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
大学生记者团马宇航
你可曾见过这样一个男孩?他不太高,大约比麦子高半身;长得黑黑的皮肤有着些许小麦色,脸尖尖的,眼睛小小的,鼻子挺挺的,嘴也小小的,额角上有一条麦穗一样长长的疤痕,走失的时候穿着一件青色半袖。他走失的时候八岁,对了他现在大概十八岁了,大概长高了也长壮了。
曲芳华再次发誓这是她最后一次踏上寻找麦子旅途,虽然这样的誓她发了无数遍,但是她的年龄越来越大,希望越来越渺茫,多年过去了麦子也许会适应一个新家,适应新的生活,也许这次去贾城真的是最后一次了吧。贾城在北方是一个冬天会飘雪花的地方,气候却湿润,湿地也多,适合种水稻但不适合种麦子。
北方的秋已经有几分寒意,含着露水的晨雾和着汗微微润湿了曲芳华单薄的外套,她将写满儿子信息,缠满胶布,褪色模糊的海报紧紧的裹在身上。透过泛黑的胶布已经看不清被寻人的面容,芳华也不指望它,十几年的寻找已经麻木了她的心灵,全家人只有她在找,只有她还记得自己的麦子,可失望从未停止。这次来到贾城是有人听说在新破获的倒卖人口案中有人,见过额角有疤痕的人。没有犹豫也没有计划,她买了张火车票,一路站到了贾城,结果和任何一次寻找没有差别。她问遍了火车站,汽车站,走上贾城的街头,深入周边乡村,她能想到的任何一处都寻遍了,她终于绝望了。
贾城的火车站很小只有开车之前才会开放,芳华在车站门口等到凌晨三点才走进略显温暖的候车室。暑热已然消退供暖还未开始,这个时候的北方恰似最难熬,曲芳华把背着李铺在连排的座椅上,折过来就是被褥一体。这个方法很是受用在火车上也可以这样打地铺,就像自己买了卧铺车厢一样。说不找了,像是给自己的心灵放个假,让曲芳华可以坦然的接受自己累了,坦然的睡个安稳觉。也不知上过了多久曲芳华似乎是快要睡着了,手机铃声却在耳边响起,她恨不得把整个人都蜷缩在被子里,什么都不想,可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让她仍存着一丝希望不敢放过任何一个电话,生怕是来自警察局的,告诉她孩子找到了。
“陈玉,钱怎么还没到账,五十万少一分,我分分钟撕票。我监听了你的电话,不要和我耍花招,不然你就永远见不到你儿子了。”打来电话的是一个男人,声音冰冷吐字含糊,却生生让芳华听出了亲切熟悉的感觉。
这是个很常规的诈骗电话,这个作案团伙也走过很多地方,每次诈骗的数额不多,有时几千,有时几万,干一票换一个地方。而这次连老龙的儿子麦龙也不清楚为何老龙这次居然狮子大开口要了五十万,而且要他来打这个电话。
麦龙18岁,身体健壮皮肤黝黑,额头上纹着一条小龙,跟着老龙因而习了一身江湖习气。虽然没怎么上过学,但是麦龙喜欢读书,喜欢上网,美其名曰自己当骗子也要做高智商罪犯,连这个能盗取个人信息然后给人打诈骗的软件也是他的作品。
当麦龙正一边叼着烟一边给贾城首富的情人陈玉打电话,假装他们绑架了陈玉的私生子的时候,突然电话里传出一个苍老的女声:“孩子,听着你的声音还那么年轻应该走正道。”
“糟了”老龙一拍腿“电话打错了,快挂掉”
曲芳华听到麦龙的声音不知为何竟想起了自己的麦子,若是麦子活着大概也这么大了吧,自己的麦子会不会也做着这样的勾当呢,曲芳华不敢想,她却鬼使神差的想和这骗子聊聊天:“小伙子,我的儿子走丢了很多年,听你的声音很想他,你可以和我聊聊天吗?”
想挂电话的麦龙突然迟疑了一下说了一句:“妈,保重。”便挂断了电话,聊天时间正好31秒。
挂断电话后,麦龙坐了下来,弓下腰,把头深深埋在怀里良久也没有再拨下去,他没有看见身边的老龙已经表情从愤怒变得阴鸷。
“还等什么呢?打电话啊。”要不是老豹拉着他,他怕是要上来扇麦龙的巴掌了。
“爹,,回头吧咱们干完这一票,收手了好吗?我不想骗人了,不想骗这些母亲。”
只见这是老龙的手里已经已经多了一件物品,那是一把手枪。老龙把它拿在手中,拿细布擦拭着上面的灰尘。
“大侄子,快跟你爹道歉。大哥有话好好说,别这样。”老豹好心劝着却不敢靠近。
“不干了,不想骗人,小麦龙你长大了,看不起老子的活计,可老子却是靠骗人把你小子养大的。你说你想你妈,你妈把你卖了,卖了,当年是老子把你从丐帮手底下买回来的。”老龙边说边放肆的大笑。
此时外面响起了警笛声,像是现实与幻想的分割线。“老子也想不干了,拿着钱退休,可你偏偏偷偷放了那孩子。”
“啥,大哥,你真绑了那小孩?咱们是骗子可不能做偷人家孩子的缺德事啊”老豹的声音被吓得颤抖。
“是你们逼我的,一个贼窝里长大的孩子还做着警察梦,笑话。”老龙转手扣动了扳机,一颗子弹擦过了老豹的手掌,射中了麦龙的额头上的龙头。
“妈,保重”麦龙自无意间看见那个被绑架的孩子的一刻就决心回头,那孩子的眼睛就像他当年一般,可怜,无助,绝望。他以为躲过了老龙的监视,可没想到却是一命换一命。对于母亲他恨过,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明白混生活的不容易,她只是个女人,在这社会讨生活太难了。而那个拨错电话的大婶给了他生命最后的感动。若是自己的母亲也肯寻自己,自己就算死也会含笑九泉。
曲芳华再次踏上寻亲的旅途,即是寻亲也是赎罪,当年她也是一念之间将麦子送给了老乡,一个人讨生活还要给孩子好生活太难了。可离开麦子的每一刻都让她无比揪心,老乡给的抚养费是那样烫手,她收不下。可当她再次返回原地一切都变了样,再也没有老乡,再也没有她的麦子。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一个男孩,不太高,大约比麦子高半身;长得黑黑的皮肤有着些许小麦色,脸尖尖的,眼睛小小的,鼻子挺挺的,嘴也小小的,额角上有一条麦穗一样长长的疤痕,走失的时候穿着一件青色半袖。他走失的时候八岁,对了他现在大概二十八岁了,应该结婚生子了吧......
麦子青青,青青渐稀,麦子离离,离离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