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真性情之劣根散论(第二集.浪子背包客)

2020-10-03  本文已影响0人  浪子背包客
剧照:阿Q兴致表演杀害革命党

第一说:没规矩流行病

预防针:这里无须计较外国是不是更烂。

大街上,时常能看到一些豪车肆无忌惮地违反交规,比如在马路中间违停下客等等。普通车跟上,但多少会有所顾忌,常见违停,上人行道这得“大帮哄”才行。

在人行道上行走被开上来的车辆鸣笛。哎呀,怎么那么理直气壮。各种违规,经常交警就在附近站着,也不管——老百姓是没权管。

各位有钱人,你们真的不怕法律吗?还是自发牛气冲天。

各位车主,你们真没地方停开吗?还是想自己更方便些。

各位交警,你们真的如此弱势吗?还是想管的时候自然就管了。

有的车主在网上开喷,说走路的不也闯红灯嘛。没错有这事,可惜不管谁闯红灯,一旦出事死伤的总归少不了走路的穷人。

所以有人喜欢买车,或许买车就代表有钱,有钱就代表有了特权,牛了啊,随意了啊——不止是精神胜利,权力的确会倾向有钱人。

交通乱象,只冰山一小角罢了。牛人到底是牛人,特权总归是特权。固然普罗大众也有许多没规矩的,可以说没规矩是大家的事,但是大人物们到底破坏性严重许多。

所以说眼下的大人物群体威信在下降,快低于地面,权力人士恼于小民不听话,其实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说什么法啊。

...

第二说:革命、造反还是做贼,是个问题

历史上的国人,向来不关心政治,一半是被迫,一半是自己懒。而且国人普遍怯懦,私心也大,让他们去为天下革命,太难、太难,难比登天,虽然自己也是天下一份子。

要是纯纯地为自己造反,这个还可以商量商量,当然也得特殊极特殊,思虑再三,思虑得花儿也谢了,再看左邻右舍有没有先的、临县临城临区临省有没有先的,如果有再一哄而起,所谓法不责众。听起来稳稳当当,可史上每次大灾,总有大量饿死在家里的——相信面临死亡威胁时,他们并不是不想造反,而是决心总比死神慢一步。

话说,面临死亡,真的就敢造反吗?

所以说李自成是个人物。别人没吃没喝就吃儿女吃老婆,他没吃没喝立即就带头抢粮去。带头抢了官仓大户之后,各人都身负死罪,不接着造反也不行了——正好他出来带头,众人“求之不得”。就是这位,到底逃不掉土掉渣的一个传统宏愿:做皇帝,所以总归难成大器。

民国那些位造反派大佬,说好一点,就是近代版李自成,大部分不如李自成。其中有些就是活脱脱的土匪贼人,只是喊着革命,占得地方大了点,大号土匪那就不叫土匪了,俗称军阀,官称大帅、总司令、大总统之类。倒是不叫皇朝了,改叫别的,目的是讨得外国老大喜欢。

乱世多枭雄,其中造反派常有,革命者不常有,贼人成群——某种程度上也算一种...集体思想境界的现实吧(坏人喜欢折腾也是真的)。革命固然光明正大占了先机,似乎也没有眼前的真金白银可爱。

有位袁大人,本来大总统已是囊中之物,独揽朝纲轻轻松松,也是犯了李自成一个毛病,造反就非要作皇帝不可,结果给一群他瞧不上的土皇帝群起剿灭——一个个自己当不上皇帝,搅合别人那是轻轻松松。

整个民国就是土皇帝政治,跟几千年前大周朝颇为形似。说什么资产阶级,那都是“自己人”,不怕他们造反的。倒是发财心切捞得太多太急,把自家江山捞没了有点遗憾——倒也不是没有退路,离岸孤岛、殖民之珠、域外大国,有钱还不是由着去?蒋大人说,随便几亿穷棒子烂摊子穷折腾吧。

至于民国以后...再说罢,呵呵你懂得。只不管什么时候,国人有些根子不会消亡的。中国人并不是不会醒,只是醒得慢半拍而已——外加醒后瞻前顾后,耽误多少大事先不说,时不常的就把小命断送了。

...

第三说:天上会掉馅饼吗?

国人两大爱好:占便宜和看热闹。如果它俩要排个座次,占便宜要占先——拿回家的便宜更香!

时不时有人给打电话,告知中奖了,到某某地点取奖品。哎呀,这么好的事,简直比买彩票中大奖还简单。这种事真的不需要信,可有人信。

所谓合法的彩票可以信吗?2元钱而已。就算一切程序清白无瑕,中奖概率在那里摆着。谁要先天乐观主义认为自己是超级幸运儿,也随他。

世事艰难,如果有人随手给你一个收入丰厚又轻松的工作,如果你没有那个脑袋,真的不需要信,可还是有人信。

闹市大街上摆个包包,真的不敢信可以白捡便宜,不过有人信。

不管戏法多拙劣,总会有信的。有多少人受骗上当,就是因为贪便宜,相信天上掉馅饼。惦记得久了,没有馅饼掉就自取——有比较极端的,乱伸手去拿不属于自己的财物,也不管其中风险有多大,合理合法更不在考虑之中。

有比较猥琐的,占不着别的便宜占点口头便宜精神便宜也是好的,呵呵。

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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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说:欲望有多大,脸就有多大

笔者居住的小区来了一伙子人,说是什么物业公司,赶走了原来的物业公司,他们自己就坐下不走了,挖坑挖房、改管改线、弄走设备、保安堵门,就好像处理自己家碗筷一般轻松自如。

业主们一看说这可不行,依法那是我们的,你可不能乱动。想干物业得商量,得签合同。可人家就不商量,不签合同直接就干,而且贴上告示就收钱。谁说不?谁不配合?一律铁拳伺候,包括变相的铁拳。

于是打架、恐吓、骚扰、各种刁难、泡水...穿小鞋多了去了。人说穿小鞋不是官人手段吗?呵呵,背后没点人敢那么嚣张吗。

比喻一下,就好像有人连个电话自荐都没有,直接闯门入户给您搞卫生搞装修,而且就此伸手要钱,还是所谓企业。

这脸也真够大了!实在想钱想疯了,加上自我膨胀过度。

眼下这些家伙白花着成本还收不到(物业包烧)钱,更不用说告状无数,惊动天听...是,脸大不怕告状,问题是常年赔本赚臭骂,这种生意竟然也有人做,真是奇怪。

可能被欲望烧昏了头了,以为不要脸就是一切。也别说,还真零星有交钱的——认识到底需要时间,认识如此不要脸的更需要时间。

这样的情况,在中华大地上不知有多少,只是吃相感官的区别——相对的。以前跟圈友说笑话:到底是大国,随便垄断点砂石粪便也发大财了。这几年看来还真就是那路子,乱七八糟啥人都往里掺和,为了钱都疯了。所谓小人高飘,世风日下,随时不晚也。

人不要脸,真的可以天下无敌吗?

...

第四说:烧香拜庙的笑话

中华文化五千年源远流长至今,不知催生了多少庙观,香火有盛有衰,有的就倒了,也少不得新庙顶上,庙观文化特别顽固地生存了下来。

这庙观呐,可大可小,大的势力可以覆盖大江南北,小的也就是一个院子、影响几个村屯。不管大庙小庙都有个特点,那就是占山为王。占山为王当然会有些说道,别相信穷山恶水没人管随便占的鬼话,越是山高皇帝远才越麻烦呢。

庙观,一是烧香的地方。没说强迫谁花钱烧香,但时不时的烧香能求得点心理安慰外加交好佛道,以后求个灵符求个法事(另花钱)也好开口。正好庙观的地点普遍都不错,进去避风避雨顺便花钱烧香只当旅游。

顺便:白天逛庙、晚上睡觉,所谓中华旅游特色。想来大部分庙观是欢迎地。

庙观,二是捐钱的地方,所谓香火钱。捐赠概不强迫,人家只是鼓励你行善修来世修今世罢了。听说有的地方,全部家产捐了的都有。

庙观,三是避难的地方。庙观在当地往往有点势力,特别是大庙观,乱世真要是住进去,有时候还有点用,有的罪都不追了——不少名人都这么干过,比如鲁智深。但白进去肯定不行。小说上随便出家避难那是胡扯,剃光头固然随便,但正式的和尚道士得有执照才行!

战乱时身家避难,心理避难随时需要。听说捐一大笔钱,就可以在庙观作居士,不知里面的环境是否特别有利于静心修行,起码心理作用是有的。捐一大笔就能正式出家?那个应该有些冤枉了——正式些的庙观,尤其大的有名的,人家其实不大缺钱,不是真正的“自己人”,人家基本不考虑的——也真收不过来,严重供小于求。

庙观,四是聚山头的地方。没错,从世俗的观点算起来,许多庙观也就是具有类似三观和利益需求的一群特殊人聚起山头,生人勿近。

所以庙观对于传教这回事特别的热衷,恨不能把天下人都拉入才好——当然也分档次。到时候众人仰望金碧辉煌的庙观,就好像站在草原望...那种感觉,简直是太那啥了。

笔者这人特俗而且有时候失控胡说八道,这里要是猜错了,请满天神佛勿怪才是。

...

第五说:崇拜猛兽的犬马与丛林主义

崇拜猛兽病,其实并不止华人有,在此为了世界级公益,请国人当把典型罢——笔者穷酸书生一名,实在出不起国也不认识几个洋人。

哲学社会学历史学观点,把小民比喻为牛羊马,这个没人反对吧?犬单算。

猛兽,是要吃人的,更不妨吃牛吃羊吃兔吃鸡各种杀吃。但惊惧难平之余,对猛兽的崇拜总归时尚——动物园里,猛兽那边是永远的热点,牛马羊那边冷冷清清。

猛兽就特别帅?也不见得。特别凶倒是真的,也特别残暴——人文观点。人类文明反对残暴、杀戮,更不要提吃掉了,那简直是天上地下最大的恶性和大恐怖,可这并不妨碍人类集体崇拜猛兽。

经所谓代入法,大人物和一撮特殊人物自然崇拜猛兽。因为猛兽的“王霸之气”和肆意妄为之道正是他们特别喜爱甚至是正在做的。至于他们是不是符合猛兽的素质,那就再说了——可就算靠不上虎豹,靠个豺狼狐狸总归可以罢!总归算食肉动物,更别说人类社会有动物界没有的土规矩——所谓依附之说,依附了猛兽的犬马,气势仿佛又有不同。

做牛做马被欺负的小人物也崇拜猛兽,那就更接近做梦了。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如猛兽一般的强梁,肆意妄为,随便欺负吞食,这样的心理有没有呢?呵呵。

被欺负的会梦想欺负别人,这难道不是一种人性劣根吗?所以世间才会有狗这种动物,所以人世才会有鹰犬现象。

狗子是一种牲畜,毫无疑义,虽然他们认为自己有猛兽“狼”的血统,而且它们会认为,自己“迫于无奈”而屈服完全可以理解。

狗子对主人是谄媚的,对强梁是怯懦的,一反脸对弱者是凶残的,虽然一般不至于咬死谁,吓唬吓唬的机会却不能放过,尤其吓唬小孩和手无寸铁者。至于咬不咬口,那就再说了。

固然对外人凶残,但通常狗子对给食者还是较为友善,特别欢迎肉食,哪怕可能包括跳墙进来的贼人。所以养狗看家的朋友,一定给狗子吃好点。

猛兽也好,狗子也罢,牛牛马马...上面这些莫名其妙的关系概念,最重要无非就四个字“丛林主义”。在不大开化的社会,丛林主义要远比法律和公序良俗好用。所以有人会说:人家欺负你是因为你太弱。

丛林主义大行其道的时代,我们这些牛马羊们幸聊以安慰的是,猛兽也要老弱的,狗子早晚也要下汤锅,而且下辈子,谁还不知道是什么,没准醒来就成了猛虎一头,享受重点保护,也不好说...

“噗!”

为了骂声小些,结尾处也夸一夸草食动物。

其实人类崛起之前,众多草食动物活得好好的,猛兽成群也没能消灭。真的,许多草食动物的确没有那么弱,比如说200多公斤野性十足一头野羊,足可收拾一个空手的人。世俗见到的草食动物多属于牲畜,已经不同。

就是现代,野外也多得是草食动物,人家活得挺好,好歹自由自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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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背包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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