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

2020-12-25  本文已影响0人  枫叶丹心

我比较喜欢读美国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

弗罗斯特的个人生活充满了悲伤和不幸,早年丧父,长子八岁死亡,中年丧妻,次子自杀,一个女儿出生三天夭折,一个女儿分娩而死,他本人一生多病且患抑郁症;诗歌创作上初期也不顺遂,成名较晚,但他把痛苦与幸福的根子深深扎根于社会与现实的土壤里,超越了个人的苦难和时代局限,写出了达观超脱、睿智深刻的优秀作品,把苦难的人生变成审美的人生、智慧的人生。

他的诗是自我与世界的对话甚或“争吵”——对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甚至矛盾冲突的解析,对过度工业化、过度现代化乃至整个西方文明的现代性反思,也是智者对生命存在的领悟,对普遍人性和真理的探求。

他曾当过新英格兰的鞋匠、教师和农场主。他的诗歌从农村生活中汲取题材,与19世纪的诗人有很多共同之处,相比之下,却较少具有现代派气息。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只是在他的下半生才赢得大众对其诗歌作品的承认。在此后的年代中,他树立起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的形象。代表作品:《诗歌选集》《一棵作证的树》《山间》《新罕布什尔》《西去的溪流》《又一片牧场》《林间空地》和诗剧《理智的假面具》 《慈悲的假面具》《诗歌全集》《未选择的路》

我最喜欢他的诗具有那种清新而又现代的气质,浅显明亮的语言与乡村田园抒情,曾让我们一代中国诗人感受到诗意和远方就在自己的脚下。

我喜欢一首《春潭》是这样的:“这些潭水,虽在林间,∕却几乎映出整个无暇的蓝天,∕就像身边的花,瑟瑟发抖,∕又似另一些花,即将枯干,∕可它们不会汇进溪水流到外面,∕只是缘根而上,使黑暗之叶伸展……”。诗中的境界与我们的所见非常契合,不需任何多余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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