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角度的多元平等共融
最近在重新看刘晗的想点大事, 非常认同带上法律的眼镜看到更大的世界, 如何用法律和政策的思维去思考许多问题。也让我想到谈的越来越多的多元平等与共融的话题。我们许多时候还是从文化和价值观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 但于此同时社会上还是不听的出现骇人听闻的事, 比如最近的江西女童强奸案, 唐山打人案件以及再之前的徐州八孩铁链妈妈。我们也不能忽视有些企业让女性写下怀孕即自动离职的保证书, 还要些许月前某司的女员工因性骚扰状告公司上级案件。我想除了文化和价值观的角度, 可以更加关注的是政策和律法基础。
一, 在某司女员工因性骚扰状告公司上级的案件之后, 我特地找机会和他们的员工关系聊了一下。我们都认同的一点是公司之前竟然没有反骚扰和霸凌的政策, 之前公司把这件事当做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直到东窗事发才开始成立工作小组撰写政策。那么, 大多企业在考虑多元平等共融的第一步的时候, 把政策放进员工手册呢?对本地法律来说, 如果能够更加推动企业在此类事件上的责任, 违反之后狠狠罚钱身败名裂就更好了。
二, 残障人士在法律政策上还是一直在进步。1.5%的残保金罚款(上海1.6%)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企业层面, 是否具有配套政策, 包括在公司工作环境, 员工联盟层面, 员工意识层面都是需要时时更新。
三, 除了最基础的防骚扰和霸凌的政策, 从正面的角度也可以支持到女性。许多组织考虑保证女性员工的产假, 同时也可以考虑把同样长度产假提供给男性, 在根本上解决带孩子是女性的事这个认知。女权主义一向都不只是女性的, 也是人类的。
四, 企业福利政策。你的企业福利受保人是否需要结婚证明?照顾家人政策的家人如何定义?政策的隐含的意思也是文化。
如果组织可以做一件事情, 那就是把第一条落实在员工手册和政策里, 并且配套申诉调查渠道, 才能开始改变一些事。