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你是我的错-23:狗之暖
二十三、狗之暖
图片来自网络1967年,文革向纵深发展,农场领导全部被打倒,绝大部分进了“牛棚”,一把手鲍场长成了“苏修特务”,二把手冯副场长是“走资派”,罪证之一是用资产阶级思想美化农场环境。
三四五把手也是修正主义“办场路线”的执行者,一律歇菜,靠边站。
大人们都成立了革命的群众组织“战斗队”,观点一致的,凑在一起一商量,就诞生个合法组织,不用注册,不用执照,不用纳税,只管写大字报,揭发本战斗队心目中自认为是敌人的敌人,有的主攻一把手,有的瞄准二把手……
戴袖章的红卫兵小将似乎没那么吃香了。
我突然发现个“机遇”,成立个战斗队,就能分给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于是找了长江、庆海两个伙伴做随从,也成立个战斗队,对外一宣布,立马分到了一间办公室,还配备一张瘸腿的办公桌和一把破椅子,那是我人生路上第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有了办公室,总得开展点“业务”吧,但我不想去参与对书记场长的批判斗争,他们的“罪行”我一个小毛孩子也的确不知道,就是现编也编不圆,我也不想参与到大人们那些口水仗里去,你骂我,我骂你的有什么意思呢?再说,平时见面都是叔叔大爷的叫着,为模模糊糊的阶级斗争就和长辈们翻脸也不太好意思,大人们互相之间翻脸就比较容易,因为他们是平辈的,互相之间不用仰视。
一个战斗队的叔叔来到我的办公室,让我帮他抄大字报,他正和另一个战斗队的叔叔在打笔仗,都骂对方是“保皇派”。
这活儿我愿意干,我的毛笔字有点基础,经过写红油漆语录的锻炼,字写得不算好,也不算太差,关键是写的速度够快,符合“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文革精神。
很快,这叔叔的大字报贴了出去,没想到竟产生了广告效应,另一派的叔叔也找上门来,我以为他来找我算账,要臭骂我一顿,没想到他也让我抄大字报,虽然他们之间是互揭老底,观点针锋相对,但这不关我事,我不但答应,而且抄得更快更好。
我们战斗队成了抄大字报的专业户,我的办公室里业务繁忙,几派群众组织的笔头战争都有我帮着装填弹药,不管他们打的是热火朝天还是心情沮丧,我这里的革命形势却是一片大好。可惜那时没经济头脑,要是每个字收费一分钱,我就是最早的“千元户”了。
有一天,一个叔叔拿来一份大字报手稿,又是和别的叔叔互掐,字里行间充满硝烟,还带点血腥味,抄着抄着,我突然觉得这事干得很无聊,就借口上厕所溜之大吉。
我算是有点明白了,农场人,性本温良,他们没什么雄心壮志和政治野心,也没那么高的阶级觉悟,他们一开始写大字报不过是表明一种对领袖的顺从,对运动的态度,后来逐渐开始表达一点对领导的不满,再后来,观点不一致了,不一致就坏了,就开始顶牛,顶牛了就制气,再有几个性格不太好的“事妈”一掺合,问题就大了起来,结果扯来扯去,特务也扯出来了,叛徒也扯出来了。
这运动,不但无聊,还让我渐生悲凉,在内斗中互相撕扯的,都是以前的好战友、好同事、好邻居,性本温良的人们居然这么容易翻脸,让我感到不解,不能不佩服这运动的号召力,我暗下决心,以后还是少跟人来往为好。
不跟人来往,跟谁来往呢?于是,寂寞之中我养了条狗。
那时没有宠物狗一说,都是些当地的土狗,这种土狗繁衍出来的狗崽子,成长的走向很难预测,有的会很有出息,成长为一条硕大威猛的英雄狗,放在家里能看门护院,领着走出去还能壮胆儿,让狗主人脸上有光,甚至人仗狗势嘚瑟一下。有些狗却是光吃食不长膘,身材矮小,无精打采,眼无亮光,毛无光泽,喜欢蹲在灶坑边取暖,让狗主人留之无用,弃之不忍,于是就砸手里了。这样的狗被称为“地巴”,也有人把衰老无用的老年人称为“炕巴”或“地巴”,满贴切的。
我养的这条小狗,在婴儿期就很招人喜爱,一个月后就显示出“英雄狗”的潜质,一身黄毛,黄得发亮,蹦蹦跳跳,动作极为敏捷,特别是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眼珠子滴溜转,似懂人语,无论如何也不是“狗眼看人低”的那种狗眼,于是我给牠起了个名字叫“慧眼儿”,我希望牠有智慧,别像我似的傻帽,潜意识在狗身上也能发挥作用,人缺什么,就想用外力去补什么。
有了慧眼儿,我不再去抄大字报,让喜欢内斗的人自己去打鸡血内斗吧,我开始逗狗了。
这是我此生唯一的养狗经历,却注定了半途而废的命运。
母亲养了十几只鸡鸭和一头猪,鸡鸭是平时改善餐桌的唯一渠道,猪是预备过年的大餐,一头猪要“交公”一半,否则是不准养的。那年,母亲已经在家属队参加劳动,还负了点小责任,收工回家,要忙着做饭还要喂鸡喂鸭,那是家里最有生活气氛也最忙乱的时光。
慧眼儿越来越顽皮,每当这时,牠就会前来凑热闹,跟鸡鸭们抢食吃,还会追着鸡鸭们闹着玩,常常上演鸡飞狗跳的闹剧,弄得母亲一肚子意见。
一天,母亲收工时,大雨将至,母亲忙的节奏加快,父亲是“公而忘私”的典型,在外面为公家辛劳一天,回家后常常被母亲唠叨几句,那天也不知父亲遇到什么烦心事,回家时阴沉着脸,母亲一唠叨,等于火上浇油,偏偏这时,顽皮的慧眼儿不知深浅地搅合进来,牠先是冲进鸡鸭群里抢食吃,居然把食盆子搞翻了,鸡鸭们乱了套,慧眼儿又追着那只“老鸨子”挑逗起来,老鸨子以为狗要伤害它的孩子们,便一改往日的温顺,与慧眼儿斗起法来,大概慧眼儿吃了点亏,竟放了狠招,转而去攻击十几只小鸡崽,这下是真的乱了套,不用说,准备吵架的父母都见机行事,把一腔火气通过慧眼儿迁怒给我,母亲下了最后通牒,要我马上解决慧眼儿的问题,要么送人,要么杀了炖肉吃。
看着辛劳愤怒又态度坚决的母亲,我屈服了,在母亲和狗之间,我只能选择母亲,在送人和杀了炖肉二者之间,我只能选择送人。
我和母亲商量着为慧眼儿找个好的后爹后妈,给牠一点最后的温暖,绝不能让牠在新家受了委屈。
我只知道自己不懂狗语,却不知道慧眼儿能懂人语,牠那么小,还是个狗童。我和母亲商量的话没有回避慧眼儿,但我发现后来的几天慧眼儿格外懂事,不再和鸡鸭厮混打闹,总是跟在我身后,时不时地睁着眼,定定地看着我,像有话要说,还总把身子靠在我腿上,用牠发亮的黄锻子般的皮毛轻轻摩挲着我的裤管,伸出舌头一遍遍舔我的手,那舌头暖暖的,柔柔的,后来我才猜出,牠这是在恳求我不要把牠送走。当时我完全忽略了牠与我的情感交流,把牠的动作当成了平时一般化的亲近。
来自网络我找到个没养鸡鸭的人家,把慧眼儿送了出去,离别时,我才品尝了难舍难离的人狗情,慧眼儿被新主人抱在怀里,还挣扎着要跳下地来追赶我,我一边仓皇逃跑,一边在心里埋怨,我因看不惯大人们的内斗才养了慧眼儿,没想到牠和家禽们也搞内斗,真是个不争气的家伙。
送走了慧眼儿,我越发觉得孤独,每晚睡觉前都要想一会慧眼儿,几次做梦都梦见和慧眼儿玩耍,如此劳神一个多月,我才渐渐忘记了慧眼儿。
半年后的一天,我正百无聊赖地闲逛在一条路上,忽然远处冲过来一条大黄狗,我想跑却不敢,我跑不过牠,便弯腰捡起一块砖头准备迎战。
很奇怪,一般情况下,狗若攻击人,是要先“汪汪”大叫一阵的,等于先来一翻示威,下个战书,所谓“咬人的狗不叫唤”,那不过是个说法,事实并非一概如此。向我扑过来的大黄狗却一声不叫,摆明了是要不宣而战,我一阵紧张,还没甩出手里的砖头,大黄狗的前爪已经搭在我的胸前,意外的是,牠没咬我,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还伸出舌头在我脸上乱舔一气。
我猛醒,原来是慧眼儿,可一点也看不出牠原来的模样,半年时光牠就出息成一条猛犬。
我动情地抚摸着慧眼儿的头和后背上长长的黄毛,心里酸酸的,甜甜的,暖暖的,许多和慧眼儿之间的往事,电光石火般地闪现脑际,没想到慧眼儿少小离别,老大还依然相认,我真想冒父母之大不韪,把慧眼儿领回家。
来自网络突然,远处传来一个男人的呼唤:“大黄!”
慧眼儿听见那男人的呼声,有几分不舍地放下搭在我胸脯的前爪,望了望那个端着狗食盆子的男人,又望了望发愣的我,犹豫片刻,就朝那男人飞跑过去。
我转身快步离去,不忍看见慧眼儿再扑到那男人怀里的亲密样子,我还是那个我,慧眼儿已经不是当初那条狗。
那晚,我写了此生第一个短篇小说《慧眼儿》,回首我和慧眼儿两个月的亲密接触,重点描写了半年之后这次相遇,写作的初衷似乎很明确,想从慧眼儿身上悟出点什么,如今已不记得当初的“悟”是多么浅薄幼稚,即使现在,我也很难真正搞懂,人性和狗性有何异同,孰优孰劣,只不过是慧眼儿带给我的那份温暖似乎余温尚在。
那篇小说的结尾我依然记得大概:“我的慧眼儿一溜烟地跑回新主人的身边,我知道,牠现在已经不是慧眼儿,而是‘大黄’了。是新主人在牠危难之际收留了牠,但牠依然还能扑进我的怀抱,这也算狗比人强的证据,人太容易翻脸,狗却懂得念旧,狗能给人带来温暖,人却和人斗得你死我活。但愿人能像狗一样,就算有了新人,也能不忘旧人。人,能做到么?我不抱幻想”。
后来城里养宠物狗成为一种风尚,一种时髦,我却了无兴趣了。人们养宠物狗,内心想法各异,有排遣孤独寂寞的,有炫富炫贵的,因此养的狗大小贵贱不等,我当初养狗的目的很初级,很简单,我是要对抗一下冷漠的现实生活。
“对现实不满”在那时属于重罪,一旦事发,是绝对要被收拾的,如果再有点前科,很可能就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所以对现实失落不满的最简单办法就是逃避和放弃,去异类身上追寻别样的温暖,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救赎。
可为了母亲,又不能不放弃我的追寻,我那时似乎已经悟出,理想总是干不过现实。如今,我也常常不满于人间的冷漠现实,但毕竟经历过半个多世纪的生活打磨,似乎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这种情况下还依然能恐惧的那些冷漠,绝不是养条狗就能解决的。
近年来,很多人热衷于潜水,世界顶级潜水圣地都留下了同胞们的身影。 我的女儿女婿也爱上了潜水,潜迹遍布马来西、菲律宾、泰国、帕劳、马尔
代夫直至南美洲的厄瓜多尔,几乎将她们创业的收益消耗殆尽,但她们依然乐此不疲,与昔日交往的人群反倒渐渐疏离。
说起潜水的乐趣,女儿说,在海底,你会看到美丽的珊瑚礁、成群结队的各种鱼类、漂亮的水下植物,以及五彩斑斓的海底风光。关键是,关键是,关键是,重要之处说三遍,在海底,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夺,尔虞我诈,明枪暗箭,没有攀比,没有内斗,没有互害,与海底动物相处,比与人相处感到轻松许多,温暖许多。
天啊,这不就是我十几岁养狗时的心情么?可惜,我那时一心逃避,却只有养狗一种选择。
2012年,我在马来西亚仙本那遇到个老乡,她在开潜店,整日与海底动物为伍,开心得完全忘记了自己曾是个陆地动物。她是哈尔滨人,在深圳经营着一家工厂,已进入有钱阶层,但不幸患了癌症,老公乘机离去,双重打击几乎让她的心灵濒临绝境,在朋友的撺掇下,她去马来西亚学潜水,与水下生物相处的快感让她一发不可收拾,于是果断卖掉了深圳的工厂,到仙本那开了潜店,还与当地的潜水教练收获了一份不错的感情,癌症似乎也告别远去。她说起这段经历,感慨良多,在深圳办厂时,整日阳光明媚,却混了个周身寒冷,如今在几十米深的微凉无光的海水里,反倒倍感温暖。她惊叹道:“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拍摄于仙本那卡帕莱是啊,这叫什么事啊?我也说不清,只是觉得,人一生除了吃饱穿暖,有个栖身之地,最大的快乐还是精神追求。精神追求既五花八门,又简单明了,人人都想享受一份心灵的温暖,婴儿时需要呵护之暖,少年时需要陪伴之暖,青春期需要理解之暖,青壮年时期需要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共振之暖,老了,则回到从前,需要陪伴之暖,理解之暖,呵护之暖。这种暖,当某个家庭,某个环境,某个社会,不能满足需求,有人就会选择重组家庭,移民他国,或远离人群,与友好的动物,常绿的植物,洁净的空气相处,还有人,逃无可逃,终于崩溃在旧的环境下,就选择了自杀,肉体虽灭,却将灵魂放生,去另一个世界寻觅别样的温暖。
人生,的确有很多事情无法圆满解决,有许多沟沟坎坎无法轻松逾越,我遇到这类事情,每每喜欢自嘲一句:“此题无解啊。”
世间,就是有那么多的“此题无解”,所以我对痴迷养狗者,果断移民者,纵情山水者,甚至重组家庭者,从来都理解有加,欣赏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