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生活1
我喜欢独居,只与孤独为邻。
一个人住的感觉真不错。很多人害怕一个人呆着,好像孤独是一个恶魔。他们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人是群居动物。我则不。我不像他们那样拿孤独毫无办法,千方百计逃避它。我是打心眼里喜欢孤独的。在我眼里,它就像小猫咪一样温顺可爱。它是我内心安宁时最忠实的伙伴。无论何时何地,它始终伴随着我。无论我做什么,它都不会横加阻止。它比爱人还要听话。我认为人类是一种最莫名其妙又复杂多变的怪兽。我喜欢的一首诗里是这样描写人的:“狼吞虎咽同类 却又在两顿饭之间 放上一张约瑟夫·海顿的唱片”。
他们为何如此惧怕孤独?我真的无法理解。孤独有什么不好?当你一个人面对孤独的时候,就是你最接近真实的自己的时候,这是你认识自己的最佳时机。想想吧,当你一个人,所有的事物都被挡在外面,你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你可以任意支配,那是你最自由的时刻。你可以西装革履打着漂亮领带煮一小壶开水用来烫洗内裤,也可以连续24小时躺着一动不动,或者赤身裸体坐在书桌前疯狂手淫,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干涉你享受一点点私密的自我空间。一个人独居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实在是酷。
亚里士多德说:“喜欢孤独者,非兽即神。”他看得很准,说得很透彻。本质上喜欢孤独的都是些追逐自由的灵魂。比如亨利·梭罗,比如卢梭。一个人住的时候,我基本上任由自己的神性或者兽性主宰。只有在人群里我才表现出一点点人性。我不太懂人性。我说过,人是最莫名其妙而又复杂多变的,人性里面有太多压抑而虚伪的东西。不纯粹,因而难以驾驭。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仔细观察,准确模仿,别人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他。很简单。生而为人不需要太多技巧。
我研究人,拿自己当蓝本。研究成果则写成小说,用以换取生活的权利。这是目前为止我能想到的最适合我、我最喜欢、刚刚开始干的事情,也是我谋生的手段。人们可能会把我现在做的事叫做写作,把我将要成为的人称为作家。随便,叫什么都行。这是无所谓的,自然而然的事情。说到底,我们做事的动机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我写自己,用第一人称。如果我诚实,我说出来的将是我所知道的,而我知道的完全可以认为是组成“我”的东西。我不会用自己的笔写一个我声称是别人的故事。我不会用第三人称。梭罗讲得好:“任何文章,都是第一人称在发言。”那么,我写自己什么呢?我身上有值得向他人炫耀的东西吗?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可以继续。写作可以继续,就像生活。生活总是能够继续的,不是吗?
我感到生活尤其艰难。
写小说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