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随感呀

2017-07-22  本文已影响17人  啊三哥哥
随感呀

自高中毕业后,已许久没有再想提笔写下一篇文章的冲动。今天晚自习,来到教室的时候,天,还是亮着的,仍可见远处艳红的夕阳和窗外批上金衫的法国梧桐,不知怎的,居然有了一种写篇文章的冲动!也许是,因为景,也许是,因为想家,也许只是单纯的想翻翻回忆。

算了算时间,距高中毕业差不多过了一年,以前,常听人说,时间过得很快,稍不注意便溜走了。当时听到这样子的话感觉很不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不屑是何等幼稚。

翻了翻记忆,感觉并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有的只是平淡无奇。老实说,自出生到如今,这些年里,都过得平淡无奇,不曾有过青少年的热血与棱角,或者我更多的更像是光滑的石头,不经历过世事的洗礼便已光滑如镜,没有棱角,无需打磨。记忆中青少年时期唯一的一次叛逆还是初二的时候当着母亲的面把手机摔出去好远好远。原因是因为考试成绩下降了,她便要没收手机坐做为惩罚,一时气不过,于是手一动,一丢,手机已经飞了出去。后来想想,母亲那时的心情应该很气愤很失望吧。事后,再问母亲时,她说当时若不是我走得快又或者她生生忍住了,不然一个巴掌就到脸上了。

自小,便不怎么爱讲话,曾有人这样评价我,“天性冷淡不善言辞”,所以,一直以来,都没有太多朋友,很庆幸,除发小之外,仍是有几个可以交心的朋友的。不曾见过多少朋友,也便无许多荒唐事可讲。还是初二的时候,一次周末,补课,不打算回家,由于我是寄宿在学校的,一般一个星期才回一次家。而宿舍只剩我一个人了,闲来无事,便打电话给小七,约了一起去常去的奶茶店喝茶,然而,当喝茶也感到无聊之时,那就是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好玩的了,而恰恰就是这时候,小七的朋友打电话来说有节目,去别的学校搞点事。那时候,我一向是对打架斗殴之类的没什么兴趣的,从小到大也不曾和别人动过手,但由于那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便也答应了。

就这样,六个人,三辆车,风风火火的往目的地飞去。感觉他们好像做惯了这种事似的,到了地方直接绕车到学校后面的废弃球场上停下,再找几根粗大的棍子往草丛里一放,派个人去放哨,一切都像演习过好多次的一样井井有条。而我们坐在车上侃大山。也就过了十几分钟那样子,探子汇报说有人。顿时那几个小七的朋友大腿一跨,身子一直便从车上下来了,还伴随着拖鞋踩地的声音,好不响亮。往旁边草丛一摸,便拎起了棍子往外面跑去。我心想,我也是来‘办事’的啊,不能落后呀,便也拿了根棍子外面走去,到那里时,那几个外校生已经被撵着打了,嘴里还叫着“哥,我错了”。无奈,确实没打过架,那时拿棍子的手都抖了起来,更不知道该往哪里打,只好学习以前小时候做错事被揍时的情况,往屁股上招呼。为此,他们几个愣是笑了我几个月之久,直到现在,小七还时不时拿这个事出来笑我。而小七的那些朋友,自初中毕业之后也渐渐断了联系,就像书上说的,茫茫人海,杳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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