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

罗文重评葫芦案

2016-11-22  本文已影响0人  李_民

        笔者有感红楼,读此鼓掌称快!真叫是博大精深,常读常新,次次有悟。这一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今天要说的是此回中的雨村判案。

回目

       那雨村"夤缘复职"后,新补授了应天府,一上任就遇到一起人命案:人称"呆霸王"的薛蟠为争夺一个被出卖的女婢而打死了小乡绅之子冯渊。雨村本欲"严肃处理",却又受了出身于"葫芦庙"里的小沙弥的门子的"点拨",为勾结"金陵四大家族",胡乱了结了这起案件。"葫芦"者,糊涂是也。"糊涂官"因徇私枉法,把简单明了的案件办成"糊涂案"。

大堂

      看到此处,笔者想到那脂评抄本中的侧批:"请君着眼护官符,把笔悲伤说世途。作者泪痕同我泪,燕山仍旧窦公无",其实,《红楼梦》里的贾雨村绝非糊涂之人,乱判"葫芦案",是为了攀附权势,捞得"护官符",巩固自己的地位。有人会认为这里的葫芦僧是指小沙弥,其实不然,在判里整个案子上,雨村只是表面上听从了门子的指挥,在经历了前事被贬之后,雨村对于官场早已有了自己的理解,所以在这个案子中,门子只是起推动作用,真正的决断者还是雨村。

发签

       雨村进京求取功名,在路过姑苏的时候淹蹇住了,暂寄在葫芦庙中安身,每日卖字画作文为生。后来得到甄士隐的接济,得以上京赶考。后来得到贾府的帮助,补授金陵应天府的缺。上任第一件事情便碰到了葫芦案,也就是薛蟠为抢夺英莲而打死冯渊的案子。曹公将雨村称为"葫芦僧",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当年寄宿在葫芦庙,受到恩泽,后来答应寻找香菱,但现在却置之不理的一种讽刺。

案前大厅

      曹公妙笔生辉,令鄙不及。 只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此列举一二:

      正文说:"原来是故人。"又让坐了好谈。这门子不敢坐。雨村笑道:"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门子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甲戌侧批:假极!

     笔者料想,这门子也是自招其祸,本想讨好雨村,怎想反而得罪大奸之人,虽笑未必和,虽哭未必戚.面结口头友,肚里生荆棘。最后定无好果。真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密室

       正文说:"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是我实不能忍为者。"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就是出于此!

      甲戌侧批:奸雄,又批:奸雄欺人!

     笔者泪叹!这类巨恶似善,大奸若忠的人,在现实社会中还少见吗?中国的近代史就有一位,这里不便说出名字。

大观园

       正文说:"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

       甲戌版侧批:"迟则有变"。

      笔者读此,甚为同感,往往世人因不经之谈误却大事。既然已然相中,就择日不如撞日了。怎知末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

香菱

       正文说:"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子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门子本是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

       甲戌侧批:余亦一惊,但不知门子何知,尤为怪甚。

       笔者看到这里,想这曹公将"门人"比做生意,按现在来说"门人"属于执法者了,何来生意之说?想必是曹公调侃世人的一种手法了。想至其总在人意臆之外,可惜这曹公后八十回遗失,不然之后定有交待,叹息也!

香菱学诗

       正文说:"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这门子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

      甲戌版侧批:原可疑怪,余亦疑怪。

      笔者至此也甚为疑惑,且说在大堂之上,下面一个小吏使眼色就立马停住,况且到后堂该门人语气傲慢,怪甚!把到现实社会中,开庭时候下面一人使个眼神立马休庭?可能吗!这门子按说是自招其祸,亦因夸能恃才也。

尾语

       尾笔

      今日闲暇,一时兴起,随笔,随记,不敢妄语。红楼梦,天下奇书,当之无愧,美食家从里面读到了各种珍馐美味;史学家从里面读到了时代的缩影;高管从里面读到了职场管理的智慧;真是一人一场红楼梦!笔者反复阅读各版本十余遍后,从学习的角度,从情感出发梳理阅读过程中渗透出的细微感觉,完全毫无考据,只是自己细细品味,感觉正在阅读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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