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庭审笔录(案卷)申请书(范文)
前言
对于在仲裁阶段未委托本律师团队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签订委托合同之时,本团队就会制作《复制庭审笔录(案卷)申请书》,让委托人一并签名或盖章,联系仲裁阶段书记员申请将仲裁庭审笔录复制出来。
必要时,可以将整个案卷的可复制部分都复印出来。何为必要?就是委托人手上没有保留劳动仲裁申请书、答辩状,没有保留全部证据清单、证据材料。这种情况本团队也遇到过。
为什么要复制?一方面,增进了解、判断整个案情,另一方面,“禁止反言原则”,不要自己打自己嘴巴。
本文提供两个案件的申请书供大家参考,欢迎斧正。
范文一:
复印庭审笔录(案卷)申请书
申请人:梁XX,女,汉族,身份证号:440103XXXXXXXXXXXX,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XXXXXXXX,代理人联系电话:139 0224 8300。
请求事项:
申请人请求调取、复制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穗越劳人仲案〔2018〕105号”案的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
请求理由:
申请人诉广州市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案,即“穗越劳人仲案〔2018〕105号”,贵委已作出裁决。
现因广州市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申请人另行委托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陈庚华律师代理申请人一审事宜,因陈庚华律师未参与仲裁庭审,请求贵委准予复印“穗越劳人仲案〔2018〕105号”案庭审笔录等案卷材料,以便代理律师应诉。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梁XX
代理律师:陈庚华
2018年7月9日
范文二:
复印庭审笔录申请书
申请人:广州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XXXXXXXX,代理人联系电话:139 0224 8300。
请求事项:
申请人请求调取、复制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穗越劳人仲案〔2017〕1409号”案的庭审笔录。
请求理由:
申请人与XXX劳动争议一案,即“穗越劳人仲案〔2017〕1409号”,贵委已作出裁决。
现因XXX提起诉讼,申请人委托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陈庚华律师代理申请人一审事宜,因陈庚华律师未参与仲裁庭审,请求贵委准予复印“穗越劳人仲案〔2017〕1409号”案庭审笔录,以便代理律师应诉。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广州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理律师:陈庚华
2017年X月X日
温馨提示
若案件需要向法院起诉,要注意仲裁裁决书的落款日期与送达日期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且距拟起诉之日超过15天,在向仲裁委申请复印庭审笔录(案卷)时,可一并向仲裁委提出开具送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