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书摘
一个种族的所有个体因为遗传而得到的共同特征的总和,构成了该种族的灵魂。但是,当其中一定数量的个体聚集成群体,来进行某种行动,那么,观察显示,由于他们聚集在了一起,就出现了一些新的心理特征,与种族的特征重叠在一起,有时候与种族特征会有深深的不同。
在一个民族的生活中,有组织的群体一直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今天,这一作用尤其重要。群体的无意识行为取代了个体的有意识行为,成为当今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
我试图运用完全科学的手段,来探讨群体这一很棘手的问题,也就是说试图建立起一种方法,把舆论、理论和教条扔到一边。我认为,这是唯一可以让我们去发现些许真理的手段,尤其当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人们极感兴趣的问题时。一个观察现象的学者,无须理睬他的观察可能会触犯到的利益。一位杰出的思想家,戈布莱·达尔维埃拉先生,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说,由于我不属于当今的任何流派,所以我跟这些流派的一些结论有时会产生对立。我希望本书也能招来同样评价。因为从属于一个流派,就意味着会接受该流派的偏见和成见。
然而,我需要向读者解释,为什么我从我的观察中得出的结论与人们第一眼看以为我会得出的结论如此不同。比方说,我明明注意到,群体的心智极其低下,那些由精英聚合而成的群体也不例外,却又宣称,想要去改变他们的组织,是危险的事情。
那是因为,对历史上的真实事件进行专注观察的结果总是告诉我,由于社会组织与所有生物的组织一样复杂,我们绝对不能让它们突然受到深刻的改变。有时候,大自然固然很决绝,但也从不如我们以为的那样。因此,进行重大改革的癖好,对于一个民族来说,是最可怕的,无论这些改革从理论上看是多么的好。除非能够做到马上改变种族的灵魂,改革才会有用。然而,惟有时间才具备这种力量。能够治理人的,是观念、情感和风俗,它们都是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东西。制度和法律只是我们灵魂的外在表现,是灵魂的需求的体现。制度与法律产生自灵魂,因此,它们无法改变灵魂。
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不能与对它们所在的民族的研究分开。从哲学上来看,这些社会现象可以有绝对的价值,但从实际上来看,这些价值是相对的。
以上摘自勒庞《乌合之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