我们都考到了S市,你在F大,我在S大,步行十分钟,这个距离,真好,好像就在一个学校,不是吗?

开学的时候你先帮我安顿好,再去自己学校报到,室友们都很羡慕我,我却只能笑着说这是我哥儿们。

女孩子们在大学开始爱美,我亦蓄起了长发,注意护肤、美容,开始有人夸我漂亮,开始有人主动搭讪。这么多年,终于不再是光看着你被人爱慕,原来也有人喜欢我。

那天我穿着修身连衣服,在寝室楼下练习如何优雅得体地蹬着高跟鞋行走,想大变身之后给你惊艳,你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还未来得及欣喜,你就贼兮兮地问我可不可以给你介绍上次跟我一起逛街的妹子。

我多没出息,跟多年前一样,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给了你号码。

你看着那几组数字,如获至宝,皮笑着离开,丝毫未注意我开始像个女孩子了。

她知道的,她们都知道,我喜欢你,我喜欢了你很多年。可是她还是接受了你的追求,她说,夏漾,对不起,程木喜欢我,我也喜欢他。

可是这么些年跟在你身边亦步亦趋,我早已习惯成为你的影子。你似乎也不忍心看我孤单一人,爬山、旅游什么的都会喊我一起,我无法拒绝,只能跟在你们身后,看着你们恩爱情深,看着你们携手前行。

次数多了,她对我由最初的歉疚变为怨恨,她不责怪你,她只是怨恨我。

那天我们在寝室吵得天翻地覆,最后她搬出寝室,跟你在校外租房同居。

那一夜,她给我发来你熟睡的照片,我在阳台喝到昏天黑地,哭到天昏地暗。

程木,程木,我好恨,好恨。

04

你以前总是问我为什么不交男朋友,傻瓜,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啊。

为什么那么喜欢你?我一直在问自己。

或许是因为你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能让我心甘情愿臣服的英雄。

或许是因为我们一起经历了很多事,一起打球、学习,一起去杭州逛西湖、去北京爬长城、去黄山看云海、去厦门骑行,一起做志愿者,一起经历风雨。

你的家人都知道我,我的家人对你也很熟悉,我们是心照不宣的搭档知己。

我知道,你喜欢长发飘飘、娴静如水的女子。我知道,你喜欢被人崇拜的感觉。我也知道,你一直都觉得我太要强,太倔强。

我以为,兜兜转转,我们终究是会在一起的。但最终,你还是为了她,跟我说对不起,我们以后不要见面了。

十年,十年,终究抵不过如花美眷。

程木,你不知道,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打球,可是那似乎是我唯一能想到的离你最近的方式。

程木,你不知道,这十年我写了五本日记,厚厚的,每一页都是关于你。

程木,你不知道,高中时我爸妈想送我出国留学,而大学我最想要去的是B市。

程木,你不知道,我如今已是他人眼中的佳人,有众多爱慕者的执着追求。

程木,还有件事,我想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喜欢了你十年。

这些,你或许都不在意吧,从不在意。

又或许,其实你早已知道,只是假装不知道。这些,我想都不敢想。

这么些年,执念,我对你的执念,困死了我自己,我愿赌服输。

而今天,我要跟你说再见了。

广播里传来AA0182即将登机的消息,我将要去到离你16753公里的地方,或许此生都不会再相见。

程木,我亲爱的少年,我爱了十年的人,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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