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们以为的爱#2
2.姑娘
那年春天,于风奶奶赶庙会不小心摔断了腿,于风和他爸轮流照看奶奶,保护倪妮上下学的重担落在我肩上。我抖擞精神,好像耶和华肩负着神圣的职责。
倪妮就读的学校旁边是一所技校,那里是小混混的齐聚地,那些穿着看上去像八辈子没洗的破洞牛仔裤和屎黄色人造革皮夹克的混混们,嘴里叼着烟,耳朵上打着亮瞎狗眼的金属耳钉,顶着酷似在二战轰炸中腾空而起的蘑菇云一般的发型,在倪妮他们学校附近游魂般晃来晃去。他们试图接近高中小女生,找机会和她们搭讪。呸,我绝不能看到鲜花插在牛粪上,替兄弟当好护花使者成为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在校门口的路灯下隔着马路瞅见倪妮走出学校大门,正要往东边的大路上走,一伙人围了上去,为首的是个又高又瘦电线杆子似的小青年,穿着格子衬衫,嘴里吐着烟圈,头发像一只遭了电击的火鸡。那人靠近倪妮,围着她上下打量,一副不怀好意的样子。倪妮怯生生的,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兔子。妈的,我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快步走过去。
“大哥,心情不错啊。”我朝为首的“鸡窝头”咕哝。
“嘛、嘛、嘛呢?我家大、大爷把妹,没、没看见啊?”旁边一个小个子凑上来。
“结巴也敢出来混社会!”我就地抓起一把沙子,使劲朝 “鸡窝头”脸上扬去。
“快跑!”我大喊一声,拉起倪妮就跑。我们向西边的小山包跑去,我听到“鸡窝头”在背后骂骂咧咧。直到跑出去很远,我松开倪妮的手,倪妮惊魂未定。
“现在没事了。我送你回家吧。”我说。倪妮没吭声,转身向反方向走。我在后边亦步亦趋的跟着。也不知走了多久,依稀能看到村子里亮灯的人家。倪妮停住脚步,我也跟着停下来。倪妮家就在前边不远处,我的任务完成了,我该回去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苕,往倪妮怀里塞。
“你还没吃饭吧?这个给你。”我拍着红苕上的灰尘:“我自个烤的,可好吃了!”
倪妮站着不动,也不伸手接过。场面有点尴尬。
“算了,这个我留下,下回烤个更好的给你。”我把红苕重新装起来。倪妮也不看我,转身径直走掉了。大老远送她回家,连声谢谢都没说。靠,真够拽的!
那是2001年,于风十八岁,我十七岁,正值花样年纪的我们,过着野草般杂乱无章的生活。我没啥理想追求,我爸不也才小学毕业,读那么多书不嫌累得慌,能赚钱就行。
我爸是包工头,我是包工头的儿子,我爸拿钱把我捣鼓到现在的高中,他不指望我将来能有多大出息,混个文凭就好。我在二中念书,和于风同一所中学。于风是二中的种子选手,他的理想是北大,我还记得他在本子上一笔一画写下北大中文系几个字时,脸上的神圣和向往。那时我就认定了于风将来一定有所作为。
高二文理分班,于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文科,我文理皆烂得一塌糊涂,上哪个都是上。为了追随于风,我稀里糊涂进了文科班,全然不顾自己压根儿不懂魏晋南北朝、不知道唐太宗和李世民其实是一个人。像我这种文科白痴念文科,简直要多可笑有多可笑。我也不管那么多,反正我是跟定了于风,谁让我从小到大都是于风的簇拥,是于风的跟班呢,于风去哪我就去哪。
文科班放眼望去全是女生,好像进了西游记里的女儿国,那些女生和倪妮当然是没法比的。我们领了新书,重新排了座位。我的新同桌是个戴眼镜的女生,看那眼镜的厚度,没有八百度也有五百度。新同桌抱着一本历史书,像鸵鸟似的把头深深的埋进去,从我坐下眼睛就没离开过书本,完全无视我的存在。“鸵鸟”不搭理我,我于是也懒得搭理“鸵鸟”。我用书当枕头,趴在桌上睡着了。我睡得香极了,一不小心口水流出来,把新课本弄湿了一大坨。对于风而言那些课本是通天的梯子,送他扶摇直上,于我差不多在不久的将来就只剩拿去垫桌脚了。
分完文理,学校就放假了。那是我记忆中度过的最轻松的假期,我和于风还有倪妮,我们经常在倪妮学校后山的草坪上席地而坐。于风不知打哪弄来的小说,有时候于风会读小说给我们听,大部分都是一些外国小说,《基督山伯爵》和《安娜卡列尼娜》什么的。于风声情并茂的朗读,我哈欠连天,简直快要睡着了。我小时候最多看过《西游记》,还是连环画的。别说砖头厚的小说了,就是一份产品说明书都足够让我猴子闹心的了。对于于风精心挑选的小说,我和倪妮显得无福消受。尤其是那部《安娜卡列尼娜》,听到最后几乎睡着。
我记得有一部名叫《简爱》的小说,倪妮听得特别专心,有时在听的过程中还会提问。女孩子就是对这种谈情说爱的小说兴趣盎然。因为倪妮的缘故,我耐着性子把一部长篇大论从头听到尾,后来还为简爱的悲惨命运掉了几滴眼泪。
于风一本接一本的念小说给我们听,当然主要是念给倪妮听。朗读成为贯穿那个假期的主题,于风想通过文字世界的浸染实现对倪妮的二次塑造,把她变成接近于自己理想中的样子,可如果是那样,倪妮就不再是倪妮了。其实倪妮需要的不是文学的灌溉,她需要一双舞鞋、一个属于她自己的舞台,以及一个懂得欣赏她的观众。倪妮的美在于她的混沌未开,好比一块璞玉,一经雕琢,光照无限,可惜年少时候的我们不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