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视觉对象的数(阅读笔记)

2019-12-26  本文已影响0人  孤鹰寒鸦

作为视觉对象的数

因为写作《埋在泥石流下的72天》,需要紧急补充自己所缺乏的数理化和生物知识,因而,从最基础的数学开始学习。这里记录了此刻阅读数学课本的笔记。用自己的语言理解这些基础知识。

1、集合里面元素间的互异性,是一种假设,只存在于理想情境里。因为,现实对象,不存在完全互异的成分。任何东西之间总有关联。

2、无限,只存在于想象中。因为,对于有限主体,并不能直接感知无限。无限对于有限主体而言,就是未知的标志。

3、 列举法:列举的前提,是时间里的离散性。因为主体可以在时间里占据不同的时点,因而,可以在时间序列里建立自己的离散构造,这个构造可以与被列举的对象保持同构。列举的结果,就是存在于主体意识中的外在对象的一个同构。

4、 描述法:描述的特征,就是主体感知的对象特征或者说是对象投影给主体意识的一个同构。对于以视觉为主要感知途径的人而言,这个同构必然符合主体视觉的感知模式。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描述,都只能是符合视觉感知或者最后被翻译为视觉感知的特征。

5、 所谓符合主体视觉认知特征,就是符合空间结构或者几何特征。这样,任何数的问题,最后都会或者都可以归结为几何问题。因为,对于以视觉认知为主的主体而言,几何是比数更基本的描述工具。

6、 存在就是被感知,工具决定了主体对世界的描述。

7、 集合的概念,使人成为可以操作对象的主体。因为,当人把握集合的时候,就是操作着手中的对象。这时候,对象存在于主体对象集合里。对象作为操作对象,作为被操作者,成为矮化的相对者。集合概念,使人成为主体,而对象则似乎矮化为人所控制的集合元素。

8、 函数关系,就是被矮化的对象之间的同构或者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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