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爱了就会活过来

2016-02-26  本文已影响104人  风筝simy
爱了就会活过来

——不爱会死吗?

——不爱不会死,但是,爱了就会活过来哦

之前在微信朋友圈写了一篇短诗《搭讪》,于是有人评论说:是你吗?然后呢?

可是,当时的她哪里知道然后会发生什么事?如今4个月过去了,她终于可以告诉你,之后发生的故事。

就让她从头说起……

「搭讪」

有一个姑娘

在同一个地方住了90天

在同一条路上走了360次

每次路过同一个店铺,里面有同样一个人

她360次的时而低头,时而欢快,时而快步,时而慢步

没有一次转头,没有一次张望,没有一次对视,没说过一句话

这是第361次

路过那个同样的店铺

天色正好,风很轻

店铺里的那个人站在了店铺外面

“嘿,能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吗?”

姑娘停住,转头,微笑

「相识」

姑娘停住,心里琢磨着:要不要给手机号呢?主动搭讪的男生应该不会是什么好人吧?往日杀马特的发型,非主流的服装,和诡异的眼神立马重现眼前。天啦噜,我可不能搭理这类人,不给。

姑娘正准备义正严辞的拒绝,转身,抬头,一瞬间,恶狠狠的眼神顿时无限柔和。至少眼前的那个他还有好看的眼睛,干净的脸庞,虽然个子不高,衣服朴素,但是,给个电话号码又有何妨呢?姑娘心想:说不定他能带我走出失恋的过渡期,顺便减轻考研的压力,毕竟,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于是姑娘微笑着把电话号码清清楚楚的存在了对方的手机里。

「相知」

通过手机号码,两人加了彼此为微信好友。随意聊了几句,类似于自我介绍和“户口调查”。也因此知道了,男生是山东济南人,26岁,从湖南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在附近开了一家书店,主要卖参考书和二手文学书,一人身兼店长和店员,单身。姑娘也诚实的交代了自身现状:湖南人,考研狗,单身。

谈到书,姑娘对男生的好感又上升了几度,被满屋子书香熏陶过的人应该不会太差吧。姑娘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

一天,趁着休息的空隙,姑娘百无聊赖的打开微信,发现男孩在她最近的朋友圈下点了个赞。于是想起了一句话:“我允许你进入我的朋友圈,就等于允许你进入我的灵魂。”不禁苦笑,秀色可餐的男生阿,你可以看见我的朋友圈,但你看不见我的灵魂,因为它已经脆弱得不成样子了。考研的压力一重重,失恋的伤痛一幕幕,不堪回首。姑娘在心里认定,和男生最多只能是点赞之交了,还怎么敢期待更多呢?

过了一会,姑娘发现,男生在自己最早的朋友圈也点了一个赞。”这家伙该不会把我的朋友圈从头到尾全刷了一遍吧?”姑娘暗想“真够闲的,一般人可做不出这种事。”只是内心还是藏不住的窃喜了一番,一种被人关注的傲娇感迅速膨胀。但又清醒过来,考研长征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于是马上放下手机,继续学习。

等到下午5点多的时候,姑娘照例去吃饭,又路过那间小书店,”怎么以前从没觉得这间书店这么醒目?”姑娘心想。正打算继续往前走呢,这时男生出来了,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毛衣,一条洗旧的牛仔裤和一双干净的球鞋。男生微微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阿?额,好吧。”姑娘应了一声,其实心里不太乐意。

吃饭和跑步是一个人最没形象的时候了,让她就这么没准备的在一个刚认识的男生面前暴露自己不淑女的样子,真是一件令人难为情的事。

到了餐厅,男生主动抽开椅子,示意姑娘坐,然后拿出一包纸巾摆在桌上,递过菜单。

“看看想吃什么?随便点”

姑娘推过菜单,甚至有点反感这么体贴的举动。一般看似贴心的男生,其实鬼主意最多。谁知道背地里拿这一套忽悠过多少纯情的少女呢,又得有多少女生躲在被窝里暗自哭泣。姑娘联想到自身的经历,顿生怜惜。哼,论渣男是怎么炼成的,对面大概就是一本活灵活现的行动指南。

“你点就好了。”姑娘没好气的说

男生看着对面怒气上脸,洪荒之力即将爆发的姑娘,嘴角微微上扬。

“服务员”男生礼貌地招呼道:“一份凉拌茄子,肉末粉条,蒜苔炒肉,谢谢。”

然后偷偷的看了看对面的姑娘,怒气已经消去了一半。

“都是我喜欢吃的菜。”姑娘说。

“是吗?”男生嘿嘿笑起来,“真巧,待会多吃点,管饱。”

姑娘也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

菜上来了,男生一个劲的给姑娘夹菜,自己却不怎么吃,还一本正经地说:“肚子是革命的本钱。”听到这话,姑娘乐了,知音啊。

接下来的大部分时间,男生待在小书店,姑娘待在房间备考,只有在饭点的时候才能偶尔碰到面。于是男生提议说:

“以后一起吃饭吧?”

“嗯?”姑娘顿时警惕起来,活像一只刺猬,眼睛直愣愣的盯着男生,似乎想看穿他温文的外表下面是否还有一层不为人知的阴谋。

不过,男生不但没被她这样子吓到,反而逗笑了

“傻姑娘,想什么呢。”说完温柔的摸了摸姑娘的头。

“好吧。”一来考虑到顺路,二来喜欢吃的东西基本一样,姑娘也就同意了。

不过,准确的来说是晚饭,因为中午男生从不出来,即使一起吃晚饭,也只吧啦几口。有时正午,姑娘路过书店,总能看见男生一人坐在柜台前,或者在看书,或者在休息。整个人笼罩在阳光的阴影里,显得孤单极了。有一次,姑娘问他:

“你中午不饿吗?”

“不饿”男生依然露出好看的笑容,摸摸姑娘的头说:“我都习惯了。”

“其实他好像挺真诚的”姑娘有点内疚。

后来吃饭的时候,姑娘时不时会给男生带一些小零食,男生也会将网上有意思的新闻讲给姑娘听。饭后,男生偶尔送姑娘回房子,不过每次送到门口,就急匆匆地回去了。

渐渐的,在学习之余,姑娘会跑到男生的书店休息。书店里放着姑娘喜欢的大提琴曲,再挑一本喜欢的书,安安静静的坐在书架边,冬日的阳光柔和的披在身上,幸福得就像水面上跳跃的波光。男生依旧坐在不着光的柜台前,温柔的看着她。只是男生的脸色一天天更加苍白,姑娘还逗他说:“这么白的皮肤,不当个妹子真是可惜了。”

日子不急不慢的过着,太阳照常东升西落,街角的红绿灯照常更替,只是姑娘对男生的好感,与日俱增了。这个在80天前——她最难过的日子,闯入她生命里的男生,这个总是呵护她,关心她的男生——姑娘很清楚的知道——快要占据她的心灵了。但是,每当她对男生的喜欢再增进一分时,心便会无法抑制的阵阵绞痛。

因为,你知道吗?当曾经那么坚信的事情一夜坍塌的时候,最可悲的,不是碎成渣的心,而是你再也不敢将这颗心,交给任何人。

所以,其实做个朋友也挺好。相安无事。

「相离」

直到姑娘和男生认识的第90天。

天气特别暖和,太阳高挂在正午的天空,打算把攒了一整个冬天的能量全都释放出来。

姑娘难受的蜷缩在床上,浑身发热,脸烫得可以煎煎饼果子。然而四肢无力,连眼皮也没有力气睁开。“好累,再睡一会”姑娘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实际上她已经睡了一上午。

男生坐在柜台前,看着外面耀眼的太阳,往柜台里缩了缩。

“都已经1点多了,小丫头怎么还没来?”男生似乎在自言自语。

又过了一会,男生拿着手机,按下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

“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暂时无人接听。”

重播,无人接听,再重播,依旧无人接听,一遍又一遍。

“我要去看看她。”男孩站起身,拿起椅背上挂着的黑色外套,准备往外走。

“你去也晚了,她发高烧已经昏死过去,来不及了。并且外面太阳那么大,你知道走出去的后果是什么。”这声音似乎从空气里传来,严肃得不带一丝表情。

男生当然知道后果是什么。

每一个犯了错的人,在死之后,都要拿着自己犯错的履历在天庭受审。审判官根据犯错的程度,将坏人分为变态坏,很坏,坏,一般坏,四个等级。其中,变态坏的犯人将被绑成麻花,扔到阴曹地府,经受死不如生的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一难,也就是最惨无鬼道的“烈日灼烧,灰飞烟灭”。

男生生前本也是个善良,懂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都是安分守己的工人。一家人虽然生活清贫,粗茶淡饭,但也自得其乐。直到男孩10岁那年,一个总部派来的领导来工厂考察,看上了安静朴素的母亲。于是以上级之名,要把母亲调到总部工作。

走的那天,男孩稚嫩的双手死死的抱住母亲的腿,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己最爱的母亲。

“妈妈,不要走,不要走!”

孩子苦苦哀求着,眼泪止不住的大滴大滴砸下来,弄湿了地上的泥土,母亲的布鞋。木讷的父亲笨拙的站在门边,扶着生锈的铁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母亲慢慢的蹲下,紧紧的抱着自己的孩子,双眼噙满了泪水

“星儿乖,在家好好听爸爸的话”

“再不走就晚了”门外的司机不耐烦的催促。终于,母亲坐上了那辆黑色的小轿车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原来母亲需要的是车,不是我。

母亲走后,父亲酗酒成性,郁郁寡欢。不久,经乡亲们介绍了一个邻村的妇女,便草草完婚。男孩一点也不喜欢这个粗胳膊粗腿,脏话连篇的后妈。妇女也打心底里嫌弃这个矮小的拖油瓶,盘算着娶媳妇得浪费好多钱。心情不好时就对男孩动手动脚,骂骂咧咧。父亲看见了也不管,背对着喝酒去了,这个孩子跟他母亲长得真像。

于是,从初中起,男孩索性就住在学校不回去。寒暑假期间,在镇上的小饭馆端盘子洗碗,能攒够学费。后来去了市里上高中,回家的次数就更加屈指可数了。没过几年,父亲去世,男孩再也没有回去过。

毕业后,凭着自己的勤奋和才智,男生很快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几年不到,就成为了市里最有钱的年轻人。也是最花心的年轻人。

男生的恋爱宗旨是:没有钱谈不来的恋爱。所以换女朋友就跟换衣服一样随意。分手之后,留给女生一笔分手费,立马走人,从不拖泥带水,也从没认真喜欢过谁。因此伤害了不少女生的心。虽然,在与他交往过的女生中,不乏有心疼他的身世,真心喜欢他的人,男生照旧用钱摆平,女生不但被侮辱了尊严,更被伤得彻底。后来,他的一个前女友的前男友,积怨已久,偷偷往他的水杯里放了过量的安眠药,男生就这样死去了。

来到天庭,看着男生的犯罪履历,审判官犯难了,结合男生的身世,只能判个“坏人之上,很坏未满”

“对于这么一个不相信爱情的花花公子,一定得像个办法好好惩罚他一下”

审判官低头沉思,忽然看见了人间同样不相信爱情的姑娘。

“如果你能让这个姑娘在100天之内爱上你,就可以重新转世成人,否则,猪狗牛羊,就由不得你选了。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你不能爱上她。”

于是,99天之前,一个熟悉姑娘的喜好,不能见烈日,不需要吃饭,皮肤白的没有血色的男生出现在了姑娘的生命里。而现在,他正站在书店的门边,想要去救那个姑娘,门外便是“烈日灼烧,灰飞烟灭”

男生从没想过结局会是这样,本以为恋爱经验丰富的自己肯定能俘虏一个小姑娘的心,本以为自己可以不管不顾,百爱不侵。直到失去姑娘消息的那一刻,男生终于幡然醒悟。

曾经以为不去爱,就能避免痛苦。然而最大的痛苦其实是,明明爱。

男生冲进烈日之下,一束束阳光立马发疯似的肆意拽夺他的每一丝灵魂,如尖刀般扎进他的肉体,然后猛烈的撕扯,一丝丝,一条条,一片片。令人撕心裂肺,却无力喊叫,就跟母亲离开的那天一样。

虚弱的男生终于到了姑娘房子,撞开房门,姑娘已经不省人事,男生立马背上她冲向医院。

外面的太阳越来越大,男生看见自己的灵魂,正一缕一缕消散开去。脚下的路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那是路吗?分明是针尖,是麦芒,是遍地的荆棘。

人世间顿时倾盆大雨,那是男生最后的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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