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谈写作想法

为了写“爆文”,你是否已经离作家梦的初衷越来越远?

2016-12-28  本文已影响1037人  冬惊
早年发表过文章的部分杂志

有了网络平台以后,人们发表作品变得太过容易,但想被广泛阅读就必须迎合读者,这可能会令每一个真正想当作家的人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

——题记

钱钟书说过,年轻人总是把写作热情当成自己的创作能力。嗯,或许我也是其中之一。

每次看到在同一个平台写东西的作者出了书,我都会涌起一股不服输一般的写作热情。上一次心潮起伏之后,我沸沸扬扬地更新了几天,还想要整理些以前写的东西,或者出一本集子,或者去参加网络征稿。然而回顾了自己写的小说和诗歌以后,发现了两个残酷的现实——我的小说总量太少,我的诗仿写的痕迹依旧很重,确切说因为产量太低,读的也太少,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押韵的水平。

自从2006年使用博客以来,我至少在六七个地方写过东西,幻剑书盟的小说总点击有三十多万(至今已惨遭河蟹),人人网也有好几篇文章超过十万点击。然而回看社交网络上那些东西,还是觉得当年浪费了太多时间去证明自己存在的意义。有了社交网络以后,在自媒体上发表作品太容易,作者为了点击率会忍不住去写最吸引眼球的话题,这可能会令每一个真正想当作家的人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远。

当然,社交网络也是写作者的福音,至少发在朋友圈里,可以让大家知道你会写两笔。从前人们只能在报纸杂志发表作品,那么不读书看报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你,除非看到你的稿费单,才知道原来这个呆子还会写东西。

我九岁起就在报刊发表文章,等大家都知道我会写东西的时候,是我大三那年,在北外星光BBS上发表了以校园生活为背景的小说连载。那是我小说创作的一个高产期,参加全国大学生原创征小说文比赛拿了两个优秀作品奖,一个短篇,一个中篇。我写得自嗨极了,号称“日码三千字”,两三个月写了六万字,直到编不下去。

有一天早上我去上精读课,迟到了,老师笑眯眯地问我,“是不是昨天创作的太晚?”虽然我大学时对本专业并不热衷,但我们老师一向支持我搞文学创作,还说我写的大学生面貌特别真实。可惜我一直是那种激情爆发型的选手,耐久力不行,所以长篇总是写不下去。

我还有一个青年作者的通病:眼高手低。虽然在网上写东西,却总想要坚持严肃文学。一直觉得为点击量而写作是歪门邪道,对作者本人的文学水平有害无益。吐槽文写着很爽,但是离创作的本质最远。非常赞同朋友的一句话, "只有小说写得好才配称的上是作家"。为什么呢?写作是一种构建。小说这门艺术就是构建,只有吉光片羽的才华和流畅的文笔远远不够,必须学会构建。小说是故事,又不同于故事。小说应当是文学。

如今,微信公众号时代的写作已经愈发个人化了,纯文学毕竟是阳春白雪,何不轻轻松松地发几张美女照片,灌点迷魂鸡汤,凭借亲民的姿态博得广大读者的喜爱?

关注的作家里面有两个这样转型成功的例子,一个周冲,一个咪蒙,都是原本可以被称为作家,却为了10万+成了鸡汤写手的人。或许这样说周冲有失公允,毕竟她还是有很多感人至深的作品。而咪蒙骂街式写作的成功则令人惋惜,原本优美的文笔,如今通篇都是刻薄而聒噪的发泄。这是作家的堕落,也是庸众的胜利。

我始终不愿这样投机取巧,因为咪蒙这样的作者内心的驱动力并不是创作,而是单纯想要被关注的虚荣心,或者就是为了名利。

所以一直在寻找这样一个网络写作平台,作者的文字以文集或专栏的形式出现(因此简书令人惊喜!),读者以陌生人为主,他们读文学作品是为了文学本身,不会把重心放到透过文字揣测作者的隐私去。当读者对作者本身的兴趣远远超过对其作品的兴趣,阅读就成了满足窥私欲。

这便是个人化写作的问题之所在——放大了个体需要被关注的需求,满足了读者的窥私欲。粉丝经济的时代,每个人都要成为自产自销的多面手,如此必然消耗用于写作的精力。个人化写作塑造的是网文作者,爆文作者,是一种以销量为主的写作策略。这种写作并非长久之计——自己的经历卖完了,再无甚可卖,翻来覆去地说,只会令读者厌烦而已。

所以,如果你想当作家,应该慎用发表的便利,抗拒名利的诱惑,静下心来多读几本书,把文章多改几遍。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三分钟出名的机会,但人不应该把网上的人气当作自己可以成为作家的证据。同龄人喜欢看你的作品,只是因为产生了一点共鸣,受到了一点启发或者鼓励。这离成为一个作家还太远——当作家必须要刻苦,要学习,而非一时的灵感倾泻抓住了读者的痛点。

近年来网络上红起来的写作者里面,水平最高的还是诗人余秀华了。余秀华博览群书,既有风格,又接地气。读她的诗,那浓烈的爱与痛刻骨到令人唏嘘,看她的文章她的人,听她说话,却叫人觉得那么幽默,那么亲切,那是真实的有点粗鲁的坦荡,不被“正常”所禁锢的淋漓快意。这样的女人真是可爱,她头一次让我觉得人的灵魂是如此平等——女人就是应该为自己的才华与胆识而如此任性,如此自信,管她来自城里乡下,有没有无懈可击的胴体。用她的话说,“姑奶奶就是写自己的诗。”为这份豪爽,真想和她干一杯。

我认为余秀华会被写进文学史,而咪蒙只是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

一味迎合市场,你可能会在短时间出名,出版一两本迅速被时间遗忘的作品。想当作家的人,应该记住自己写作的初衷,而不仅仅是为了吸引读者的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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