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奇案|十四观点整理(未完
2020-07-04 本文已影响0人
MERCURY_0478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观点二(有罪应撤销)
01我们审判别人的权利源自哪里?我们的法律建立在人们共存的基础上。只有夺取他人生命才能活下来的条件下,法律秩序就失效了。我们失去审判他们的依据。
02法律精神比法律文字重要。
观点三(有罪判决)
01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
02反对使用自然法。被关在动画中使用自然法,那是不是任何需要杀掉其他人活下来的场景,都要使用自然法?
03法律的目的之一是威慑,如果用自然法,法律变失去威慑作用
04本案不属于自我防御。自我防御是本能反应,而他们属于处心积虑,这不是合理的恶,所以不该归为自我防御。
05同类相食只被控告谋杀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