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的问题—宜久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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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大家一直都很关注,主要原因是因为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那么,对于我们很多企业多赚1万元反而多缴50万元的税,你是否有关注到呢?
今天宜久研究院就来同大家讲一讲,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的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政策依据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纳税临界点
三、临界点解析
通过上表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临界点》测算表我们可以看出。
1.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300万元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其所得分段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25万元,税后利润为275万元;
2.当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等于366.67万元时,不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为91.67万元,税后利润为275万元;
3.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和366.67万元时,税后利润相等(均为275万元),也就是说,当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至366.67万元之间时,临界点处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增加的税负。
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避免应纳税所得额处于300万元至366.67万元这一区间。如果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区间的话,可以进行适当的纳税筹划,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与税负。例如:可以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广宣费等费用,在标准内用足。致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远离300万元至366.67万元这高税负临界点。
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联系4006229951 税务筹划 工商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