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ifred_20160928《公正》
2016-09-28 本文已影响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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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雇佣兵制度,代孕合同是否公正?
首先,代孕妈妈是否真的是“自愿”为别人怀胎十月并经历痛苦的分娩呢?她们多是因为贫穷而别无选择。这样的“获利”是自愿的吗?一个在窘迫生活中挣扎的女人,不得已去当代孕妈妈;生下孩子之后,她舍不得这样的亲情,放弃了能够改善生活的报酬,选择去过更艰苦的生活来抚养这个孩子。
其次,不是所有东西都是可以买卖的,譬如婴儿,譬如亲情。
代孕妈妈案中,美国大法官Robert Wilentz否定了代孕合同。他的反驳模式:一、有效的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但代孕妈妈在签署合同时并不知道自己与孩子之间会有怎样的感情,同意签合同其实是基于不完整的信息,因此这样的同意是有瑕疵的,最终会导致合同的无效;二、代孕合同的目的是买卖婴儿,法律禁止买卖婴儿,因此合同目的的违法性导致了合同的无效。
远离自由市场才是对某些事物的尊重,自由的市场总有不自由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