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那个明媚的少年郎,再见了
二十四岁了,距离我们认识已经十二年了,我生命中的二分之一,今天对你做个告别,从此以后,你不再是占据我一半生命的人。
十二岁,初一,开学。
做事从来不慌不忙的我,慢慢的晃到了学校,转了一圈找到班级,从窗子望去,还有那么多空位啊。新学期新气象,坐前面吧,督促我认真学习。可结果却是:“这有人的","那也有人的,"他们都去搬书了”。
好吧,原来都是去搬书了。没办法,走到了最后一排,一屁股坐下去,随便吧。
搬书的人陆陆续续的回来了,我打量着这些男生,这些就是我以后的同学了。突然余光瞥到,旁边课桌里放了一个黑书包,what?发生了啥?我旁边不会是个男生吧。正当我纠结着想换个位子时,我同桌回来了。
当他看到我时,也是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同桌是个女生吧,毕竟在这个能自己选位子的时候,谁想和异性坐一起?
略尴尬的笑了笑,坐了下来。
我就趴在桌上怀疑人生,屏蔽周围的那些悄悄的议论声,我听不到,听不到。
我们的初见仿佛就是个误会,可这个误会,绚烂了我整个初中,照亮了我们的,懵懂的青春。
十三岁,初二。
一年了,我们从初一变成初二,从一楼搬到二楼,从最后一排换到第三排,不变的是,我们还是同桌。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从借一块橡皮都会脸红变成拿对方任何东西都不用说一声,从相对无言到谈天说地。
语文课总是话多的课,大家都叽叽喳喳的,我和他也不例外,即使我们一个是学习委员一个是班长,也不知道那个时候怎么有那么多的话,可以从上课聊到下课。
数学课老是比赛谁先算出x等于多少,谁先想出证明两条线垂直的方法,仿佛有无限的精力和斗志,想赢了身边的人。男生应该真的在数学上更有天赋吧,输的总是我,每次赢了我就一副小爷的样子,谁都能看出来他脸上的洋洋得意。我也更有斗志,偶尔赢了他,就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看着他吃瘪的样子,那叫一个爽。
英语,物理,化学,历史......
课就那么上着,时间也就那么过着,不知不觉,就过了。
十四岁,初三。
幸运女神不再眷顾我们了,我们的同桌生涯在这一年结束了。
还未毕业,就已分离。
也许是响应中考的号召,实行一帮一的政策,我和他,都有了要帮助的人。
也许是同学间戏笑我和他的绯闻,传到了班主任耳中。
也许是我们到了认识新的人的时候了,毕竟谁都不能一直陪着谁。
没有了同桌的头衔,仿佛和他打笑都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毕竟,那个时候,害怕绯闻,害怕早恋。
从此,在他打篮球的时候,没有了从操场帮他拿外套回教室的资格了。
从此,在写作业卡壳的时候,不能一抬头就问他了。
从此,没有用本子聊天的人了。
从此,只能站在人群中为他加油了。
我的刻意回避,让我们渐行渐远。
终于,中考将我们彻底分开。
我的同桌,再见了。
二十四岁。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工作两年,我终于明白,在你成为我同桌的那一刻,爱的种子就已经在我的心上,然后慢慢发芽,直到现在。
可我终究明白的太晚,在那样青春的年纪,一直压抑着自己,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你。
错过了你。
今天我答应了别人的追求,我终于狠下心把你永远放在回忆中。所以向在我心中十二年的你,占据了我一半生命的你,说一声再见。
记忆中那个明媚的少年郎,再见了。
我的同桌,再见,我的爱,再见我们的记忆里,或许都有这样一个人,占据了我们所有的青春,满足了我们对爱情的幻想 ,可终究不能陪我们到最后。既然无法拥有,那就让他 永远呆在回忆里吧,默默祝福,各自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