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琐事25——上学路上,我的原则三(原则——初中篇)

2017-09-14  本文已影响0人  JeffreyShu

导语

这是原则系列的第二篇,针对的是初中生,原则一和原则二对初中生仍然适用。我将根据自己初中时期的心态和经验分析初中生的情况,并给出建议。由于认知能力的问题,可能有些观点和建议让很多初中生嗤之以鼻,但是,还是那句话,“我希望,你越早知道越好!“

该条原则的建立有利于之后原则的实施。

关键词

只、关注、自身、成长、元认知、进取型、表现型

我的叛逆期是在初中。我还记得那时的我能够“轻而易举”地把妈妈气哭,现在反思那时的我,以及我所观察的我的弟弟妹妹们,我姑且尝试分析一下“叛逆”的成因以及对策。

成因1:我渴望自立(不希望被别人当作小孩子看待)

我的分析没有科学依据,是自己的观点。我认为渴望自立与第二性征发育有关。我渴望有自己的空间和隐私,同时也开始关注异性,用各种方式“表达”害羞和喜欢。我渴望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能力,但有时确实又力不从心。这种力不从心和自我空间的需求往往与家长的“希望”产生矛盾,因此体现为“叛逆”。

成因2:不能很好地认识自己

李笑来老师在《通往财富自由之路》中提到过两种人——“进取型(Be-bettertype)”和“表现型(Be-good type)“。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关注自己”还是“关注别人眼中的自己”。进取型的人关注自己,因此不会陷入“如何取悦别人”的“坑”,进取型的人会关注如何让自己一步一步变得更好,会关注如何完成一件事,并一步一步去完善这件事;而表现型的人由于更关注“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所以会渐渐成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

在叛逆期的我大部分时间是表现型的人,太关注别人眼中的自己,有时会去“过分迎合”别人,时间久了便不能很好地认识自己了。我所成为的自己只是别人想要我成为的“那个人”。

成因3:总是感情用事

这跟成因1中第二性征的发育也有关(我猜)。这体现在两方面:热衷攀比,别人有什么我也要有什么;意气用事,争论总是对人不对事。第一方面,其实与成因2有关,攀比的底层逻辑就是想要完善“别人眼中的自己”。第二方面,与当时的认知能力以及身边同学的总体认知水平有关。因为那时的我很容易就“随大溜”了。

以上是我所思考的三个成因。下面提出相对的原则三及具体实施建议。

原则三:!只!关注!自身的!成长

由于这个时期的人大多“只”关注别人眼中自己的“形象”。因此原则三即为这种情况的一种纠正。

在此主要给出我所想到的中学生能掌握的三条小建议。三条小建议的底层支撑为“!启动元认知能力”。关于元认知能力,我在《生活琐事22》(蓝色字体为文章链接)中提到过,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建议1:建立自己的心理暗示词句

在“惯性思维”和“成长”之间建立思维挂钩。比如,经常出现在你脑海中的惯性思维是“等到…我就…”这是一个坑人的思想,在这里可以建立一个挂钩:“等到…我就…因此我现在需要让自己成长,接下来我应该着手去做…”。多练习这样的心里暗示词句,可以逐渐让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身的成长上。

建议2:坚持对事不对人的处事原则

在争论变为争吵前,暂停一下,思考现在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进行对“敌人”的“批斗”。如果争论正在变得对人不对事(辩论比赛中也会出现“人身攻击”),那么我希望你是那个冷静下来的人,提出我们应该回归“本源”,解决问题。

建议3:关注底层逻辑

以上两点是这一点的前提条件。自我暗示让我们把注意力放在自己的成长上;“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让我们把注意力放在解决“事情”本身上。做到了这两点,就可以思考如何解决问题了,即去关注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在这样的思考以及解决问题方式的权衡中自然会得到“自身的成长”。

既然是“初中篇”,那么最后还是想跟家长们说一句:可能这个时期孩子需要的不是“过度”的亲密和关心,而是作为好兄弟好闺蜜一般的信赖和闲聊。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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