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社会的结构
古代文明,无论中西,都是用整体主义的框架把人装进去,上帝也好,老天也罢,神也行,罩住所有人,从外在的行为到内在的心灵,把无数的人安顿在一个上下相安的金字塔里面,上帝或者老天,就是这座秩序金字塔的拱顶石。
但是,进入现代之后,尼采说,上帝死了,意味着古代的秩序金字塔坍塌了。大写的人站起来了,人要建立属于自己的世界,世俗化物质化摧毁了上帝或者神权,人必须建立自己的秩序。
哲学的、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四根支柱,让现代社会的秩序得以建立起来。
康德提供的哲学支柱
第一,哲学的支柱。上帝死了,大写的人站起来了,哲学就必须解决两个大问题,才能让人和人好好生活在一起,一个是我们还能认识真理吗?另一个是我们还能分清善恶吗?
康德的论证:我们之所以能够认识世界,而且认识得对,而且对成一样的,是因为我们所有人共享了先天综合判断。
先天综合判断相当于我们每个人心里装了一把或者一套尺子,所有的尺子规格完全一样,所以,我们每个人量出来的结果都一样,这就保证了人不仅有能力认识真理,而且保证不同的人认识到的真理是可以沟通、可以共享的。
第二个问题也很重要,人离开了上帝还能分清善恶吗?答案当然的,很简单,你的做法能不能为所有人立法。
你自己设想,如果你这么做了,所有人也都这么做,都很好,那你的做法就是善的。反之,你的做法只能你做,别人都不能这么做,大家一起这么做这个社会就乱了,那么你的做法就是恶的。
康德的实际告诉人们,离开了上帝或者神的人,也会有敬畏、有持守、有担当。而这一切最后归结成一种做法,叫做自律。
霍布斯提供的政治支柱
有了康德的哲学支柱,霍布斯的政治支柱就好理解了。现代政治基本的解法就是社会契约论。确实,霍布斯讲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不是历史的必经阶段;摆脱这种野蛮状态,也不是真的有一群人坐下来商量出一个社会契约。
霍布斯根本不是在跟你讲历史,而是在跟你讲逻辑。道理很简单,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没有规矩的话,就只会是一种局面:大家来一起互相伤害呗。不想互相伤害,想一起好好过日子,怎么办,立规矩呗,可是,规矩必须有权力,power,来保证它得到执行,于是,大家就同意制造出权力这种东西,秩序也就诞生了。每一种组织,在个人优先的逻辑里面,都是个人同意的产物,国家也不例外。
有了霍布斯的这种逻辑,国家的目的就只能是人民的幸福,其他任何团体的目的就只能是团体成员的幸福,当然,团体之间也不要互相伤害。这样一来,政治的格局就变了,国家这个最高团体就成了其他团体的中间人。国家就不再像从前那样要实现上帝的使命。国家和大多数团体一样也是世俗化的管理机构,那就别把自己装得那么高大上,本质上就是干分蛋糕这个活儿而已。当然,这个活儿也很重要,对于世俗化的世界来说尤其重要。
一句话,所谓现代现代文明的政治支柱就是用霍布斯的契约论这个套路,最终把政治变成俗人之间分蛋糕的俗事。比起传统社会,政治的神圣性大打折扣,利益的分配成为政治的常规事务,分配的公平成为政治合法性最直接的标准。
法律提供的支柱
第三根支柱,就是法律。和政治的走势不同,比起传统社会,法律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因为法律成为调节人的行为的主导规范,宗教和道德都退居二线。
为什么现代社会必然会走向法律成为主导规则的社会呢?宗教或者神权失落,人的内心世界只能交给自己,要规范的只有行为,管行为,恰好是法律最擅长的事情。也就是说,其他规则让出的地盘法律规则全部接管。
法律处理问题的手法天生带有匿名化的倾向,它只管做了什么样的事一定会有特定的法律后果,而不管做这个事情的是谁。这种匿名化的手法和现代人拥有的独立和平等的人格高度吻合,它们之间就相互推动,相互成全。
市场经济提供的支柱
第四根支柱是亚当·斯密的市场经济。指数级的经济增长使得经济的规模迅速膨胀,自主性飞速加强,经济已经自成系统,能够支撑起社会和国家形成二元并立。市场经济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它是无数匿名的人通过交易形成的庞大网络。
市场经济的匿名特性和法治的匿名特性汇合了。而且,很多市场规律必须通过法律才能良好地运转,否则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自然现象”,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的损失和市场本身的枯萎。
一方面,市场经济和法治都喜欢又擅长处理无数匿名陌生人的关系;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内在地需要法治,它就是法治经济。所以,市场经济和法治必然会形成一种共生共荣的关系,这样一来,无数独立而平等的人就在有规则的市场经济当中,不知不觉地一起用行为构造出一个自生自发的秩序。
现代秩序的基本结构原则上是平铺开的网络,没有绝对的中心,而网络结构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可扩展的,是无限延伸的。所有现代秩序的阶段性进展都在朝着这个方向演化,大英帝国主导的海洋秩序也好,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也好,席卷所有人的互联网时代也好,逐渐汇集成一张巨大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