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过树梢〔一〕
1
风来了。
与其说是感到了,不如说是看到了。不远处的空地上的那棵杨树的树梢突然大幅度地摇摆起来,而他的肌肤却只能感受到极其微弱的空气的流动,微弱得和天上的云和阳光一样苍白无力,让人一不小心就把它忽略了。他疑心是不是那棵树太孤单了,所以风才那么肆无忌惮地欺负它,而远处的那片树林摇晃得就没那么夸张。
他觉得自己就像那棵树,孤单单地立在无遮无挡的空地上,任凭那个叫“命运”的风肆无忌惮地欺负他。
按说吴杰不该感到孤单的,因为他的对面就坐着他的女朋友刘琴,用冯建宇和曹丽娜这两个家伙的说法,和他“相爱的人”——面对一个和“爱”有关的人,怎么能觉得孤单呢?
可是他还是觉得孤单,就像那棵树。而且,很快他会更孤单的,至少在世人的眼里是这样的,因为刚才那个电话里,有人告诉他:
“小杰啊,你回来一趟吧,你爸不行了……”
他知道他应该感到悲伤,最好像影视剧里通常表现的那样,悲伤得痛哭流涕不可自抑,可是没有。他的心万里无云,没有一丝悲伤的影子,只有空空荡荡的轻松。他不能欺骗自己。
他只觉得孤单,无奈。
他不明白,明明已经是初夏了,可是天空上为什么还是蒙着一层冬天的云彩?阳光穿过这样的云层照下来,又经过了一些树枝的阻挡,斑驳陆离地落在他们身上,洋洋暖意里凭添了让人有些悲哀的寒意。
或许,他不该怨风和云,甚至不该怪那个电话,他的寒意就来自对面——刘琴正一脸怒气地盯着他,让他的心烦得不行。第一次见刘琴的时候,怎么也不会想到她还有这样一张脸。
第一次见到刘琴,是在冯建宇他们“两口子”组的饭局上。冯建宇是个爱热闹的人,上大学时候就这样,热衷于参加饭局和组织饭局,而且饭局也回报了他,曹丽娜就是他大二那年的某个饭局上被她勾搭上的,从那以后,他更是乐此不疲了。曹丽娜呢,不厌烦热闹,又性情温顺,习惯于夫唱妇随,这样一来,他们俩几乎成了周围人饭局的核心,没了他们“两口子”身影的饭局,就像缺了一道主菜,少滋寡味,是不完美的。由于吴杰和冯建宇的关系,但凡是冯、曹两人组织的饭局,没有不见吴杰的身影的。如果说冯曹两人是必不可少的主菜,那么吴杰就是不可或缺的配菜,冯建宇他们组织的饭局要是没了他,也是不完美的。
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也就是朋友某种程度上和父母有相似之处,至少在冯建宇的身上体现出了这一点——自从大学毕业,他们一起来到这个城市,他就替吴杰的终身大事操起心来。不过他做得很巧妙,每次都是以饭局为借口把吴杰和一个女孩子攒在一起,在饭后悄悄咨询他们对对方的印象,有没有进一步接触的意愿。在遇到刘琴之前,通过这种方式,吴杰差不多和曹丽娜没对象的女同学和一个办公室的女同事认识了遍,以至于吴杰哪怕参加别人组织的饭局,只要是看到一个落单的异性,就疑心是介绍给他的对象人选。
后来,他实在厌倦了冯建宇他们的这套把戏,甚至连“盛情难却”的愧疚感都没有了。他和冯建宇说:“咱们聚就好好聚,别找那些女的了,不然你找别人吧。”冯建宇也不生气,哈哈大笑说:“你就拽吧,死没良心的!”消停了没多久,又来找他了:“哥们儿,今天你必须去,人家就专门冲你来的……这个不一样,特别特别好,绝不是眼里只有钱那种,我让我家丽娜把你的情况都和她说了,人家说没问题,她不嫌弃你没钱,也不嫌弃你是农村出来的……长得特漂亮!我要是有我们家丽娜我都上了……人家原来有男朋友,好像还是区里什么领导的公子,要不是分手了,也轮不到你小子……行啦,别扭扭捏捏了,她又吃不了你……”
就这样,吴杰第一次看到了刘琴。并没有冯建宇说的那么好看,也就一般人儿——这是意料之中的,现在冯建宇越来越像古代的媒婆了——但是很白,有些瘦弱,看上去文文静静的,不让人讨厌,听到曹丽娜介绍吴杰,眼波微微一扫,竟有说不出的温柔和羞涩,让吴杰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坐下后,冯建宇捅了他一下:“怎么样?没唬你吧?”反驳的话,吴杰竟没有说出口,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
当天晚些时候,曹丽娜满脸喜色地对他说:“你捡着宝了,刘琴对你印象不错!你得好好对人家啊,她刚受过伤。”
当时吴杰还想,我又不是花花公子,怎么能让她再受伤呢?没想到才过半年,在刘琴的心里,他就和她前男友那个花花公子划上等号了。
面对着这样的刘琴,那句“和我一块回去吧”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就是刘琴不这副样子,这句话也是不好说出口的。人家凭什么要和你回去看一个要死了的臭烘烘的老头子?只因为这个老头子想看看未来的儿媳妇?两个人虽然处了半年多,但是又没领证,也没给人家彩礼,名不正言不顺地跟你回去算怎么回事?万一老头子咽气了,难道还要人家披麻戴孝不成?没这个道理嘛。所以,两个人闹矛盾,也是一件好事,他不用再为那个非分之想犯合计了。
他还是想说些什么。
“你别想太多了,我和她真的没什么。”
说完,他又想,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她又不会相信,还是快点去买车票吧,怎么也得看最后一眼,虽然他也不知道即使看了最后一眼又有什么意义。
对于他的话,刘琴没怎么听,因为在她看来,那都是鬼话。她虽然看着那张脸,想的却是自己的心思。
她自己都觉得最近有点过敏了。吴杰每接一个电话甚至每低头看一次手机,都会让她的神经极不舒服地跳一下,随之荡起无穷无尽的涟漪,余音袅袅,久久不绝。刚才,他中断了对她的解释,走开几步去接电话,又狠狠地拨动了她的神经——她不信他的解释,甚至不在意,因为她不再是个轻信谎话的小女孩,她已经知道男人的话是这个世上最不可信的东西。她死死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电话接通后,他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像是有只无形的手一下子掳走了他全部的血液,脸变得煞白。她想,或许电话不是那个人来的?可是,现在通话已经结束这么长时间了,他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简直和她前男友一模一样,把她当时的愤怒、沮丧、失望、伤心又一下子都勾了起来:
怎么都这样!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永远都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总是遇到这样的男人,难道这就是她的命吗?
她更恨电话那端的那个女人:都分开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要勾引他?就因为你为他打过胎?不要脸!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李……对了,李婧姝!
2
吴杰第一次看到李婧姝,是大三那年新生开学的时候。
那天,阳光很好,置身其中,能感受到一种被热辣的芬芳。他被冯建宇拉去迎新生:“走吧,哥们儿,反正你也没什么事,帮帮忙!有好多漂亮的小学妹哟!”一方面是拗不过他的拉拉扯扯,同时也有点被他的言语所蛊惑,便半推半就地去了。
在吴杰的眼里,冯建宇所热衷的学生会的工作都有点装腔作势的嫌疑,所以他情愿去做家教、发传单、闲逛、泡图书馆,做一个悠哉悠哉的散仙,也不去加入什么社团,但是一旦身处其中,就发现其中的事是如此切实,忙碌,琐碎,不知不觉半天就过去了,倒也充实。中午了,来报到的新生终于渐渐稀少了,冯建宇把他的部下都放了假,让他们吃饭去了,只剩下了曹丽娜他们三个。后来,等了半天,连一个人影都不见,曹丽娜坐不住了,磨着冯建宇去吃饭。那时他们俩刚处没多久,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冯建宇哪里禁得住曹丽娜糖衣炮弹的攻击,很快就投降了,对吴杰说:
“对不住了哥们儿,你帮着顶一会,他们一会儿就回来了。”
曹丽娜更是笑靥如花,娇声说:
“辛苦你了,帅哥,你想吃什么,我们给你带回来。”
“随便。走吧走吧,别在这儿让我闹眼睛了!”
两个人搂搂抱抱地走远了,世界终于清净了下来。吴杰把桌子拉到了对面教学楼的阴影里做了下来。一阵风袭来,带来的秋天才有的寒意,让他一身的汗落了下去,怪舒爽的,他瘫坐在桌子后面,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起来。
“你好,同学,请问金融管理系在哪里报到?”
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把他惊醒了,睁开眼睛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瘦高的女孩子,正小心翼翼地看着他。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让他有些慌乱:
“我不是……金融系?”他快速扫了一眼远处金融管理系的新生接待处,空空荡荡的,只剩下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个条幅孤单单地站在大太阳底下。“他们吃饭去了。”他清醒过来,定了定神,发现这个女孩子身边有两个巨大的箱子,说道:“这样吧,我先送你去女生宿舍办入住手续,然后再来报到。”
“太好了!谢谢!”
这个女孩子就是李婧姝。
她自然,淳朴——“淳朴”这个词在别的女孩子那里,是土气的代名词,但是在她这里,反倒说不出的清新脱俗,就像一棵长在田野里的秀颀的庄稼,比那些温室里的名贵花草还要动人一样。在去宿舍的路上,两个人都放松下来,越聊越亲切。吴杰发现李静姝每句话的末尾都会轻轻的上扬,这种发音是从小到大沉浸在他血液里,无比熟悉和亲切。
“你家是凌水的?”
“是呀,你怎么知道?”李静姝瞪大了眼睛问他。
“我也是凌水的,凌水……双庙的。”
“双庙的?我姨就是双庙的,不过她是双庙乡白塔沟的,我前两天还去过呢。”
“我是下湾的,离白塔沟有十二里。”
“哇!真的没想到,我在这里还能遇到老乡!那你就我哥了!哥,以后我就跟着你混啦!哈哈,太好了,我终于有个哥啦!”边说,边拉住吴杰的手用力摇晃起来。
突如其来的亲昵让吴杰的脸一下子红了,他还没和女孩子这么亲近过呢,有些慌乱地四处看了看,路上明晃晃的太阳,看不着几个人影,更不好会有人注意到他们。他轻轻地拨开了李静姝的手,岔开了话题:
“你怎么一个人呢?家里没人送你吗?”别的新生总是前呼后拥地跟一堆七大姑八大姨。
李静姝的表情有点不自然起来:
“我爸送我来的,可是接到一个电话,送我到校门口就回去了——他生意上的事,忙……”
哦,她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子,刚见面时他就从她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上知道了。
3
平时他基本都是沾了枕头就睡着,这天却翻来覆去也无法入睡。各种念头,关于冯建宇和曹丽娜的,关于刘琴的,关于李静姝的,奔过来跑过去,把他的睡意踏得稀巴烂。可是念头再狂乱,却都小心翼翼地绕开了一个人,就是明天即将看到、现在奄奄一息的那个人。
或许,现在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不要想!他已经尽力了,他买的那张票已经是他能买到的最早一趟回凌水的票了,还让他怎么着呢?就是他现在站在那个人面前,那个人还不是该咽气就咽气,不会多活一秒钟?何况,没准儿那个人现在已经人事不醒了,就是他站在那个人面前,那个人也不知道……Stop!!!不要再想了!还是想想别的吧——刘琴是怎么知道李静姝曾经打过胎的呢?
估计冯建宇他们两口子脱不了干系。这两个人,真是好人,热心肠,但嘴也真是快,特别是曹丽娜,要是聊嗨了,也不管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全给你特特出去。唉,让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不过这刘琴也真是的,怎么就不相信他的话呢?别的不说,她怀疑他一直和李静姝有联系,就真的冤枉他了!自从他毕业之后,除了年节发发祝福短信,两个人真的几乎没什么联系。这次联系,还是她博士要毕业了,这个城市的一家企业看中了她,要她过来面试,来回车票报销,她呢,正好闲着没事,想四处走走散散心,顺便来看看他,不,主要是想看看“未来的嫂子”……他觉得也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就和刘琴说了,没想到……
……
“野种,拉偏套的野种!”
他从一个无比纷杂的梦里挣扎出来,才发现竟然什么时候睡着了。他好像在在梦里和什么人狠狠地干上了一架,委屈,愤怒,悲伤……强烈的情绪冲得他脑门疼,血液在血管里猛烈流动,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他睁开眼睛,梦里的那些人和由他们引发的情节,都迅速隐藏在眼前的黑暗里,无法辨识了,只有他们的疯狂的呼喊还在他的耳边回荡:
“野种,拉偏套的野种,哈哈!”
一下子把他拉回到了屈辱的童年。那时候,经常有坏孩子对喊这句话,他呢,就像被激怒的公牛,和那个人狠狠地干上一架,由此落下了一个“下手黑”的名声,周围人都怕他,就连那些敢于激怒他的人,也是喊完撒腿就跑,或者纠结一帮人一起喊……不管多远,也不管对方有多少人,他一定追上去,揪住其中一个猛打……每当他衣裳破碎、鼻青脸肿地回到家时,他妈总是一边给他清理伤口,一边流泪,那个人呢,只会躺在炕上唉声叹气——他们都知道他有多倔强,劝他是没有用的。
后来,或许是年纪大了,或许是他妈的眼泪让他不忍,他不再计较,就是偶尔有胆大的孩子向他喊出那些话的时候,他也是狠狠地瞪他一眼,或者高昂着头,装作没听见一样,喊的人也觉得没意思。就这样,渐渐的也就没人冲他喊那句话了。他的成绩,让他成为了人人羡慕的好学生,慢慢的,人们忘记了那个爱打架、敢下手的他了。连他自己都以为,那个他和那句话早消散在岁月深处了,没想到,它们一直都在……
他对那个人的恨,就是因为那句话而生的。什么时候起开始在他心里那个人不再是一个父亲,而成了“那个人”的呢?大概也是从弄明白“拉偏套”的含义开始的吧。
最早他不懂什么叫“拉偏套”的,只是从喊这句话的人的表情和语气里判断出这不是一句好话;后来,有一天,因为什么事学校早放学,他回家时撞见他妈和村里的吴常友慌慌张张地从另一个屋里出来,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吴长友,他的一个远房叔,是村里的一个光棍,早年娶过媳妇,死了,从此就一个人过。人很好,对他也好,每当有人欺负他时,总会出手帮他,对他家也好,他家的农活,基本都是吴长友帮着干的——现在他才知道为什么……
其实“拉偏套”这种事,据说以前非常多,一个女人,男的死了病了残了,干不了农活了,还不想“走道”(改嫁),就再找一个男人,帮他一起拉扯孩子,照顾男人,就像农村的大车,拉辕的牲口力量不够的时候,就在边上再拴一个帮着拉,边上这个就是“拉偏套”的。
当时,他感受到了比有人喊“拉偏套的野种”更强烈的愤怒和屈辱,却又不知道该向谁发泄。那天晚上,他没有吃饭,好几天都没和他妈说话,她妈讪讪的,那个男人呢,只是唉声叹气。
那个男人,好像只会唉声叹气,不会干别的——自己女人和别的男人在另一个屋干那种事,你竟然只会唉声叹气,你还算个男人吗?!
家里出了这样的事,他还有什么资格不让人家喊他“拉偏套的野种”呢?
不,虽然别人喊他“野种”,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的不是那个人的血脉,他恨的是那个人给了他这样一个不堪回首的童年……
虽然他天不亮就爬起来,但等他辗转了好几趟车,回到下湾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了。他刚进村,就发现空气中弥漫着异样的气息,远远地看到许多腰里扎着白布的人在他家的院子里进进出出,他感到腿一下子软了,泪水涌了出来,眼前一片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