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县自明本志令》浅析
曹操于建安十五年(210年)发布的《让县自明本志令》堪称古今当权者抒发个人内心曲折的两大奇文之一(另一篇为雍正的《大义觉迷录》),其中有言:“然欲孤便尔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实不可也。何者,诚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既为子孙计,又己败则国家倾危,是以不得慕虚名而处实祸,此所不得为也。”
奸雄之“奸”且“雄”者,大概在于其敢于将内心的想法大方的说出来,使人们在千载之下能够体会想曹操这种叱咤风云的人物,自有其尴尬和纠结之处,所谓真小人,总比不说话或习惯说谎者要好一些。或许有人仍然认为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还是闪烁其词,文过饰非,话捡好听的说,这当然也是一部分事实,古人的表达本来就与今人不同,且这种级别的政治文本即使到了今天恐怕大多也是以经过修饰的面目呈现,故考察这种文本恐怕仍需推敲文本背后的意思。
简单地说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表达的意思其实就是简单明白的对中外(阵营内部和外部)剖明自己的心迹,预告自己及自己后代的发展轨迹,给大家都交个底,避免不必要的战略误判。
曹操的大意,从建安元年曹操迁献帝于许县,开始挟天子以令不臣以来,他就走上了一条只能进不能退的道路,因为这是一条权臣的道路,说穿了就是一个改良版的董卓之路,只不过在建安初年,可能献帝及残存的汉廷正统与曹操及其霸府势力,有一个短暂的利益绑定期,虽然献帝本人对此并不一定认同,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建安初年,曹操势力借汉廷残存的权威进入了发展快车道,而汉廷本身也借由曹操的卵翼至少暂时得以稳定的苟延残喘(相比董卓郭李之乱流离失所食不果腹来讲)。这虽是一种赤裸裸的互相利用关系,且献帝本人肯定不会对这种状态满意,但冷静的说,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献帝及汉廷几乎唯一的选择就是曹操。强者如袁绍,本就与献帝本人有宿怨,早想找个姓刘的取而代之;而比曹操弱的,恐怕难以自存,如刘虞,倒是当时群雄中少见的忠于汉室者,但是很难想象献帝奔逃刘虞或者刘备之后能够获得多么好的结局。在这个问题上,恐怕历来学者对于汉末天心民意的理解都是有道理的,如司马光“自孝和以降,贵戚擅权,嬖幸用事,赏罚无章,贿赂公行,贤愚浑淆,是非颠倒……重以恒灵之昏虐,保养奸回,过于骨肉;殄灭忠良,甚于寇雠;积多士之愤,蓄四海之怒。”,及王船山“祸始于桓、灵,毒溃于献帝,日甚月滋,求如先汉之末,王莽篡而人心思汉,不可复得矣”。在地方割据已经形成而汉室末年已连续尽失民望的状态下,即使像荀彧这样忠于汉室者,也不得不和曹操做过“狭天子以令不臣”的前一阶段同路人,足以说明汉廷和曹操霸府的复杂关系。
从建安元年到十五年,经过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历史阶段,在此时的曹操看来,至少国家是没有“倾危”,也没有“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曹操还没称王、刘备也没称王、孙权自然也还没有成为大魏吴王),而今后的历史怎么发展,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了,对于曹操、献帝、忠于汉室者、尚存的群雄(主要是孙刘),也即整个天下。
“委捐所典兵众,以还执事,归就武平侯国”,这是曹操所提出来的一条供否定的道路,当然是一条过于天真的道路。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追忆初出仕途之时的年少之志“意遂更欲为国家讨贼立功,欲望封侯作征西将军,然后题墓道言“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此其志也”,而此时就算曹操本人天真到“归就武平侯国”的程度,恐怕也不可得,这就是由于历史与个人的发展,曹操早已超越了早年的自己,时间不能倒流,任谁也无法超越自己的阶段,同样也无法强行抹去历史的痕迹,这也确实是真心话,在曹操富有文学性的语言下,带有一定的感伤,当然,这是一种高处不胜寒的赶上,千古以下作为普通人大概只能感同身受一点而已。
排除掉这条明显“所不得为”的道路,曹操言下之意也就是只能前进不能倒退的意思——这明显就是说给献帝本人及忠于汉室者听的——也就是之后曹操实践的“加九赐——封公——封王”的权臣之路,而最终完成异姓传国、受禅得国的,则留给下一代完成,这就是曹操心里既“为子孙计”,又不致“国家倾危”(这里的国家是个暧昧的概念,可以认为已经从汉被偷换为魏,也可看成是模糊的华夏或者天下概念),又成全自己“周文王”历史定位的三全其美的最佳历史演进路线图。然而,显而易见,这所谓的“三全其美”,其历史结局可谓是“三全其毁”,全部破产。汉室亡于魏;魏从曹丕受禅开始到高平陵之变,不过短短三十年,到亡蜀之时,大魏仅剩一个空壳,统一全国更加和魏没什么关系;而至于那个模糊的华夏或者天下,我们都知道此后近400年的历史的主调如何。
所以《让县自明本志令》,其实是一个完美的悲剧文本,由此可以看出历史大潮之前,即使像曹操这样的强者的个人想法,是多么的渺小且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