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细节情感话题

在美国做家庭主妇是什么感受

2018-11-14  本文已影响87人  dc6e215b392c

看多了美剧,再到美国生活,难免会有落差。

结婚前,先生就和我说好,让我先做两年家庭主妇,为的是帮助孩子尽快适应这边的学习和生活,而我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下。想想这些年独自承担太多责任,有这等好事,我哪儿有不愿意的呢!不过,我很快就发现,真实的美国家庭主妇生活和想像中相差实在太远。

怎么说呢?记得《绝望主妇》吗,那里面可是每季都有一个凶杀案的。虽然死人不是好事,但生活中充满危机和悬疑,总还是让人感到无比刺激啊。或者,几个女人经常聚聚,搞搞读书会啊,打打牌啊,互相八卦、攀比一下,最后结成扎实的友谊,也令人向往。再不济,像Gabrielle那样,和帅小伙偷偷情,制造点儿浪漫……

   不,都不是的。像《绝望主妇》里面,郊区大房子所在的区域,犯罪率是极低的。不要说每年发生一个凶杀案,就是偷盗都少见。至于说女人之间聊聊天,是有的,但多半也只是点头之交。说到偷情,反正我是没见着长得帅的邻居。

  那么,美国家庭主妇的生活具体究竟是怎样的呢?

  1.实在太闲

   家庭主妇的生活实在太闲。我的土耳其邻居艾米尔每天洗一次车,清扫三次车库。先前我以为她洁癖,结果她说,不是啊,是真的没事可做啊。

  我有次发朋友圈开玩笑说,其实我的生活和在国内时没什么不同。每天早起跑步,然后看书、写作。不同的只是天更蓝,空气更新鲜,路上只见小动物不见人。然后,每天跑步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和陌生人打打招呼,显示自己还生活在人类世界里面。

  想要多见一些人,只有周末去超市或者教堂。没有中国式的菜市场,少了鸡鸭鱼肉的新鲜味道,超市似乎也是冰冷的。而教堂之于美国人,不仅有宗教意义,更有社交的功能。它联系着整个社区,使大家周末能聚在一起,接受下教育,提升下精神生活。  

  还好我是耐得住寂寞的人。在我看来,对于家庭主妇来说,最好的时光就是丈夫上班,孩子上学之后,有漫长的八个小时不被打扰,可以用来尽情挥霍。看阳光透过百叶窗铺满粉色的被面,再慢慢褪去,一切都那么安宁平静。

  如果实在无聊,小区里还有两个游泳池、一个网球场、一个健身房,周中都没有人,可以尽情撒野。

  有时先生下班回来,见我躺在沙发上看书,想想若是中国男人,可能就一顿骂了:“你这个懒婆娘,一天到晚在家什么都不做,饭也没煮!”可他却说:“我载你出去转转吧,你一人在家,实在太无聊了。”于是,我们漫无目的地开着车,看夕阳渐渐下落,天边一片绚烂。  

   2.没有家务活

  为什么会太闲呢?实在因为美国没多少家务活。

  记得在国内时,有个直男癌跟我说:“若是我俩结婚,肯定也会离婚的吧,因为你都不会做家务。”

  我愕然:做家务还有什么技术含量吗?何况,谁说我不会做家务了?后来想想,原因在于,一个一直读书上来的女人,往往被认为不会做家务。

  但事实上,现代科技越发达,家务就变得越简单。在美国家庭中,洗碗机是标配,这就少了每天最枯燥无聊的一件事。洗衣机、烘干机也几乎家家都有,没有的话,附近也有洗衣店,几美元就可以搞定。一开始我还是习惯手洗内衣,因为生怕洗不干净。后来发现担心是多余的,于是内衣、袜子一起洗,洗完了往烘干机里一扔,就高温消毒了。当然现在国内一些家庭也有烘干机,但大多数家庭,还是像挂万国旗一样在阳台上晾衣服,晾完还得收,怎么都多两道工序。

  至于清洁,我也每周只做一次,擦擦家具、拖拖地板、吸吸尘,用不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也当作锻炼身体。

  我喜欢宠物,却没有耐心侍弄,更怕以后失去旅行的自由。而花草呢,倒是养了一盆。它就像和我较劲似的,我不浇水,它就蔫了;我一浇水,它又活了过来。这样反反复复,倒慢慢地越长越茂盛。

  总之,作为女性,我要特别感谢人类伟大的发明家,将我们从繁琐的家务中解放了出来。 

  3.热爱做饭

  对于做饭,我一直有一种热爱。但是,在国内时也是,每天只能做一顿,多了就烦了。

  还好美国人吃饭简单。早上一个三明治,喝点儿牛奶,中午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我就随便吃点面条啥的,晚上再好好做一顿。

  马克不挑剔,我做什么他都觉得好吃。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回锅肉、土豆烧牛肉和凉拌黄瓜。吃回锅肉的时候,他把汁浇在米饭上,结果拉肚子了。土豆烧牛肉呢,还好他聪明,问了我八角能不能吃。至于凉拌黄瓜,他说让他每天就吃这个都愿意。

(网购的一箱纽约barbecue sauce,另送食谱、围裙和帽子)

  有次请朋友吃饭,我做了凉拌手撕鸡、芹菜碎肉、土豆烧牛肉,他们都直说我做的菜好吃,比他们在任何中国餐馆吃的都好吃。都说美国人直率,我想想也是,那些中餐馆的菜,都酸不酸甜不甜的,不知道怎么卖得出去。

  再看看我包的馄饨,总觉得超过北美99%的中餐馆,以后找个厨师的工作,应该问题不大。

   有时也喜欢来点创新,比如把墨西哥卷加点胡萝卜丝、黄瓜丝和老干妈,生生做成四川大春卷。话说,味道还真不错。萝卜丝切得有点粗,实在是因为没买到磨刀石,请忽略。

  马克也喜欢做饭。一般是在周末,意大利面、墨西哥卷、烤肉、烤汉堡都是他喜欢做的。我们新买了一个用气的Grill,邻居搬走时又送了一个用炭的,我们常常中午就开始准备,然后坐在门口边喝啤酒,边用慢火烤七八个小时,无论是鸡还是肘子,都烤得外焦里嫩,好吃得不得了。

   爱做饭的美国男人不在少数,周末很多人家都把烧烤架搬出来,家家门口冒烟,几乎都是男人在做。可能是因为烟熏火燎的,对女人皮肤不好吧?

   虽然和美剧中太不相同,我仍然喜欢这样的时光,这样近乎与世隔绝的生活,简单、纯净,给了我很多阅读和思考的空间,让我可以重新看待一切。我想,等我出山后,会更怀念这样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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