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科技:遇到虚开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动的增值额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于增值税发票可以用来抵扣企业的进项税,发票所含的税额,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实际上就意味着企业利润的变化,你抵扣得越多,利润也就越大。个别企业因为难以抗拒税款“抵扣”的巨大诱惑,于是以身试法,虚开发票,付出惨痛的代价。北京名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门的企业服务平台,除了提供专业的工商注册、社保代缴服务外,还为企业提供财税服务,名企科技提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提高防范意识,依法诚信经营,从思想上重视虚开发票的问题,有意识地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什么是虚开发票
很多人以为,开具“虚假”、“不真实”的发票才叫虚开发票。这种想法不能说完全错误,但虚开发票的定义并不仅限于此。名企科技提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发票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遇到虚开发票处理办法
北京名企科技提示:对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财务人员可以注意几个方面。
交易前——知己知彼,防患未然
北京名企科技建议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时。应该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做必要的了解,通过对交易对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的考察,评估相应的风险。
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就应当引起警惕,做进一步的追查,可以要求供货企业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对有重大疑点的货物,尽量不要购进。
纳税人可以利用全国组织机构信息核查系统核实交易对方的企业信息!
交易中——银行划款,有迹可循
名企科技建议纳税人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交易对方的银行账户内,在这个过程中,纳税人可再次对购进业务进行监督审查,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就应当引起警惕,暂缓付款,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收票时——火眼金睛,识破风险
名企科技建议纳税人仔细比对发票信息。要求开票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仔细比对相关信息。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
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
交易后——留存证据,避免损失
名企科技提示,企业在购进货物时要重视取得和保存有关的证据,一旦对方故意隐瞒有关销售和开票的真实情况,恶意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由于提供虚开发票而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